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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疫情防控:司法系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2-09-14 09:43: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9月13日,在西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六场新闻发布会上,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旦增伦珠通报,9月12日0时至24时,西藏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其中拉萨市9例、日喀则市1例、那曲市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99例(其中拉萨市128例、日喀则市42例、山南市1例、那曲市20例、阿里地区8例)。9月12日新增感染者210例,均是在隔离管控区发现。

  9月13日0时至14时,西藏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拉萨市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1例(其中拉萨市60例、日喀则市9例、林芝市1例,那曲市1例)。

  截至9月12日24时,西藏全区共有高风险区147个,中风险区158个。治愈出院1744人,47220名密接者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目前53076人在接受集中隔离观察。

  旦增伦珠表示,西藏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司法行政工作。司法系统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对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扎实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涉疫矛盾纠纷排查、优化法律服务、精准普法宣传等工作,广泛宣传涉疫防控法规和政策,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全面提升依法、依策抗“疫”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始终高效运转、有力有效,为西藏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宏发介绍,西藏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当事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采取“电话+网络”方式受理;对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以书面方式审理。复议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审理的,建议申请人提出中止行政复议申请,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及时恢复审理。

  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统筹协调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面推行“非接触式”调解服务模式,把因疫情引发的劳动关系、薪资报酬、房屋租赁等经济纠纷,以及其他涉疫受损群体帮扶等作为涉疫矛盾纠纷排查的重点,主动开展线上排查,采取“即时答、马上调”的服务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自8月中旬以来,线上排查涉疫矛盾纠纷253次,调解26件,调解成功率100%。

  通过西藏司法厅官方抖音账号、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以及西藏律协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在线开展“律师说法”,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关心关注的劳务纠纷、房屋租赁等法律实务以及造谣传谣法律处置等进行“以案释法”。截至目前,在线发布疫情防控法律知识91条,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16人次,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坚持“依法防控 普法先行”,依托“报、网、端、微、屏”等线上宣传渠道,及时编印汉藏双语《新冠肺炎防控法律知识问答》《疫情防控以案释法手册》等宣传资料,收集整理违反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措施的典型案例以及因突发疫情造成的合同履行、房屋租赁、务工用工等民生领域热点问题,制作各类防疫知识宣传短视频和疫情防控法治动漫,通过普法媒体矩阵、微信群推送转发。同时,积极发动村居“两委”,驻村、驻寺干部及公安民警、下沉干部、志愿者等一线防控力量,利用户外LED屏、移动小喇叭、乡村(社区)广播站、流动宣传车等阵地,全覆盖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防疫法治氛围。

  下一步,西藏司法系统将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工作推进,以只争朝夕的劲头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防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取得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提供有效有力的法治保障。(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佳豪)

(责编: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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