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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加强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1-10-28 17:50: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中华民族素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历史上出现了很多关于家庭教育的佳话。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转型速度加快,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功能发生深刻变化,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未成年人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部分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受伤害的极端事件屡有发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建设的新期盼新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文件精神,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家庭教育由过去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真正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体现,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将实现家庭教育由以家规、家训、家书为载体的传统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新模式迭代升级。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将加快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教育将真正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融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呷巴乡俄达门巴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 的普法宣传。驻村工作队走进牧民家庭,走进村幼儿园,同老师、学生、家长一道,共同学习法律的立法精神、具体要求,引导家庭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

  广大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树立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要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也是终身老师。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国西藏网 文/陈濛濛)

  

(责编: 龙真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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