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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宗教改革是历史的必然

降边嘉措 发布时间:2019-03-27 09:36:00来源: 中国民族报

  早在1950年,毛泽东就谆谆告诫主管西藏工作的李维汉、张国华等领导人:“你们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

  宗教改革是历史的必然

  历史上,西藏长期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随着社会政治制度的改变,对宗教进行必要的改革是历史的必然。

  1959年,包括宗教改革在内的西藏民主改革全面展开。但它不是偶然的。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之初,西藏民主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就写进了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之中。

  1954年9月至1955年4月,达赖和班禅到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毛主席曾多次与两位代表讨论西藏的宗教改革问题。

  1955年2月中旬,达赖、班禅到全国各地视察回京后,毛主席在中南海亲切会见两位活佛,专门讨论了宗教改革问题。毛主席首先称赞他们是“我们国家最年轻的领导人”。那一年,达赖喇嘛20岁,十世班禅17岁。而在此之前的1954年9月,达赖喇嘛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十世班禅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

  在谈到西藏的宗教问题时,毛主席说:“你们两位是大活佛,你们要信佛,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如果我毛泽东反对你们两位信教,那我就违犯了宪法。去年9月,我们刚刚制定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我们大家都是举了手的,所以我们大家必须遵守宪法。宪法保障每个公民都有信教的自由。”

  毛主席话锋一转,对两位年轻的活佛说:“我建议你们对你们的那个宗教,进行适当的改革。”他诚恳地说:“看到你们信仰的宗教的毛病,那些弊端,不指出来,就对不住两位活佛,也对不住藏族同胞,我毛泽东就不够朋友。”

  毛主席说:“我看你们西藏的那个佛教,与其他地方的不同,有一个很大的毛病,那就是‘一不人兴、二不财旺’。”上世纪50年代至60、70年代,西藏的佛教被称为“喇嘛教”或“西藏佛教”,还没有使用“藏传佛教”这个概念。

  毛主席向两位活佛询问了有关西藏佛教的一些情况。他说:“两位活佛刚才介绍的情况很重要,整个西藏有110多万人,其中喇嘛、尼姑就有11万多人,占总人口的1/10。男的当喇嘛,女的当尼姑,他们一不生产人,二不生产物质财富,这样下去,你们藏民族怎么发展?你们不是要法轮常转、天长地久吗?人都没有了,怎么能法轮常转、天长地久?!所以我说啊,从你们民族自身的发展,从西藏佛教的发展着想,你们那个宗教制度,也要改一改!”

  就宗教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毛主席语重心长地作了深刻阐述,使两位年轻的活佛受到深刻教育。

  当天,陪同达赖、班禅接受毛主席接见的,有时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刘格平,中央民委副主任汪锋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翻译的是图旺同志。

  后来,十世班禅大师、刘格平、汪锋等同志多次怀着激动的心情回忆接受毛主席接见的情景,重温毛主席的教导,并向统战、民委系统的干部作了传达。

  回顾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和宗教改革的历程和实践,毛主席用“一不人兴、二不财旺”8个字,把藏传佛教的弊端说透了,把对藏传佛教进行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说透了。

  按照宪法规定,无论在什么时候,寺院正当的宗教活动和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是必须加以保护和尊重的。但是,旧西藏寺院的最高统治者几乎都是贵族农奴主。寺院在高利贷和商业方面对农奴的剥削,比官家和贵族更为苛刻。因为他们有一层“宗教”的外衣,更具欺骗性。寺院占有的庄园,藏语叫“曲溪”,意为“供养佛法的庄园”;庄园里的农奴,被称作“曲德”,意为“为佛法耕作的百姓”。贵族农奴主从精神上奴役和愚弄广大贫苦农牧民,好像他们超负荷辛勤劳作不是为满足极少数贵族农奴主穷奢极欲的腐朽生活,而是为弘扬佛法做善事,为来世积功德。

  一些大的寺院内还设有牢狱和各种刑具,对庄园里的农奴和贫苦喇嘛任意施刑,其残酷程度同别的农奴主没有什么区别。

  一个大的寺院集团就是一个小社会。以拉萨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为例,据当时《西藏日报》公布的调查材料,它们共占有339个庄园、412个牧场,17.4万多“克”(一“克”相当于一亩)土地、15万头牲畜,拥有7.58万多名农奴和牧奴。三大寺每年从贫苦农奴手中收取地租约934万多斤粮食。他们还拥有自己的武装。三大寺不仅能左右西藏政局,还能控制经济命脉,集政治、经济、宗教三者为一体,形成强大的势力集团。

  在旧西藏,无论是朝廷、中央政府,还是噶厦(即西藏地方政府),始终没有完整、精确的人口统计。据历史文献记载,1765年以前,仅怒江以西的西藏本土,有200多万人;但到1951年西藏解放时,这一地区只剩下100多万人。

  没有人说得清楚,千百年来,在金壁辉煌的神殿里,在庄严华丽的法幢下,在悠扬悦耳的诵经声中,多少贫苦农奴被残害,出现了多少人间悲剧。

  假若把藏民族比喻为航行在波涛汹涌的汪洋大海上的一艘航船,在黑暗、腐朽的封建农奴制度的摧残、桎梏下,这艘航船行将沉没。是西藏的和平解放拯救了这艘航船。而伟大的民主改革使西藏人民获得新生,也使藏传佛教获得新的生命力。

  宗教改革的具体内容

  为了顺利进行民主改革,中共西藏工委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具体规定。针对当时的政治形势和实际情况,寺院的民主改革以“三反”(反叛乱、反封建特权、反剥削)和“三算”(算政治迫害账、算阶级压迫账、算经济剥削账)为主要内容。

  废除寺院占有的庄园和牧场,废除一切封建特权。延续了1000多年、寺院无偿占有的庄园和牧场以及牛羊,全部无偿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奴和牧奴。对于爱国守法的寺庙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实行赎买政策后,分配给贫苦农牧民群众。废除农奴、牧奴与寺院的人身依附关系,彻底解放广大贫苦农牧民群众,使他们获得翻身解放,成为新社会的主人。

  让宪法进寺院,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彻底关闭寺院私设的牢狱,销毁一切残害贫苦僧尼的刑具。

  同时明确规定,必须保护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爱国守法的寺庙和有历史意义的文物古迹。鼓励有劳动力的僧尼参加生产劳动,以寺养寺。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僧尼大众,由政府统筹安排。寺庙的收入不够正当开支时,采取补贴的办法予以解决。对于年老体弱、没有劳动力而又无家可归的贫苦僧尼大众,由政府给予补贴,让他们衣食无忧,能够安心从事佛事活动。

  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以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提倡僧尼大众用传统的方式四处化缘、做游方僧,以免增加群众负担。

  宗教改革的胜利成果

  宗教改革的胜利成果是多方面的,影响是深远的。

  第一,实行政教分离。西藏社会过去长期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宗教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影响既巨且深。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尤其是宗教改革,实行政教分离是第一要务。政教分离,是现代政治的基本特征,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政府的权力与宗教团体的势力分离。国家不介入宗教团体正当的宗教活动。宗教团体、宗教势力也不得干预国家政权。

  第二,废除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废除寺院内部上层僧侣的各种特权。过去,寺院的权力基本上掌握在少数上层僧侣手中,他们实际上就是披着袈裟的贵族农奴主,贪婪地吮吸着广大贫苦农牧民群众的血汗,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虫。

  第三,过去,广大下层僧尼实际上是穿着袈裟的贫苦农奴,遭受着阶级压迫和精神奴役的双重迫害。民主改革解放了广大贫苦僧尼,解除了世世代代束缚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使他们与百万翻身农奴一样,成为新西藏的主人公。

  第四,废除高利贷剥削,禁止寺院从事超经济的、掠夺式的商业活动,禁止寺院给广大翻身农牧民和城乡居民发放新的高利贷。

  第五,废除寺院过去拥有的各种封建特权,不允许寺院向农牧民群众强行摊派子女当喇嘛或尼姑。

  第六,根据宪法,信教成为公民个人的行为。公民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这种教的自由,也有信其他教的自由。在同一个宗教内部,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其他教派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七,在寺院内部废除封建特权,实行民主管理,选举产生以贫苦僧尼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管理委员会依据宪法,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管理寺院内部事务。这在藏传佛教发展的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第八,提倡、鼓励并积极创造条件,让有劳动力的僧尼参加生产劳动和各种公益活动,使他们逐步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藏传佛教新型的喇嘛和尼姑。

  第九,在过去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下,寺院享有很多特权,藏族很多文化遗产、经典著作、文物古迹、唐卡艺术都珍藏在各个寺院。一个大的寺院,可以说是一座藏族传统文化的博物馆。经过寺院民主改革,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成为全民族共同的财富,为全民族共同享有。这对于保护、继承和弘扬具有悠久历史、丰富内容的藏族文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作用和影响显得更加重要。

  第十,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化意义上的学校,民族教育和文化传承主要靠各个寺院进行。所以,寺院里有大批有文化的各类人才。经过民主改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走向社会,走向机关、学校和科研部门,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他们的才能,使人尽其才,对建设社会主义的新西藏,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藏族新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经过民主改革和寺院内部的宗教改革,寺院的面貌焕然一新,藏传佛教获得新生,彻底改变了毛主席曾经指出的那种“一不人兴、二不财旺”的状况。

(责编: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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