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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丨如何理解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

发布时间: 2025-12-23 14:06:0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世界百年变局下,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正在面临重大调整。特别是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抬头,国际经贸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对我国外部发展空间形成明显挤压。

  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是新形势下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积极作为,有利于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边境后”开放水平,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拓展开放合作空间;是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务实举措,有利于深化产业链供应链的国际合作,推动我国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塑造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是推进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的主动担当,有利于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贸秩序,为全球贸易投资、发展合作营造良好环境,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均衡的方向发展。

  当前,我国已与3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3个自由贸易协定,与自由贸易伙伴贸易额占外贸总额(含港澳台)约43%;对外签署生效的双边投资协定已达111个,其中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签署生效的双边投资协定有92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签署生效,成为全球规模最大自由贸易区,对促进区域贸易投资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创新发展中国家自由贸易协定新范式,与30多个非洲国家签署《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定》。无论区域还是双边,贸易投资协定安排推动了合作共赢,促进了协同发展,为各方共同繁荣提供了持久动力。

  新形势下,扎实做好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工作,要统筹开放和安全,坚持“量”、“质”、“效”并举。

  第一,在“量”上着力,扩大贸易投资协定覆盖范围。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同更多国家和区域商签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同更多全球南方国家商谈自由贸易安排。继续深挖与更多贸易伙伴的合作潜力,充实务实合作内容,完善双边投资协定的全球布局,进一步织密贸易投资协定网络,扩大我国贸易投资合作“朋友圈”,维护和拓展我国发展利益。

  第二,在“质”上着力,提升贸易投资协定水平。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提高自由贸易协定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比例,以负面清单方式推进服务贸易谈判,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推动升级现有双边投资协定,提高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保护水平。

  第三,在“效”上着力,加强已生效贸易投资协定实施工作。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区域经贸安排中开放承诺和相关规则,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构筑安全稳定、畅通高效、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优化政府公共服务,全面、及时提供协定有关咨询服务,做好宣传推介,定期开展评估和分析,不断挖掘协定潜力,提升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便利性和利用率。加强地方和产业对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工作的参与,打造协定实施的示范地区和行业。通过持续释放贸易投资协定的红利,进一步促进商品、服务、投资的区域和双边自由便利流动,更好惠及企业和人民,拉紧我国与各贸易投资伙伴的合作纽带。

(责编: 王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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