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从销售源头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日前,拉萨市公安局达孜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知识,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整车质量需控制在55公斤以内,使用铅酸蓄电池的整车质量也需控制在63公斤内。这些都是新国标的硬性要求,千万别再销售非标车辆。”宣传活动现场,针对部分商户对“新国标”参数不熟悉的问题,民警逐一讲解最高时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关键指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新国标”标准及非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
“之前确实有顾客询问哪些车辆符合标准,我们说不清楚,今天民警这么一讲,心里就有底了。”商户一边认真记录民警强调的要点,一边承诺:“以后进货肯定先核查参数,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坚决不进货,也会主动向顾客讲清安全知识。”
现场,民警要求各商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建立健全进货台账,杜绝销售超标、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同时鼓励商户主动向购车者宣传“新国标”知识和安全骑行注意事项,引导消费者选择合规车辆。“销售合规电动自行车是我们的责任,以后我们不仅自身守规矩,还会提醒顾客安全骑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商户代表说。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帮助商户掌握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强化了安全责任意识。下一步,拉萨市公安局达孜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传活动,从源头遏制非标车辆流入市场,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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