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文化”。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列为生态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强调“为新时代新征程以美丽中国建设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利文化条件”。青海大力培育弘扬守护“中华水塔”的生态文化,既是贯彻《指导意见》的实践要求,也是以地方文化资源推动筑牢美丽中国精神根基的应有之义。
赓续历史文脉,凝练青海生态文化精神内核。青海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中华民族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中华水塔”所在地。长期生活于此的各族群众在适应高原环境、维系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了独具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传统。这些文化传统根植于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实践经验,蕴含着崇山敬水、顺应自然、节用惜物、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理念,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思想智慧,是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文化根基。青海多元生态文化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对自然的敬畏与保护,更体现于各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朴素认知。从高原牧区顺应草场规律形成的轮牧传统,到河湟地区依托自然条件发展的农耕文化,再到三江源地区各族群众共同守护“中华水塔”的生态实践,都体现了尊重自然规律、维护生态平衡的生存智慧。这些源于生产生活的生态理念,既是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新时代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深厚文化滋养。
完善体系建设,推动生态文化资源转化与发展。生态文化的传承发展,既需要深厚的历史积淀,也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和实践载体。近年来,青海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逐步构建起涵盖资源保护、实践转化、传播创新的生态文化体系,推动生态文化由历史积淀向现实价值转变,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持久文化动力。在制度保障方面,青海不断完善生态文化保护传承机制,推动文化资源保护由分散向系统转变。通过实施《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制度,逐渐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强化生态文化资源整体保护,为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延续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在实践转化方面,青海依托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实践,探索传统生态智慧与现代治理体系融合新路径。目前,全省拥有藏文化、热贡文化、格萨尔文化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7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了8个市州全覆盖,使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得到系统保护;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进一步推动生态文化融入生态治理,让群众在参与生态保护的过程中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主体,实现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在创新发展方面,青海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拓展生态文化传播方式,推动生态文化资源由静态保护向活态传承转变。通过数字记录、非遗工坊、文化展示和公共传播等形式,让蕴含生态智慧的传统文化更好融入现代生活,增强生态文化社会影响力。
创新实践路径,推动生态文化融入现代生活。推动生态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关键在于让深厚的文化资源从历史积淀走向现实生活,从价值理念转化为社会共识。青海应立足自身生态文化优势,以资源系统梳理、传播载体建设和价值创新转化为重点,拓展生态文化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路径。一是以系统梳理夯实生态文化发展基础。生态文化资源分布广泛、类型多样,需对各民族传统生态智慧、地域文化特色和生态保护实践进行系统挖掘,通过科学整理、研究阐释和价值提炼,形成具有青海辨识度的生态文化表达。二是以多元载体推动生态文化融入社会生活。生态文化只有走近群众、融入日常,才能形成持久影响。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空间、教育阵地和文旅平台作用,通过生态文化展示、科普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使生态理念传播更加鲜活,让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三是以创新转化提升生态文化影响力。推动生态文化与文化产业、生态旅游、研学教育等领域融合发展,将生态文化资源转化为具有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文化产品,推动文化遗产保护、艺术创作、生态建设与文旅融合协同发力,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让生态文化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也助力地方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分别为青海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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