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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拟设1亿元欠薪应急周转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韩海兰 发布时间:2018-12-05 08:42:00来源: 西藏商报

今年以来,西藏劳动监察部门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抓手,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问责为契机夯实基础,以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促进社会稳定的“重头戏”,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

维护农民工权益 1天为农民工追回工资

11月9日,14名来自内地的农民工衷心感谢西藏人社厅劳动监察局为他们追回16万余元工资,让他们回老家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

事情追溯到11月8日,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某工地农民工的投诉,称工地拖欠10余名农民工工资,多次讨要不给,农民工有苦无申诉之地,打官司又感觉需要太长时间,接近年尾,他们没有太多时间等待。在了解到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投诉之后,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

接到投诉后,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本着畅通投诉渠道、不推诿拖延的态度,即接即办,当即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人到劳动监察部门了解情况。经过整整半天的协调,该公司承认欠薪事实,并表示第二天就支付拖欠的工资。

第二天下午,14名农民工的指定账户上就收到了16万余元。原本以为即将开始遥遥无期的讨薪之路,不想第二天就顺利拿到血汗钱。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其实,这样的场景经常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上演,为助农民工维权讨薪,回家过个欢乐年,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的监察员不分昼夜忙碌在为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案件当中。

据了解,为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西藏各级人社部门劳动监察机构通过精密部署工作、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健全应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等措施,对欠薪问题做到 “优先立案、优先处理、优先结案”,尽可能缩短处理时间,力争将此类案件在“三大节”前清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安心回家过年,切实做好年前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

定期公布“黑名单” 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加强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全区治理拖欠工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西藏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压实了各市(地)属地监管责任。《西藏自治区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暂行管理办法》的出台,严格规定从管理对象、管理行为、管理程序、惩戒措施及移出条件,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措施。

同时,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健全,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转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法》,在全区内开展了2017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实行定期报送重大复杂欠薪案件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今年4月,自治区人社厅门户网站已依法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的6起典型案件,较好地发挥了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作用。及时制定《西藏自治区关于贯彻<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西藏欠薪治理工作,量化工作标准,确定目标任务。

此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考核指标也进一步加大。经自治区主要领导同意,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指标,全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指标增加分值。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日趋完善,全区审核缴纳保证金企业3578家,缴存金额12.85亿元;审核退还保证金企业1392家,退还金额2.87亿元。

此外,西藏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视频会议召开后,西藏全面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目前,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发文,拟设立自治区级欠薪应急周转金1亿元,并督促指导各市地设立2000万元欠薪应急周转金,县区设立200万元欠薪应急周转金,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通过强化社会化预防,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理。

(责编: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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