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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是天人合一的生态答卷

发布时间: 2026-07-28 10:34:00 来源: 青海日报

  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每十年开展一次资源普查,2025年7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行一树一档精准建档,全面摸清古树名木资源底数,为进一步保护奠定基础。

  古树名木作为自然界的瑰宝,承载着人类历史和文化的记忆,是人类文明的见证者,更是见证我们是否践行“天人合一”理念的生态答卷。7月12日,本报“守护绿色遗产”采访组来到玉树藏族自治州,开启了为期一周的深度采访。

  玉树州位于青海省西南部青藏高原腹地的三江源头,全州总面积26.7万平方公里,跨4个地貌区:长江源高平原区、唐古拉山高山区、巴颜喀拉山原区和昆仑积石高山区,以前三区为主。冰缘地貌约占总面积的70%以上,冻融作用强烈。从东南到西北,按高山峡谷一高原山地一低山宽谷一丘状山原四级向上依次排列,形成山高、沟深、滩大、谷宽的地貌。全州平均海拔4200米以上,最高峰布喀达板峰,海拔6860米,最低处金沙江水面,海拔3335米,大部分地区海拔在4000至5000米之间。

  玉树州林地总面积57.01万公顷,树木主要有云杉、冷杉、柏、桦、松等10余种,分布在州内不同区域。据玉树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底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7月,玉树州开始对古树名木资源进行第二次调查,并收集了古树名木的生长现状、环境因子等,最终确定玉树州古树名木44株。2022年开展了第三次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工作,确定玉树州古树名木65株,目前玉树州现有古树名木109株,普查结果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并录入全国古树名木资源管理系统。

  近年来,玉树州虽加大了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但在保护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的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古树长期生长在同一个地点,土壤肥力有限,可吸收的营养又较少,加上常年干旱少雨风蚀,易造成树皮开裂、根裸枝残等现象,遇大风等极端天气极易发生折断、倾倒,使其生长不良,甚至濒临死亡。另外,古树附近一些居民堆放杂物和树枝等,不仅带来了极大的火灾隐患,也为病虫的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对古树生长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

  古树生长时间较长,有些本身处于较为脆弱的生长状态,极易遭受病虫害等影响,食叶害虫、蛀干害虫最为常见;大风、雷电以及山火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不可避免,因古树一般都比较高大,较一般树木来讲更易受到雷电、大风等灾害袭击,易导致古树断枝,造成古树不可修复的损坏或者死亡。

  城区改造、修路架桥、房屋建造、市政施工等,没有或很少考虑古树的生长空间需要,造成树头密封过多、断根修剪过粗过重、树穴面积过小、根系生长空间过窄,树穴周边硬地化及土壤板结化严重等,对古树的生长产生不良的影响,易造成古树长势逐渐衰弱甚至死亡。

  公众对古树保护的认识不足,导致保护措施难以得到有效实施。缺乏对古树价值的认识,使得保护工作难以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修剪过重超过了树的再生能力,施药浓度过大造成药害,肥料浓度把握不当造成烧根,存在人为破坏造成古树生长衰退的现象;古树的保护需要专业的技术知识,包括树木的生理学、生态学、病虫害防治等。目前玉树州在古树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持仍然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玉树州提出应对保护对策及建议:建立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挂牌建档制度。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科技平台,不断提升玉树州古树名木信息管理,健全每株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对应的信息;建立古树名木异常情况报告制。加强属地化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发现异常情况,如风倒、风折、倒伏、异常病虫害、雪压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分析异常原因,及时采取相关救护措施;建立古树名木考核机制体系。以林长制为引领,将古树名木保护职责列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定。

  进一步加大保护古树名木的科普宣传力度,讲好“古树故事”,让保护古树名木更加深入人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古树名木工作。并通过开展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的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展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古树名木价值、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古树名木保护成果,形成政府重视、媒体关注、公众参与的古树名木保护格局,切实保护好玉树州的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古树养护复壮,遵循“一树一方案”的原则,通过采取地下土壤改良、树干涂白、树洞防腐修补以及树体支撑加固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古树名木抢救性养护、复壮工作。对长势较弱的古树,疏松古树根系土壤或结合施肥进行养护,对树体多洞或树洞开裂、干燥、通风良好的树木进行洞壁修补,对倒伏树木应设置支撑加固、四周设置围栏处理,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枯枝死杈。根据不同树种对水分需求情况进行浇水处置,确保古树及后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建立多元化古树名木管护复壮筹资渠道,为古树名木管护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当投入资金用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仅要落实各级政府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外,还要积极寻求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注入,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到古树名木的管护中来。

  制定长期可行的、科学合理的古树名木科研监测计划,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监测点建设体系,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做好“体检”,并做好抗旱浇水工作,保障古树生长。并对濒危的古树名木及时组织专业的技术团队,制定可行性较强的养护复壮方案,及时对其进行抢救,切实提高对古树名木的管护水平。积极与省内外古树名木保护与研究相关机构进行交流学习,以便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古树名木管护技术信息,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古树名木管护和抢救复壮技术措施。

(责编: 陈濛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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