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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谱写好新时代西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2-03-31 13:40:00来源: 《当代世界》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创造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这一理念是对当代中国民主理念和民主实践的高度概括,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西藏自治区党委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奋力开创新时代西藏民主政治新局面。

  全面准确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要在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理论内涵和实践特征的基础上,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内政外交国防军队和社会生活各领域,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成功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愿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运行,才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最可靠的制度保障,才能将亿万人民群众有效组织起来,依法有序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保证人民民主体现在国家治理的全过程,让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以贯之的价值追求。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价值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开辟了新境界。人民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出发点、根本依靠力量和根本目的。“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无论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还是打赢脱贫攻坚战谱写人类反贫困历史新篇章,“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得到最大践行,有效保证人民群众在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凝聚起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磅礴伟力。在我们的生活中,大到国家立法、国民经济和社会规划制定,小到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人民群众都能切身感受到当家作主的自豪感,感受到民主参与的获得感。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最大程度地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地位、确保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载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建构完整制度链条的全覆盖民主,为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继续通过这一制度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实现党的主张、人民意愿与国家意志相一致。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着力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巩固爱国统一战线,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广泛凝聚力量,形成最大公约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奋斗。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各族人民享有平等自由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上的充分自主权,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既保证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促进各族人民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形成广泛生动的基层直接民主实践。

  科学系统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经过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探索形成的,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凝聚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智慧,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一、从历史维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开辟了人类民主政治文明新形态

  民主因人类文明多彩而有不同的实现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要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全过程人民民主使权力真正地、整体地掌握在人民手中,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服务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推动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从而从根本上破除了西方民主话语霸权,为构建人类民主政治新形态开辟了新道路,是民主实践的中国方案。“民主”概念起源于古希腊,基本含义是“人民管理、治理国家的权利”,往往与专制、专权相对,是人民对美好社会制度的理想追求。西方民主制度在创立之初相较于封建主义制度而言是先进的,对推动西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西方民主制度逐渐异化,成为资本利用的工具,内在弊端不断暴露并走向衰落、停滞。西方现行的民主,仅仅是民主形式意义上的空壳,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鲜有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本质上已经失去了履行民主根本使命的能力,彻底沦为资本主义利益集团博弈的工具和愚弄人民的手段。与西方国家社会混乱形成鲜明对比,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不断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活力不断迸发,整个社会井然有序,人民生活蒸蒸日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过程人民民主效能愈加凸显,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危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社会治理和凝聚民心民力上发挥出远超西方民主的强大制度优势,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英国学者马丁·雅克指出,“长期以来被西方轻视的中国治理体系已经成为美国民主体制的强大挑战。过去40多年当中,哪种治理更有效、最为民,自不待言。”墨西哥前驻香港总领事爱德华多·罗尔丹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区别于西方民主的显著特征,就是全过程民主。这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参与式民主,具有极大的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从理论维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

  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追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推翻“三座大山”、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积极探索实现人民民主的发展道路和制度模式。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奠定了人民民主的制度基础。1945年毛泽东同民主人士黄炎培就跳出历史周期率问题进行了著名的“窑洞对”,鲜明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渠道。全过程人民民主集中概括了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深刻阐明了我国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进一步发展了民主理论、扩大了民主范围、丰富了民主标准、拓宽了民主路径,使民主具有真正意义。

  三、从实践维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体系

  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主体地位生动、具体地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中。我国宪法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性意义,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全过程的人民民主政治,给人民群众提供参与国家治理的机会,不仅享有选举权,还享有国家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既存在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链条,也运行于民主执政、民主立法、民主行政、民主监察、民主司法、民主治理的全方位,保证了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宽渠道、全过程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中国人民充分认可、真正享有、大力支持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显著制度优势、强大生命力和光明发展前景。党和国家制定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出台的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地方考察调研,主持召开多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各领域各阶层人士意见建议。中央有关部门首次通过互联网就“十四五”规划编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收到人民群众建议100多万条,把人民呼声充分体现到党中央文件中。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保证了我国发展始终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积极主动推进新时代西藏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我们必须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对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深刻内涵和内在关系,深刻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各环节各方面,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使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机制不断走向成熟完善,确保党的主张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

  二是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动摇,支持人大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开展立法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发挥好人大监督的刚性作用,切实维护人大监督的法定性权威性。支持和保证各族人民通过各级人大行使国家权力,持续深入推进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统筹做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接待选民等活动,创造条件让人大代表更多了解中心工作、参与决策过程、掌握工作进度,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社情民意方面的独特作用,更加广泛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汇聚民力。比如,《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起草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形成草案后,召开6场专家咨询论证会广泛征求法律、民族领域专家意见,通过书面发函、座谈会等形式征求437位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历经一年时间制定完成,提高了条例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

  三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牢牢把握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这个政协工作中心环节,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围绕着力创建国家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围绕就业、医疗、教育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推动驻藏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区四级委员联动履职,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提高协商实效。聚焦党政所需、政协所能、群众所盼的重点关切问题开展协商式监督,通过重点提案主席领衔督办、热点提案办理方、督办方、提案者三方协办、民生提案现场督办等举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广泛联系和动员各界群众的优势,把民族宗教、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各界群众紧紧地团结到党和政府周围,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汇聚力量。

  四是深化依法自主管理民族事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族人民依法享有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平等参与本地区各项事务,确保各族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全国和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并通过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依法保障各族人民继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自由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尊重和保护各族人民的风俗习惯。目前,全国人大代表中的西藏代表75%为少数民族,全国政协委员中的西藏委员90%为少数民族,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占92%,自治区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占78%,全区干部队伍少数民族占大多数。

  五是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利。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基层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完善群众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成立“乡贤帮帮团”“朗扎”“雪莲花”调解室,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网格单元的自治作用,不断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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