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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新法背后的三个西藏故事——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之际

发布时间: 2026-07-01 17:26:00 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来自西藏的三位亲历者,包括地方立法参与者、寺庙教职人员、边境基层干部,以各自亲历的故事,为这部新法写下了一组温暖的注脚。 

  地方经验写进国家法律 

  “法治是维系民族团结长久稳固最可靠的保障。”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卫国对“法”的感触极深。作为全国首个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专项法规的首府城市,拉萨市在2012年便率先出台《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卫国(左一)一行在墨竹工卡县调研 图:拉萨市人大常委会 

  更令郑卫国感慨的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审议通过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25年9月专门向拉萨市征求修改意见。拉萨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征集民情民意,经严格审核,反馈15条意见建议。其中,并列表述“五史”教育、在信教群众部分增加宗教教职人员、加大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扶持力度等多条意见被吸纳进法条。 

  “地方治理经验上升为国家制度设计,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族立法领域的鲜活实践。”郑卫国说,目前,拉萨市连续两轮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市13个社区列入全国互嵌式社区建设试点,东嘎街道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拉萨市八一社区构建互嵌式团结社区,社区家史馆诉说着从“陌邻”到“睦邻”、从“小家”到“大家”的温暖变迁 摄影:贾华加 

  “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审议通过以来,拉萨市坚持学用贯通,分层分类开展学法、普法、用法工作,推动法律条文从纸面落实到社会治理方方面面。”郑卫国说,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将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严格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持续优化立法、监督、代表履职工作,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300年寺庙里的红色陈列馆 

  次成久纳是那曲市佛协理事、巴青县佛协副会长、龙卡寺管委会名誉主任。他所在的龙卡寺位于巴青县江绵乡坡荣塘村,属雍仲苯教教派寺庙,距今约有300多年历史,是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巴青县龙卡寺 图:网信巴青 

  与众不同的是,该寺主动腾出最好的房屋,建了一间200余平方米的民族团结陈列馆。馆藏的解放军的水壶、军装、军号、药箱等300余件收藏品,无声诉说着1956年至1959年间寺庙僧人同解放军共同生活、学习的历史。 

  “我们深入挖掘寺庙活佛带领僧众和信教群众迎接解放军,为解放军当向导、协助修路、物资运输、筹粮草,为解放军提供住处,双方共同生活、相互学习的历史故事。”次成久纳说。 

  这段红色历史,被龙卡寺制作成访谈纪录片。2024年,区、市、县相关部门又投资150余万元,在寺庙周边打造宣传长廊,通过石雕再现军民团结的历史瞬间。陈列馆开放至今,已有2500余人到寺庙接受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洗礼。 

  寺庙还把民族团结教育与生态建寺结合,累计种植高山柳、云杉5000余株,打造民族团结军民情谊生态林。龙卡寺僧人积极主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僧人用国家通用语言简单交流普及率达80%以上。 


龙卡寺军民情谊生态林 图:网信巴青 

  “国大于教、国法大于教规、教民首先是公民。”次成久纳说,近年来,龙卡寺先后多次荣获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巴青县“和谐模范寺庙”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寺庙”荣誉称号。 

  次成久纳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我们将继续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不断挖掘和充实藏传佛教中国化的时代内涵,让这座老寺庙成为藏传佛教界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一面旗帜。 

  从原始游猎到边境小康 

  达娃,米林市南伊珞巴民族乡党委委员、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珞巴族。生在边境,长在边境。 

  “西藏和平解放以前,珞巴族群众以游猎为生,简易小牧屋就是休养生息的场所。是中国共产党让珞巴族人民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成为国家的主人。”达娃说,作为从原始游猎生活中走出来、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历史性跨越的珞巴族一员,我对这部法律的颁布有着格外深刻的感悟。 


达娃参加西藏自治区人大座谈会 摄影:贾华加 

  琼林村是南伊珞巴民族乡辖行政村,是珞巴族聚集的边境村。2019年整村前移至抵边一线,全村56户248人在边境扎下了根。依托南伊沟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村子发展起乡村旅游和林下经济,成立珞巴织布农牧民合作社,47名妇女实现稳定增收。珞巴族服饰2008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织布技艺在产业化发展中得到活态传承。2024年,全村人均收入突破3.5万元。 

  产业有了,人心更要稳。琼林村深化“五共五固”军地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推行“一户一兵”结对认亲。村内的红色小牧屋,记录着珞巴族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守家卫国的历史,如今已成为党性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琼林村的这些生动实践充分印证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实施是顺应民心民意、符合发展规律的。”达娃说,民族团结是边境稳定的基石,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法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依法推进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强保障和根本遵循。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琼林村一角 

  “我将切实担负起乡党委委员和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双重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推动法律精神在边境一线落地生根。”达娃说,将会结合珞巴族生产生活发生的历史性巨变,在边境一线用群众听得懂的话开展普法宣讲,让南伊珞巴民族乡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以边境一线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实际行动,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从制度设计到基层实践,从城市社区到边境村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施行,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法治动能。三位讲述者的故事,为这部法律在雪域高原的落地写下了生动序章,而民族团结的壮丽篇章将由千千万万携手同行的中华儿女共同书写。(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淑 贾华加) 

(责编: 刘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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