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强调“共同富裕”,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推进乡村振兴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党和国家根本利益,事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十四五”时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时期,是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明显性实质性成果的关键阶段,我们必须持之以恒推进乡村振兴,有效促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当前,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环境相对落后。要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系列问题必须得到有效解决。只有按照党中央提出的“五大振兴”,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才能助力拓宽农民致富渠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打造生态宜居安定和谐的美丽乡村,加速实现全方位的共同富裕。
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促进农民增收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这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让农民在实现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西藏拉萨曲水县的四季吉祥村,是一个易地搬迁安置村。近年来,该村依托本地特色、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发展起独具藏式风韵的乡村民宿,同时开展藏民族文化体验系列活动,村民们还打造藏香、唐卡等一系列品牌产品,通过特色产业,带动村民在家门口就业,让搬迁群众转变为拿工资的职业农民,过上了幸福的小康生活。目前,这种样板式的乡村振兴实例在西藏乃至全国各地都已经比比皆是,让农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离共同富裕越来越近了。
实现共同富裕,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当务之急。脱贫攻坚取得的全面胜利,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村共同富裕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和宝贵的实践经验。当前,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虽然脱贫摘帽,但底子依旧比较薄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以不发生大规模返贫为前提,只有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把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向前推进,以更加坚定有力的步伐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中国西藏网 文/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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