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构筑数字文化美好生活图景,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随着艺术与科技深度融合,数字艺术在公共文化服务与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中的作用愈发凸显。非遗舞蹈兼具地方民族文化禀赋与艺术魅力,其数字化创新与传播,不仅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讲好中国故事”的有效载体。
非遗舞蹈数字化有利于传统文化当代转化与永续传承
随着数字技术快速发展,艺术与科技的跨领域融合不仅推动传统文化当代重构,也引领着时代审美潮流。非遗舞蹈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同样可借助数字技术实现自身当代转化与现代诠释。非遗舞蹈的文化场景与舞蹈形式承载着丰富的地方文化符号,为其数字化创新提供了深厚的素材支撑。
其一,基于文化场景的数字化创新,有利于打造非遗舞蹈沉浸式数字体验。创作团队通过梳理、分析非遗舞蹈的文化场景与文化符号,运用虚拟现实、数字布景等技术,可将文化符号有机融入虚拟场景的数字化建构中,打造与非遗舞蹈相契合的虚拟文化场景,提升受众的具身感知,为受众带来沉浸式的数字文化体验。
其二,基于舞蹈形式的数字化创新,有利于坚守非遗舞蹈数字化本体价值。创作团队通过运用动作捕捉技术记录、分析非遗舞蹈形态特征,提炼舞蹈中的核心动作素材,再依托3D建模、数字孪生等数字技术,可将非遗舞蹈从本体转译为数字代码,呈现在多终端、多场景设备上,从而将编导艺术想象与数字模型相结合,确保在提升非遗舞蹈艺术观赏性与感染力的同时,使数字化创新服务于非遗舞蹈传承。
其三,基于数字影像的数字化创新,有利于增强非遗舞蹈的文化传播效能。数字影像具有易存储、易传播、易体验的突出优势,创作团队结合影像化的创作手法、叙事性的呈现方式以及艺术性的舞蹈语言,可塑造出具有影像性、叙事性、艺术性的舞蹈影像作品,使非遗舞蹈具备在媒体平台进行融合传播的重要条件。
非遗舞蹈数字化有利于增强文化传播力与影响力
借助数字建模、动作捕捉与虚拟现实等技术,非遗舞蹈能够转化为兼具文化内涵与科技质感的数字艺术作品,而依托VR直播、媒体矩阵,则可进一步拓宽非遗舞蹈的创新传播路径,为丰富数字文化消费场景提供有力支撑。
其一,构建“文博机构+数字藏品”创新传播路径。数字藏品涵盖但不限于数字图片、音乐、视频、数字模型等多种形式,持有者可通过手机端操作,缩放或旋转观赏数字藏品。可将非遗舞蹈数字资源转化为数字藏品,通过文博机构推出扫码收集功能,使数字藏品以奖励方式赠予前往文博机构的游客,为受众提供全新的数字文化体验。
其二,构建“数字影像+数字游戏”创新传播路径。当前,《王者荣耀》作为在我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游戏,在“游戏皮肤”的设计理念上实现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这一做法不仅为其带来巨大的商业成功,同时也成为青年群体接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可通过政企合作的形式,在非遗舞蹈影像传播中融入“游戏皮肤”设计理念,构建多终端、多场景的文化数字消费模式。
其三,构建“文旅场景+VR直播”创新传播路径。VR直播是将虚拟现实技术与实时直播相结合的传播形式,受众可通过VR设备实现360°沉浸式实时观赏。非遗舞蹈的文化场景通常需在特定的空间场域以及时间节奏下形成,而“文旅场景+VR直播”的形式,可使受众在特定的岁时节令打破物理空间界限,通过佩戴VR设备深度参与到地方民俗活动中,进一步拓宽数字文化消费场景,丰富文化体验方式。
其四,构建“线下展演+媒体矩阵”创新传播路径。“媒体矩阵”是指将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与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相融合的传播模式,充分发挥“媒体矩阵”作用,可使非遗舞蹈获得渠道互补、空间协同与资源整合传播优势。针对不同媒体受众,通过对非遗舞蹈线下展演内容进行碎片化、分类化加工生产,可增强信息传播的精准度。结合不同媒体平台特点,将非遗舞蹈视频片段发布到短视频平台,幕后花絮发布至微信、微博平台,官方报道则侧重发布到纸质媒体平台,形成媒体矩阵联合报道、立体传播,不仅可以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同时也能够实现内容精准投送。
借助数字技术,突破创作边界,深入数字艺术领域,将内容转换为轻量化的数字资源,不仅可为非遗舞蹈创新创作提供新实践,还可补足传统传播方式短板,有利于突破不同圈层传播壁垒,让受众从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参与。未来,应进一步聚焦非遗舞蹈传承传播的痛点难点,通过高精度动作捕捉、三维扫描等先进技术,搭建完善的“数字基因库”,实现舞姿、乐器、音乐等核心元素永久留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效保护与创新传播。
〔作者单位:北部湾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基金项目:2024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融媒体视域下广西北部湾地区非遗舞蹈的数字化创新与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24KY0425)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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