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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十大法治人物”事迹

发布时间:2022-04-13 08:57:0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十大法治人物”事迹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普法办)

  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4月8日,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正式揭晓。开展评选和宣传活动,旨在让以“法治西藏”为品牌的法治人物形象深入人心,使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法治文化在全区广泛传播,发挥法治服务保障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的作用,使全区各族干部群众践行法治、守卫国土、建设家园的信念决心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有声有色、入心入脑,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今天,本版刊发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排名不分先后)。让我们记住这些法治人物,并向他们致敬!

  用法治利剑守护边疆安宁

  ——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珠峰边境派出所所长格桑

  格桑,男,藏族,中共党员,1987年9月出生,2010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珠峰边境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在平均海拔超过4500米的珠峰核心景区,他每年至少要巡逻100次,已经坚持了11年。

  珠峰边境派出所作为景区内唯一的执法单位,承担着珠峰北侧中外游客管理、证件查验、治安防范等繁杂工作。筑牢边防屏障、守护游客安全、公正文明执法是作为派出所所长格桑的最大责任。上任以来,格桑和战友们创建“五到位”机制,开创“五位一体”接处警模式,建立“两队两室”勤务模式,提升规范执法水平,打造“枫桥式”派出所排头兵,成功调解边境纠纷21起,救助各类车辆32辆,救助游客103人,被人们称为“珠峰的守护神”。

  自担任珠峰边境派出所所长以来,他深入结合珠峰实际,带头制订普法计划,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定期举办普法宣讲会,常态化、穿插式、互动式开展普法宣传,让普法工作渗透到珠峰每一处角落。近三年来,为辖区群众和游客免费开展法治宣讲30余场,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近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是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普法工作的一面“旗帜”。

  面对新冠疫情,格桑冲在抗疫第一线,筑牢边境“防疫墙”,为确保珠峰景区“零感染”贡献了重要法治力量。疫情防控期间,为实现珠峰景区“零感染”的目标,他每日亲自带班为来往游客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制作防疫注意事项提示牌,联合县防疫部门,全力打击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主动联系施工队在进入景区验证室门口建设游客专属通道,大大降低了游客间的接触率。同时,他坚持亲自带队在辖区挨家挨户了解情况,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开展辖区消毒工作,确保辖区防疫工作万无一失。

  为国守边的“格桑花”

  ——山南市隆子县玉麦乡玉麦村村民卓嘎

  卓嘎出生、成长、生活在隆子县玉麦乡,藏族,中共党员。

  玉麦乡地处喜马拉雅山脉南麓,行政区域面积达3644平方公里,离隆子县城197公里,但却隔着日拉山等3座海拔超过5000米的大山。1996年之前,这里一度成为边陲孤岛,被称为“三人乡”。大部分时间里,只有父亲桑杰曲巴和女儿卓嘎、央宗生活在这里,一栋房子,既是乡政府,又是他们的家。

  家是玉麦,国是中国——这是身为共产党员的桑杰曲巴给孩子最刻骨铭心的教育。他一针一线地缝制了三面五星红旗,插到村口,告诉孩子:“这是我们中国的国旗,比我们的生命还重要。”父亲的所作所为让卓嘎守护家乡的决心更加坚定,从那时起,卓嘎记住了“守护好祖先留下来的这片牧场,就是守卫了祖国”。

  在父亲桑杰曲巴的影响和带领下,卓嘎、央宗姐妹始终秉持“家是玉麦,国是中国,放牧守边是职责”的坚定信念,几十年如一日,守护着玉麦3644平方公里的土地,到现在一家人诠释并坚定传承着爱国守边精神,谱写了爱国守边的动人故事和时代赞歌。

  2017年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卓嘎、央宗姐妹回信,高度评价她们父女两代接力为国守边的行为,感谢长期为守边固边忠诚奉献的同志,勉励广大农牧民群众扎根雪域边陲,做“神圣国土的守护者、幸福家园的建设者”。

  进入新时代,卓嘎用实际行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边境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依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带领村民开展边境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投身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建设。

  在卓嘎、央宗姐妹的带领下,玉麦乡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成为“守法模范、戍边卫士、国家坐标”。

  2021年,玉麦乡人均年收入近4万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感谢党和国家的关怀,我们现在的生活特别幸福。以后,我们还会继续努力,守边固边,同时引导乡亲们爱国守法,守好祖国的每一寸土地。”卓嘎说。

  法治西藏建设的宣传者

  ——《西藏法制报》副总编辑张黎黎

  2008年7月,刚从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张黎黎毅然选择进藏并就职于西藏日报社记者部。2010年,她被安排到《西藏法制报》工作,次年任《西藏法制报》副总编辑至今。

  在2011年、2012年的“3·28”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她先后撰写发表《为了最基本的人权》《从刀具的那几十年看西藏文明、和谐的历程》等文,把笔端对准教育权、婚姻权利、管制刀具等法治小事件,展现法治西藏建设成效。

  她尤其关注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积极和基层法院、自治区住建厅维权处、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对接沟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家暴妇女、流浪乞讨儿童等的典型案例进行跟踪采访报道,用媒体监督的力量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担任《西藏法制报》副总编辑以来,她策划多个栏目,如《黑白人生》《以案说法》等,从群众身边的法律问题入手,传递老百姓最关注的法律知识,利用《西藏法制报》这个平台为法治西藏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她积极投身西藏日报社融媒体改革的浪潮,参与西藏日报社融媒体法治频道的筹建和运行,积极成立西藏法治工作室,在《西藏法制报》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实现了“线上+线下”的普法双渠道,完善了《西藏法制报》这个平台的普法功能。

  2015年,她受聘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把关注点放在法院诉调对接改革、立案登记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反家暴法》实施等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上,协调《西藏日报》《法治日报》《西藏法制报》等多家媒体,进行深入解读和报道。同时,还多次参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两会工作报告和日常审判工作的意见征求会,从一名新闻工作者的角度建言献策。2018年,她被自治区公安厅聘为特邀监督员。

  平安幸福法治乡村的“领路人”

  ——林芝市米林县南伊乡才召村党支部书记达波儿

  达波儿,珞巴族,1978年出生,2007年7月入党。2017年至今任林芝市米林县南伊乡才召村党支部书记。2017年8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作为一名党代会代表,他积极组织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民族宗教政策及各项惠民政策,宣讲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用实际行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

  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达波儿按照“小事不出村”的原则,参与调处村里的每一件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截至目前,他参与调解各种纠纷4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

  为进一步发挥班子作用,达波儿从制度入手,先后充实完善了村“两委”班子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以及村“两委”班子议事制度、村干部坐班制度等26项制度,切实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促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致富带头人,他依托才召村独特的珞巴民俗文化,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谋划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新思路。在达波儿的带领下,才召村先后筹集资金433万元,建立了具有民族特色的珞巴山庄、珞巴客栈、珞巴民俗农家乐等,为12户家庭提供了就业岗位。

  他利用工作之余不断提升自身法律水平,同时组织全村群众学习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此外,他通过“三会一课”加强对村“两委”和党员的培训,进行了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村民换届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帮助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同志知法懂法。

  达波儿表示,今后他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继续引导乡亲们遇事找法、依法办事,为实现乡村振兴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头雁”

  ——昌都市江达县县委书记达瓦

  达瓦,男,藏族,1971年10月出生,1989年参加工作,现任昌都市江达县县委书记。

  30多年来,他坚持依法治藏,用实际行动发挥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见证、参与、推动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是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

  他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依法治县,恪尽职守,动员全县的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逐步将法治工作引入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管理中来,有力促进了江达县的发展稳定。

  从基层干警到县委书记,他目睹了群众由于不懂法而吃亏,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主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狠抓贯彻落实,严格督促问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达、平安江达。

  他制定了《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党员干部的必学内容,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他坚持用宪法法律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为江达县全面推进法治强县战略目标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达瓦带领县领导班子齐心协力,集思广益,带头示范,大胆探索“四分八治”“群众说事、干部说法”等平安创建举措,把建立体制机制、细化方案举措、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治理实效抓在细处、落到实处,不断谱写法治强县新篇章。

  近年来,江达县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呈明显的下降趋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巾帼铁肩守正义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薛畅

  薛畅,女,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出生。2005年薛畅积极响应西部志愿者计划,支援边疆建设,奔赴高原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检察官。

  从事检察工作的16年里,她以“零”为出发点,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从一般干警到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一步一个脚印,始终站在检察工作的第一线,参与办理了大大小小案件400余起。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政法干警、检察官,薛畅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恶行径深恶痛绝,她以高度的思想觉悟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旗帜鲜明地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与犯罪分子作斗争。2020年,自治区国家安全厅一总队向她带领的第二检察部赠送“保国家安全 促社会稳定”的锦旗。

  2018年9月,薛畅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抽调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这是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自治区级检察院、法院“两长”同庭履职的第一案,人大代表、领导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旁听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检法同频发力的“法治公开课”。这是她参办的群众关注度最高、社会效果最好的一起案件。

  2019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火如荼。她参与全国督办案件5件,全区督办案件8件,核查线索14件,被评为“西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让公证走进百姓的生活

  ——拉萨市阳光公证处副主任阿旺拉姆

  阿旺拉姆,1971年出生,藏族,中共党员,现任拉萨市阳光公证处副主任,三级公证员,西藏自治区第六届公证协会副会长。

  自从事公证工作以来,她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目前她已成为西藏公证行业的业务专家,经常会有其他同行咨询业务问题,她都能从理论和实践方面予以热情解答帮助;同时,由于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她成为西藏自治区最早一批从事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员。

  在公证员岗位上,她熟练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和自身经验,依照法律法规严格审查,一丝不苟办好每一件公证案件,连续多年保持个人全区办证量第一,未出现一起假证错证;在协会任职期间,她积极建言献策、沟通协调各方,推动全区公证行业健康发展。

  她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连续5年每周在《拉萨晚报》刊登《公证之窗》栏目宣传公证知识;在全区率先推出公证延伸服务,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群众办理公证后续相关事务,让群众少跑路;推出延时值班制度,让群众在上班时间之外,也可以顺利办理公证;积极开展推进县域公证咨询受理点工作,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公证法律服务。

  “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不让群众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一定要学会换位思考,想想如果我们去办事,希望得到什么样的服务。”“公证作为一项预防性法律制度,需要我们秉以审慎的态度,运用自己法律技能使社会生活中的各类法律关系合法、公正、有效,最大程度避免纠纷的产生。”她总是这样对同事们说,自己也是这样做的。

  在阿旺拉姆的积极倡导和大力推动下,2021年西藏首家县域公证受理咨询点在当雄县揭牌成立,打通公证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了西藏县域公证服务零突破。

  金融戍边人的杰出代表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崔晓峰

  崔晓峰,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5月生,现任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2年,崔晓峰主动报名到西藏分行工作,从此开启了一段与家人离别、奉献高原的不悔人生历程。

  多年来,他致力于“法治开行”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推进银行内控合规体系建设,提升银行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他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把依法合规理念贯穿业务发展、风险内控、支持保障等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并将其内化为全体员工的行为习惯和主动追求,确保全行经营管理符合党的大政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外部监管规定。在他的带领下,西藏分行始终把遵纪守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将合规理念责任意识贯穿到银行经营管理每个环节,营造人人讲法治、事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为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崔晓峰积极协调总行进藏调研座谈,建成日喀则市和墨脱县普法共建点。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他第一时间向总行汇报申请,共落实普法共建专项经费38万元;同时,他积极协调总行相关部门,在拉萨市建成西藏自治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进藏10年来,崔晓峰带领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推进开发性金融服务与法治西藏建设深度融合,为促进西藏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副主任达瓦桑布

  达瓦桑布,藏族,男,中共党员。2006年,他毕业于西藏农牧学院,现任日喀则市农牧业科学研究推广中心副主任。

  在担任日喀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期间,他同时兼任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在干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基础上,负责组建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完成了检测机构认证工作,高质量开展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让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

  他带领团队,率先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0年7月,日喀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式挂牌成立,成为西藏第一个挂牌成立的地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改革后,他充分利用国家对口援藏的有利契机,争取各方优势资源,分别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签订了《动物卫生政策法规研究合作框架协议》等,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方式,加快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借鉴其他先进省市典型经验做法,起草制定了《日喀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制度手册》和《日喀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操作规范手册》,建立了30余项制度规范,逐步完善涉农领域的裁量基准,推动涉农执法有章可循。

  他带领团队狠抓普法工作,创新启动了“田间法律讲堂”系列活动,深入规模养殖场、合作社,走进大型蔬菜种植基地,走到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执法培训,做到了将普法融入农业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使行政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

  燃尽生命之光 铸就金色盾牌

  ——阿里地区措勤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蔺江平

  2020年12月18日13时40分许,党的优秀干部、共产党员蔺江平永远地离开了爱他的亲人、战友和他一生挚爱的公安事业,年仅39岁。

  蔺江平,男,汉族,中共党员,生前系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措勤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在“世界屋脊的屋脊”,蔺江平一干就是20年。

  2017年,蔺江平主动请缨,前往位于阿里地区日土县的泉水湖公安一级检查站任站长,并在这里坚守了700多个日日夜夜。

  蔺江平以上率下、带头工作,经常下乡开展调研走访和督导检查,从海拔5000多米的布嘎寺、边拉拉康、诺仓村到海拔4800多米的美朵公安一级检查站,措勤县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他的足迹。短短一年,他走遍了县里所有的派出所、检查站和警务站。

  2020年12月10日,蔺江平休假结束。返回措勤后,他不顾强烈的高原反应积极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在短短的7天里,他先后走访措勤县江让乡、曲洛乡(海拔均在4700米以上),就案件侦办进行现场指导督办。由于过度劳累,加之严重的高原反应,他在自己钟爱的工作岗位上牺牲,献出了年仅39岁的生命,用青春和生命践行了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蔺江平走了,他的英名和事业永远与阿里的山川和人民同在!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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