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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再发公告禁止牛羊等牲畜进入城区

发布时间:2023-03-15 09:37:00来源: 西藏商报

  为进一步整治放养牲畜“进城”现象,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城管局发布《关于严禁牲畜进入城区及对暂扣牲畜进行处理的通告》,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牛羊等牲畜放养至城区内,并对近期查扣的60头牲畜,提醒饲养者及时进行认领。

  近期,在拉萨部分路段,人们总能看到放养牲畜出入,以牦牛为主,黑压压的牦牛群有时成群结队穿过马路,有时出现在路边的绿化带上、草丛中,造成部分花草树木被啃食、绿化设施遭毁坏,牲畜横穿马路、随意排泄粪便等现象,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

  据悉,自2022年6月城管执法力量下沉以来,按照城关区委、区政府关于牦牛治理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加强源头治理,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加强牲畜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城关区城管局成立了放养牦牛进入城区整治工作专班,积极会同各街道、社区加强放养牲畜管理工作,同时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娘热、夺底、金珠西路、纳金、蔡公堂等各涉牧街道办事处下沉执法大队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辖区牲畜管理工作,做到发现一头、驱赶一头,并在巡查期间向牲畜主人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其管好自家的牲畜,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同时,城关区城管局于2022年12月发布《关于城区及周边禁止放养牲畜的通告》,大多数居民群众对此项工作很支持,自觉将自家的牛羊圈养起来。

  近日,城关区城管局再次发布《关于严禁牲畜进入城区及对暂扣牲畜进行处理的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将牛羊等牲畜放养至城区内。凡是发现有牲畜进入市区的,由城关区城管局进行统一集中管理,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牲畜所有人承担,同时城管部门将依照《拉萨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对城区放养牲畜的行为予以罚款或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记者了解到,近期城管部门对滨河路、纳金、夺底等公共区域出现的60头牲畜进行了驱赶并统一集中圈养在夺底和蔡公堂街道临时圈养点,牲畜饲养者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前往城关区城管局认领并接受处理,如七日后仍无人认领,相关部门将通过拍卖等手段,用以赔偿牲畜对城市环境造成的损害。

  在此,城管部门呼吁牲畜饲养者充分认识无序放养牲畜的危害性,提高文明规范养殖的自觉性。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违规放养牲畜的行为,自觉参与监督管理,形成人人参与规范养牛的良好氛围。

(责编: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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