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打着“所有杭州人注意”旗号、画面充斥暴雨、龙卷风、城市内涝、车库被淹等场景的短视频,看似真实,实则与杭州天气完全无关。近期,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市气象局、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通过网络传播虚假气象信息的案件。这也是杭州综合执法改革后,在气象领域划转行政处罚事项上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近几个月,台风、强对流、雷暴雨天气频发,杭州防汛防台压力陡增。就在这关键节点,一条定位显示“杭州市”的短视频在社交平台悄然发酵,短短数小时,播放量就超2.4万次。评论区里不少市民信以为真,有人忙着囤水、有人追问社区是否要转移。
真相很快浮出水面。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市气象局案件移交函后,第一时间比对气象实况数据:视频所标注的时段内,杭州全境无强降水过程,更无龙卷风记录。执法人员循线倒查发现,发布者系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视频系该公司为蹭汛期流量,从网络公开素材中剪辑、拼接、配乐、加字幕“组装”而成,与杭州本地实况完全无关。
“汛期一条假预警,可能搅动一座城。”办案人员介绍,此类虚假内容极易触发群体性误读,扰乱网络舆论秩序,甚至干扰基层防汛调度。执法队当机立断,联动气象、公安三方介入,当场责令当事人删除视频、消除影响,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将可能外溢的社会风险掐灭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综合执法改革后,原有气象领域31项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事项,统一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过去气象主管机构“发现难、处置慢”的短板,被多部门信息共享、线索即时移交、执法闭环处置的新机制补齐。首案落地,既是对法条的实操校准,也是面向全网的公开警示。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只有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有权统一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预警信号;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越线。违者,气象主管部门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另行追责。换句话说,即便是“随手转发”虚假气象信息,同样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进入9月,秋台风仍可能突袭。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警示:各类企业、自媒体运营者须从气象部门官方渠道获取信息,严禁剪辑旧料、嫁接外地灾情、炮制“本地暴雨预警”博取流量;广大市民也应认准“杭州天气”等官方发布端口,不轻信、不转发来源不明的气象短视频,发现不实内容及时向气象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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