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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立法加快推进 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均将进行相应制度设计

发布时间: 2025-04-30 09:33: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频道

  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第二个十年的新起点,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已将城市副中心立法列为全市立法工作年度重点任务。记者从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会获悉,《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立法正在加紧推动,全力保障副中心高质量发展典范之城建设。

  “副中心立法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的法治保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扇窗口’。”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胡九龙表示。

  随着副中心控规、高质量发展意见的深入实施和规划建设滚动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日臻完善,同时制定一部具有强制力和规范性的“基本法”条件趋于成熟,将为城市副中心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

  北京城市副中心立法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进程中又一标志性成果。开展城市副中心立法工作对于用法治保障发展成果、开拓发展空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迈进。

  副中心立法是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高质量发展典范之城的重大机遇。以立法形式向社会明确副中心功能定位,明确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投资,营造更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塑造更加稳定的发展预期,提供更加均衡优质的公共服务,能向社会各界传递清晰稳定的发展信号,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优秀人才选择副中心,共同参与这座“未来之城”建设与发展。

  胡九龙透露,目前,《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立法正在加紧推动。作为条例牵头起草单位,去年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组织了为期8个月的调研论证,今年又进行了近4个月的深入研究,力求制定出一部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具有生动活力的良法。

  城市副中心立法的整体定位是:立一部保障城市副中心这座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法”。胡九龙介绍,在深入研究立法定位过程中,统筹考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和民生改善、城市治理需要,以及统筹考虑副中心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并综合各方面意见,将《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总体定位为综合性立法。

  城市副中心立法的核心价值是:为大家创制一部体现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的“良法”。本次立法着重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是否满足群众需求、顺应人民期待作为衡量立法质量和价值的第一标尺,通过立法推出一系列惠民生、强信心的举措,将群众关心关切的政策措施法条化。群众关心的副中心生态环境问题、交通出行问题、教育医疗养老问题、人才发展问题、营商环境问题等,都考虑在立法中进行相应制度设计。胡九龙说:“相信经过本次立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大家将会看到一个更有活力、更加宜居、更加令人向往的北京城市副中心。”

  城市副中心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打造一部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法规。胡九龙说:“在立法调研论证过程中,我们非常重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群众等各方面关于立法时机和需求的建议,同时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依托,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鼓励群众多为立法提建议。”

  胡九龙表示,在接下来法规起草、征求意见和审议过程中,将落实好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享、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及时吸纳来自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让这部法规既满足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企业发展的需求和期待,又成为大家共同的行动指南。

(责编: 李文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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