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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各级文物部门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王雅慧 王雨霏 发布时间:2018-07-18 10:01:0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到西藏旅游,最吸引人的莫过于西藏独特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文物资源。历史上相对隔绝的地理单元造就了藏民族自成体系的高原文化,在民族特色鲜明、宗教底蕴深厚的高原上,各式各样的文物风格独特,资源丰富。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各级文物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保护利用并重,传承发展并举,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发展和系统保障能力建设,力求让古老的文物焕发出时代魅力,让游客领略到鲜活的历史。

细致入微——

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坐落在拉萨河谷中心红山上的布达拉宫,是藏传佛教寺庙与宫殿、城堡相结合的建筑类型中最杰出的代表,也是西藏自治区最庞大、最完整的古代宫堡建筑群,为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所熟知。为了对布达拉宫进行有效保护,西藏自治区对布达拉宫实行游客限时限量制度,每天限流5000人。

“人员可以加班,但文物不能加班。”布达拉宫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区党委、政府注重抢救与预防并重,不断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检测、分析、整理、展示,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据国务院新闻办2015年发表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白皮书统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每年都拨专项资金和黄金、白银等用于西藏寺庙的维修、修复和保护,中央政府已累计投入14亿多元对西藏文物和重点寺庙进行了大规模维修。西藏自治区也颁布和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文物保护法规和意见,使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据自治区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西藏自治区共开工建设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85个,完成投资2.8亿元,还积极组织开展了萨迦寺保护专项规划、安防消防工程提升和文物鉴定建档等工作。

摸清底数——

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取得进展

“通过5年多的工作,西藏自治区共调查国有收藏单位1305家,普查登记文物14.8万余件(套),基本摸清了西藏自治区可移动文物的家底。”自治区文物局局长刘世忠介绍,自2012年末启动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以来,自治区文物部门采用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登录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平台,联网直报,先后开展了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调查、文物鉴定、信息采集登录、数据质量审核、珍贵文物审核认定等工作,目前已基本摸清了全区可移动文物数量分布、保存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建立了西藏 “文物身份证”制度,健全文物资源调查管理机制,形成了文物藏品登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为深入开展文物档案建设和保护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不仅如此,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价值,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17年审核公布225处文物点为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西藏自治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增加到616处,西藏自治区还相继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助力文物保护。

措施得力——

推动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工作进步

“今年的文物工作,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开创新时代西藏自治区文物工作新局面。”刘世忠表示。

——坚守红线、底线和生命线,狠抓文物安全工作。逐步建立政府领导、管理使用者负责、文物行政部门监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不断健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确保文物安全。

——坚持夯实基础、保护为主,着力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组织编制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加快文物鉴定和建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司法文物鉴定程序和标准。

——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着力加强文物考古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文物考古成果宣传力度,广泛征集文物、丰富馆藏,加强安全防护,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文物在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保护传承,着力强化重要历史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用文物这一客观事物,清楚地向世人展示祖国与西藏地方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脉络,充分发挥文物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服务的作用,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普法普及,着力抓好文物宣传工作。利用各类平台,大力宣传在党和国家关心关怀和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西藏自治区文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讲述好每一件文物背后的故事,加快推进文物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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