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火车头。推动城市发展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加快跨越转型,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美丽城市是生态文明理念在城市空间的具体体现和集中展现,表现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与保护协同增效、城市与乡村融合互促。首先,从政治维度看,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执政情怀;其次,从经济维度看,绿色低碳是推动发展方式变革的关键路径,有利于进一步建立科技引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再次,从社会维度看,提供丰富、优质的生态产品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坚持将绿色低碳理念全面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对于推动我国城市从“钢筋水泥森林”向“诗意栖居之地”跨越转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生态根基,具有重要的意义。
优化空间格局,筑牢绿色低碳发展基底
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要将空间治理置于基础性位置,着力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城市空间结构。首先,强化规划引领,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约束性、引领性作用,刚性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生态安全的生命线,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将资源利用上线作为促进资源节约的警戒线,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其次,构建生态网络,提升系统固碳能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治理,优先保护城市及周边天然林地、湿地、水体、绿地等重要生态空间。推动城市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结构性绿地建设,贯通城乡生态脉络,完善生态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增强国土空间的碳汇能力。再次,推进集约节约,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健全并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盘活存量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效益。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优化城市功能结构,推动职住平衡,科学布局清洁能源、市政环卫、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等基础设施,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分布、高效集聚。
推动产业升级,构建绿色低碳经济体系
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是建设绿色低碳美丽城市的必由之路。因此,要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现代产业体系。首先,加速传统产业转型。聚焦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退出。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深化工艺革新,推广工业余热余压回收、能量系统优化、清洁能源替代等节能降碳技术,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其次,培育壮大绿色产业。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做大做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氢能、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未来产业。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到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生态旅游、绿色服务等新业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打造“无废城市”。再次,全面倡导低碳生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规模化推广绿色建材与绿色建造方式,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化转型。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畅通绿色产品消费渠道,弘扬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
提升治理效能,强化绿色低碳制度保障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社会规范。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首先,健全法律法规框架,压实保护责任。围绕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制定形成覆盖全面、衔接配套、约束有力的法律规范体系。完善绿色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发挥标准对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倒逼引领作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其次,完善经济政策体系,激发内生动力。深化资源环境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与市场供求关系。健全与绿色低碳美丽城市建设目标相适应的财税金融政策,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支持力度。再次,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促进全民行动。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强化企业环境责任约束,引导企业自觉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培训体系,拓展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渠道,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城市新风尚。
〔作者单位:北京建筑大学。本文系2022年度北京市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践路径和长效机制”(BPHR202203089)的阶段性成果〕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