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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查获一起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案件

发布时间: 2025-12-04 09:23:00 来源: 西藏商报

  近日,拉萨市烟草专卖局查获一起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其间,拉萨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到辖区内某电子烟专营店内上门核查线索,通过现场检查、调取销售记录、询问当事人及向相关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核实情况等方式,迅速、准确固定相关证据。经查,该电子烟零售户以往并无违法经营记录,此次却因心存侥幸、忽视电子烟对未成年人身心危害,为获“小利”而触碰“法网”,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杆1个、烟弹1盒,其已构成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经拉萨市烟草专卖局依法调查审理,当事人已将违法销售所得317.00元退还给未成年人家长,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8000元的罚款。

  近年来,拉萨市烟草专卖局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开展宣传进校园、市场检查“一分钟”普法等活动,努力营造齐抓共管、自觉遵守的良好社会氛围。此次再次开出罚单,不仅为广大电子烟零售户敲响了警钟,也是维护拉萨市电子烟市场良好秩序的又一有力举措。在此,也提醒广大家长和教师朋友,如有发现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3进行举报,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无烟青春。

(责编: 陈濛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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