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生态环境建设迈出新步伐
近年来,西藏那曲市始终坚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科学理念,重保护、强监管,生态环境持续良好,生态建设进入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阶段。
严守生态底线,确保生态环境持续良好。深入贯彻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守生态底线、高压线。2017年,那曲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8%,2018年上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7%,比去年同期提高9.4个百分点。那曲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和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均优于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那曲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
强化生态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截至2017年底,那曲市277个村被命名为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村,5个乡镇被命名为生态乡镇。双湖、尼玛、班戈、安多、嘉黎县确定为国家级生态功能县,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87亿元。建成纳木错、拉萨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项目。积极推进藏西北羌塘荒漠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保护工程和怒江源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那曲市本级财政投入1.03亿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完成那曲市环境监测站全面改造,顺利通过西藏自治区级计量认证,资质扩项和复评审,水、气、声三个环境要素污染物的监测资质由41项扩项至82项。十八大以来,那曲市环保局共审批环评文件3000余份,那曲市环保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企业(项目)300余家(个),查处违法建设项目42个,违法排污企业6家,处以行政罚款100余万元,将1家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认真受理公众来访和举报热线投诉,办结率达100%。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积极参加“节能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环境法律法规、环保知识。把《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内容,多渠道、多途径开展环保进机关、进学校、进牧区、进企业活动,近五年来,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200余次,发放宣传册6万余份,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30余次,宣传覆盖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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