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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观察:建设法治西藏

发布时间:2022-12-03 13:46: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长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西藏的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法治西藏,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西藏自治区自正式成立以来,立法工作成绩显著,先后制定了多部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并对多项全国性法律制定了适合西藏特点的实施办法。2014 年 6 月1日《西藏自治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办法》正式实施,有效的保护了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是西藏首次就民族团结事务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今年5月31日《拉萨市南北山绿化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推进拉萨南北山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西藏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几十年来,西藏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不断提高,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很大进展,为西藏各族人民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的良好社会环境,使西藏社会更加和谐稳定。2019年4月3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这标志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西藏自治区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加大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力度,对监督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司法权威。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必须严格公正司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将政法系统19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分解细化,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满足广大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设置绿色通道、法律援助岗、法律咨询岗等窗口;打造具有西藏特色的本土调解工作品牌;推动选派援藏公证人员;疫情期间,以“电话+网络”等方式畅通复议渠道;通过视频方式完成公开听证……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司法行政工作,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全民懂法、全民守法、全面普法。西藏作为边疆、民族、宗教地区,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的前沿阵地,积极引导群众了解法律的内涵和历史,力求让更多群众懂法,从而守法,才能够真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西藏自治区一直高度重视法律宣传工作,经常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等普法活动,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同时,通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现身说法”和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厉行法治,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各族干部群众,为推进法治西藏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国西藏网 文/孙健)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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