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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去年11月 西藏检察机关共立案1792件

发布时间:2022-01-17 09:29:00来源: 西藏商报

  2018年以来,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自觉把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西藏高质量发展的全局中思考谋划,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为新时代西藏自治区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最大亮点,赢得社会广泛点赞。

  共立案1792件 发出检察建议1071件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依托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等措施,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为一体的生态检察新模式,切实担负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截至2021年11月,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共立案1792件、发出检察建议107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8件,均赢得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12112.26吨、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78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94公里、环境恢复590.33亩、补植树木41.3万株,拆除违章建筑13处,督促行政机关恢复生态投入168.26万元。

  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 加强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协作

  为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公益保护由“独角戏”走向“大合唱”,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制定《西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和规范22条具体举措,丰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具箱”,逐步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

  为联合建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凝聚检察监督合力,共筑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切实增强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加强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协作,自治区检察院牵头与四川、云南、青海、甘肃、新疆和兵团检察院在拉萨召开会议,会签《关于建立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

  那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履行职责,取得的成效有哪些呢?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沈小丁列举了一系列左右成效的举措,包括山南市加查县检察院针对当地污水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雅鲁藏布江的突出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有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应,推动建设总投资3196.76万元、占地面积11833平方米的加查县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工程项目。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昂某、白某盗伐356.53立方米云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得到法院支持,判令昂某、白某损害赔偿6.86万元并补植复绿10倍树木(2160株苗木),同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等。

  完善相关机制 加大办案力度和对下指导力度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将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实现数据联网、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协作办案,强化公益诉讼专业问题研究,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和对下指导力度,不断深化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规律性认识。强化线索发现移送、案件交办转办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职功能,对通过提起诉讼才能取得更深更好效果的案件,要诉诸法庭加以推动。

  此外,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和高检院决策部署,完善思路、强化举措、补齐短板,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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