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并强调,“要对照正反典型进行自我省察,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性的重要论述深刻启示我们,树牢正确政绩观,必须锤炼党性,常破“心中贼”,以“检身若不及”的自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以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党性是党员干部的政治底色,政绩观是履职用权的价值坐标。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确保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要求青海广大党员干部把党性修养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推动党员干部以党性立身、以实干立业,切实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在纷繁复杂的利益诱惑面前,守住初心;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扛起责任;在“显绩”与“潜绩”的权衡中,经得起历史检验。
以党性铸魂——锚定干事创业价值航向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政绩观是衡量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标尺。干部队伍以什么样的政绩观引领行动、以什么样的状态投入工作,直接关系到“十五五”规划的落地成色,必须从一开始就把准方向、校准坐标,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新征程开局起步。
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讲实话、干实事最能检验和锤炼党性。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把群众装在心里,坦荡做人、谨慎用权,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将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正确政绩观的党性逻辑与实践向度,体现在创造性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时而动,推动特色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既大胆开展工作、锐意进取,又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青海落地见效。同时,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狠抓当前,又着眼长远,甘做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要严守“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的原则,坚持在探索中找规律、在实践中求真知,把握规律性、发现趋势性、认识必然性,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深刻洞察时与势、危与机、利与弊,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坚持以立好规矩推动严守规矩,让党员干部习惯在规矩的硬约束下办成事、办好事,避免规则执行出现偏差走样,避免政策实施发生力度递减,更好以规矩推动解决党员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真正干出成果、干出实绩。
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须常破“心中贼”。加强党性修养是纠正政绩观偏差的治本之道,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将自我革命精神贯彻到底。“心中贼”既是私心杂念造成的认知偏差,也是因循守旧导致的思维惰性。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常破“心中贼”,必须时刻保持正视问题的思想自觉,以彻底的唯物主义态度深入查摆问题,时时把“探照灯”对准自己、经常用“显微镜”检视自身。常破,更须常立,持续修炼共产党人的“心学”,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积极主动在事上磨、在干中练,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防止政绩观在价值源头上出问题。“心中贼”是主观意识中的“内忧”,无影无踪,有极强的隐蔽性,又五花八门,有极大的腐蚀性。避免私心侵蚀党性,关键要抓准要害、靶向施策、务实发力,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遏制私欲蔓延,以鲜明导向校准政绩观的价值坐标。坚强党性是具体的、实践的,最终要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中提升政治能力,聚焦聚力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把握规律、前瞻布局,持续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将坚强党性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硬本领,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守护政绩的纯粹性。
以政绩践诺——做到从“心”出发、向“实”而行
政绩观,连着发展观。唯有将人民置于最高位置,一切奋斗才有意义,一切政绩才有价值。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中国共产党要做的事情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这是庄严承诺,更须坚实行动。我们要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绩认知上存在偏差,看似是干事方法的问题,实际是党性这把标尺出现了模糊甚至扭曲,要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分清公与私、辨明是与非、理清虚与实。具备坚强党性的干部,能够跳出个人得失的小格局,树立大历史观和正确发展观,既重显绩更重潜绩,既重当前更重长远,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党性薄弱的干部,往往急功近利、心浮气躁,追求短平快的“速效政绩”,忽视长远发展的“根基工程”,陷入“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的误区,留下难以弥补的发展隐患。事实说明,透过政绩观呈现的诸多表现形态,就能看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的定力和成色,看出其是否具有坚定的党性。“任何时候,我们都要以人民之心为心、以天下之利为利,为增进人民福祉而不懈努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从承诺到践诺的跨越,丈量着一心为民的温度,检验着履职尽责的力度。凡是承诺过的,哪怕山高路远、困难重重,也要全力以赴去解决、去落实,如此方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赖。广大党员干部能否诺出必践、言出必行,既系于党性的砥砺,也离不开组织的督促。要培养践诺的自觉,使重信守诺成为政治自觉与行动本能;要立起践诺的标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承诺扎根实际、符合民意,而非凌空蹈虚的“空中楼阁”或脱离群众的“政绩盆景”;要强化践诺的保障。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公开亮诺、过程督诺、群众评诺制度,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依据,坚持向人民报告、请人民评议,切实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提质增效。
正确的政绩观,从来不是抽象的理论教条,而是具体的实践遵循。“十五五”时期,青海进入战略地位整体跃升期、生态优势转换关键期、现代化产业体系培塑提升期,生态文明高地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自然禀赋的巨大潜力更加凸显,区域发展的动能和活力更加充沛,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发展路径更加清晰、发展前景日益广阔,是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必须以正确政绩观开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新局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行”,落点在“实”。要通过高质量调查研究,找准制约发展的堵点痛点,找到解决问题的“金钥匙”,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利益;要敢于接“烫手山芋”,敢于做“热锅蚂蚁”,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中显身手、见真章;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制定超越阶段的目标,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完善多维评价体系,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巡视巡察、干部考察、审计整改监督重要内容,形成全方位、全链条评价闭环;划定负面清单红线,让负面清单不仅“挂在墙上”,更能“落在地上”,成为干部心中时刻警醒的“高压线”;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让想干事会干事的干部能干事干成事,让正确政绩观在制度土壤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坚决破除“特殊论”和“补偿心理”,做到踏实干事、勤劳干事、廉洁干事,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和实干家。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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