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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公布

刘欢 发布时间:2018-05-07 07:58:0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为做好2018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西藏实际,自治区教育厅制定《西藏自治区2018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近日发布,今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对象为两代以上(含两代)聚居在藏的藏族和区内少数民族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在藏),以及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在藏)。

满足这些条件方可报名

《规定》中提出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年龄为11-14周岁(2004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口在报名市(地)范围内(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同时父母至少一方在报名市(地)范围内工作;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子女考生为城镇户口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报名市(地)范围内城镇居民;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考生为农业户口,且父母至少一方为报名市(地)范围内农牧民;边境乡农牧民子女考生户口在边境乡,且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籍在藏(截至2018年4月30日),且父母至少一方在藏工作八年以上(含八年,截至2018年4月30日)。另外在政治方向和身体条件方面也有所要求。

2018年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5-30日,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时间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要使用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在成都设立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借考点。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户口所在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报名时须填写考生借考表。申请借考的考生由市(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成都参加考试和体检。

内地西藏初中班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命题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要求,不出偏题、怪题。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考试科目为藏语文、汉语文、数(藏、汉文版)、综合(藏、汉文版);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综合。

70%名额用于招收农牧民子女

2018年内地西藏初中班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3日。6月12日9:30-11:30进行汉语文(语文)考试,15:30-17:00进行数学考试;6月13日9:30-11:30进行藏语文考试,15:30-17:00进行综合考试。

考点原则上设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各市(地)、县可结合本市(地)、县实际,具体确定考点设置。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按藏语文、汉语文、数学、综合四科计入总分;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按语文、数学、综合三科计入总分。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负责统一评卷统一登分造册等工作。

在录取工作方面,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和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名额的70%用于招收农牧民子女。并于8月1日前将最终版新生录取花名册(含电子版)报送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校)管理中心,由中心发至各招生录取学校。

录取的学生,内地西藏初中班毕业后要参加西藏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升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升入内地西藏高中班学习;成绩不合格者退回西藏区内,依据西藏区内当年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规定参加录取。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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