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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去年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082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2-02-11 09:37:00来源: 西藏商报

  2021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拓宽服务领域,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利用“援藏律师服务团”的67名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力量,采取调解为主、诉讼为辅等有利于农牧民工的维权方式,2021年,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实体平台共受理农牧民工案件2868件,咨询来访人员1320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497份,累计挽回经济损失4082万余元。

  在人社部门设立工作站

  深化欠薪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的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一边通过电话解答各种问题的咨询,一边整理刚刚递交的法律援助申请表,整个大厅一派紧张忙碌的景象。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临近年关,每天都有农牧民工过来咨询工资问题,只要接到相关申请或者咨询,我们都会尽全力为他们解决问题,引导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学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施方案》,全区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在现有14家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继续在人社部门设立工作站,确保农牧民工及时就近得到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同时,持续推动将讨薪农牧民工纳入“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重点项目的工作,动员援藏律师优先服务被欠薪农牧民工,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此外,进一步推进完善企业困难职工的维权法律援助并协同各级工会,做好“五下乡”的送法活动。

  设立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

  完善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机制

  为及时了解农牧民工法律援助需求,做好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通报和处理工作,全区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农牧民工欠薪案件信息通报与会商沟通,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主动提示用工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及违法用工的法律风险,对需要帮助的农牧民工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指导,避免因未签订或不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农牧民工维权难、执行难,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引导农牧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在健全农牧民工讨薪维权组织网络方面,全区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在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结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法律援助公告栏,公布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受理程序等维权信息,引导农牧民工通过法律援助依法维权。同时,健全农牧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凡涉及农牧民工的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此外,还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结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衔接配合,对符合条件的农牧民工维权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推进信息化建设

  创新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方式

  2021年以来,全区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办案质量监管,创新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实现便捷优质法律援助全覆盖。依托“12348西藏法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更加注重发挥网络平台和驻场法律服务人员的作用,引导农牧民工以打电话、上网等方式获得免费法律咨询等便捷法律服务。同时,对因不确定因素导致延误行使管辖权异议、举证、上诉、申请强制执行等程序权益的,指导当事人通过申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对农牧民工集体讨薪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

  此外,根据农牧民工群体特点和需求,对建筑、餐饮、安保、家政等行业农牧民工,全区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提供针对性强、有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凭统一制作的异地协作函实现案件的跨地区查询、调查、取证,从各个环节降低农牧民工异地维权成本。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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