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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反映超市“有奖销售”有猫腻?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投诉举报需要保存这些证据

发布时间: 2024-05-27 10:05:00 来源: 西藏日报

  
某超市。资料图

  “凭超市购物小票可以抽奖”“抽奖券可以抵用现金”……相信很多人在超市购物后遇到类似的有奖销售活动。近日,西藏日报新闻热线0891-6970000接到拉萨市民杜先生反映称,在拉萨某超市购物后抽奖拿到了一张价值2000元的现金抵用券,由于之前也有过类似的遭遇,杜先生并未去兑奖,联系本报记者反映该情况,想知道此类有奖销售活动是否合法合规、靠不靠谱。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抽中2000元现金抵用券

  疑似商家销售套路

  杜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周末逛超市,在收银台付完款准备离开时,被收银员告知凭购物小票可以在超市出口处的一个柜台抽奖,李先生发现该柜台主要销售一些藏式玉石珠宝、手串。“我当时消费了88元,柜台店员告诉我可以换3张抽奖券。”拿到3张抽奖券,杜先生刮开一看其中有一张抵用券面值显示2000元,店员说他手气好、运气佳,并告知他可以在柜台选购任意一件商品,直接用现金抵用券。

  由于此前也在别的超市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杜先生发现,即便是可以直接使用抵用券,但是购买自己想要的产品,商家还是会以该产品的价格高于券值为由让消费者多付一笔钱,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此外,杜先生认为通过类似的活动购买的产品往往质量也不太好。“感觉商家都会弄一些以次充好的商品,比如我这次中了2000元,但他们那边卖的都是些玉石珠宝,然后他们标价3000元,让我补1000元的差价才能将商品拿到手。”杜先生说。

  杜先生觉得这一系列的操作均属商家销售套路,便以赶时间,下次再来兑换为由准备离开,但被店员告知,不当场兑奖的话就不能拿走抽奖券,即便拿走也会视为作废。

  记者看到该抵用券上只有使用说明、领取地址等相关信息,并未看到超市的名称。使用说明一栏显示:本券仅限本专柜使用。不参加商场及其他品牌使用;本券不可兑换现金,恕不找零,不找补;本券为一次性即时使用,离柜放弃作废;本券不能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本柜消费满2000元抵用1张抵用券,不累计使用(不能同时使用2张或2张以上抵用券);具体执行以现场专柜为准,所有抵用券专柜统一回收,领取地址显示为超市出口处。

  实地走访并未抽到抵用券

  柜台抽奖活动套路屡见不鲜

  根据杜先生提供的线索,近日,记者来到该超市,购物付完款,超市收银员并没有主动告知可以参与抽奖活动,直到记者询问时才指了指门口的特产销售专柜称可以到那边去问问。

  随后记者来到特产销售专柜,拿出购物小票表示想参与抽奖,询问柜台是否跟超市为一家,“我们跟超市当然是一家!你这张购物小票可以换4张。”专柜老板说着拿购物小票看了一眼,并从柜台上拿起4张抵用券递给记者。但在记者刮抵用券时,四张均显示为“谢谢惠顾!”并未抽中带有具体金额字样的抵用券。见记者并未抽中,专柜老板也无过多言辞,离开时记者看到有一摞超市购物小票整齐地叠放在柜台上,由此得知此前也有不少人在此抽过奖。

  其实,超市出入口处的一些柜台做抽奖活动,以此来套路超市顾客的情况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两年来,自治区12315受理了关于抽奖类问题的投诉举报40件。

  2022年1月24日拉萨某超市2楼玉石柜台搞抽奖活动,消费者当天抽到一等奖,柜台上的所有商品可以打1折,消费者选了一款玉石,标价为5290元,打一折后的费用为529元,但当消费者购买后才发现该产品为假货,消费者投诉请求市场监管部门维权,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给消费者退款529元。

  2023年8月27日在拉萨一家超市,消费者在柜台处免费抽奖后,商家表示消费者中了一等奖,所有东西均以一折起售,随后商家将标价28000元的佛珠以一折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消费者上网了解得知,此种销售手段欺骗消费者的案例众多,怀疑受骗,于是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经过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调解,商家同意给消费者退款2899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抽奖奖品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针对有奖销售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进行监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及价格监督检查处处长钱岗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设定的有奖销售包括两种,一种是附赠式的,一种是抽奖式的。附赠式的,赠送的物品必须是正品,而且是合格的产品,应该满足最基本的使用功能,不允许赠送不合格的假冒产品。如果赠送的产品是过期失效的,或者假冒伪劣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照产品质量法或者商标侵权来查处。

  有奖销售如果是抽奖式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奖品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抽奖式销售要制定具体的方案,比如购买多少产品就可以进行抽奖,其中大奖有多少?中奖有多少?小奖有多少?或者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这些奖项各有多少?其中大奖,也就是一等奖,不得超过5万元。超过5万元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钱岗说。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在有奖销售活动中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是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是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是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假如没有设定奖项而谎称有奖,或者设定的奖项超过了最高限额,或者内定中奖人员,这些都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消费者均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此外,消费者如果投诉举报有奖销售问题,需要注意保存以下几个证据:一是购买商品的发票或收据;二是如果申请过检验的,提供检验证据;三是付款凭证;四是有奖销售宣传资料。

(责编: 贾春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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