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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两院”报告关注民情民生

发布时间:2021-01-22 21:47: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1月21日下午,在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代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夏克勤代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大会报告工作。


图为代表审议工作报告 摄影:王淑

  2020年西藏全区法院共受理50174件案件、审执结45353件,同比上升24.96%、27.54%,审限内结案率99.4%。

  涉民生案件办理力度持续加大。审结人身损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就业、消费权益等涉民生案件1133件;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311件,追回农民工工资1090.43万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案件2265件;审结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121件,缓减免诉讼费935.79万元。

  各族群众司法获得感持续提升。司法、综治、网格、信访、妇联、双联户、乡村振兴专干等外部解纷力量纳入多元解纷体系,调处各类纠纷4230件,成功化解涉诉信访案件79件,日喀则法院通过设立巡回审判点实现乡镇司法网络全覆盖;将人民陪审、人民调解、退休法官、律师和专业人士等力量汇集到诉讼服务中心,进驻调解组织127个,吸纳专兼职调解员736名,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25.82万人次,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服务37539人次,办结司法确认案件910件,委托调解1755件;充分发挥车载科技流动法庭主动调处纠纷、调研社情民意、法治宣传教育职能,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人民法院”。

  矛盾纠纷化解插上“科技之翼”。充分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司法审判减负增效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依托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等线上系统,网上立案2074件,网上开庭1382次,跨域立案312件,实现诉讼服务“不打烊”,公平正义“不打折”。

  2020年,西藏全区法院6个集体1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3家法院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图为代表审议工作报告 摄影:王淑

  2020年,西藏全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20件1119人,同比下降28.7%和31.6%,提起公诉1932件2524人,同比分别上升6.2%、下降3.6%。

  西藏检察机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提起公诉侵害惠农惠牧资金、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45件55人,协助追回拖欠工资1630万元,向因案致贫的19户贫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8.67万元。三级检察机关深入128个村居开展结对帮扶深度贫困户2376户,捐资捐物价值174.08万元,合力确保如期全面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案件件有回复”活动,全力落实“7日内程序恢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硬性规定,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6件369人,同比分别上升37.9%和30%。

  2020年,办理了西藏自治区首例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案件、首例由检查机关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案件、首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首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首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首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等一系列首例检察案件,在填补西藏检察履职空白和激活常态履职的同时,推进监察法律监督职能从刑事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逐步拓展,成为检察职能体系不断丰富、强化的最新发展。

  深化检察“法律七进”,法治宣讲1600余场次,发送宣传资料25万余册(份),推送法治新闻和案例8万余条。突出校园法治建设重点,西藏自治区82名检察长、121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宣讲覆盖各类学校178所。

  2020年,昌都市院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拉萨城关区院、日喀则桑珠孜区院、昌都丁青县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日喀则市院获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拉萨城关区院、林芝朗县院、昌都丁青县院和4名个人在“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中受到最高检通报表扬。(中国西藏网 记者/贾华加)

(责编: 王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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