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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考古发现看西藏史前的交通与贸易①

霍巍 发布时间:2018-03-22 09:56:00来源: 中国藏学

  内容提要:近年来一系列考古新发现揭示,西藏高原史前人类与外界曾发生过密切的文化交流,并且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交通贸易中形成了一定的交易物资种类和较为固定的交通路线。事实证明,早在距今约5000年左右,西藏高原居民便已经和中原及黄河上游、喜马拉雅山周边地带的原始文化之间有着相互交往和影响,宝贝的南下,玉石的西传,麦类作物的东渐,早期金属器的传播,都在高原留下了重要的考古学文化遗存。这些史前文化的成就,奠定了后来吐蕃王朝统一高原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基础,也为我国西部边疆多民族文化交流融合、最终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开辟了最初的交流渠道。

  关 键 词:西藏考古 原始文化 交通贸易 文化交流

  引言

  本文所讨论的“交通”与“贸易”,在西藏史前时代这样一个特殊的语境下面,具有最为宽泛的意义。所谓“交通”,既有今天一般意义上的交通路线、移动方式、驿站设施等含义在内,也可泛指史前人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文化交流与传播活动;所谓“贸易”,用余英时先生的话来讲:“可以包括所有类型的交换,这些交换可以涉及一切有经济价值的东西。”②事实上,交通也是人类改造和适应自然环境的一种手段,它是根植于一定的文化背景和自然环境之中才有可能产生的文化现象。西藏史前交通与贸易的发展与当地原始文化的产生、发展以及和周边文化的交流紧密相关。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心目中,号称“世界屋脊”和“第三极地”的西藏高原,不仅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禁区,也是遥不可及的荒芜之地,古来便有“乱石纵横、人马路绝、艰险万状不可名态”的惊叹。然而考古发现已经证明,大约在距今数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西藏高原已经有了最早的人类活动,这些远古人类进入到西藏高原之后,其活动的范围远远超乎今人的想象,他们所创造的旧石器文化很可能与华北平原、甘青高原、西南山地均有着密切的联系。到了新石器时代和早期金属器时代,西藏与周边地区的交往与联系得到进一步的拓展,有更为丰富的考古材料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可靠的证据。

  一、石器时代的交换与贸易

  (一)昌都卡若遗址出土的宝贝

  最早引起人们注意的西藏史前时代的“舶来品”,是西藏昌都卡若遗址中出土的10枚穿孔贝饰。这10枚贝经鉴定均系宝贝(Cowrie Shell),上有穿孔,出土时与其他的小件装饰品组合在一起,作为卡若原始居民日常佩带的装饰器物使用③。卡若遗址考古发掘的主要主持者童恩正就敏锐地指出:“此类贝主要产于南海,但在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以及黄河上游诸石器时代文化中,经常可以发现以宝贝作为装饰品的情况,这似乎是我国原始文化的共同特征之一,所以国外有的学者是以宝贝的传播作为一种文化因素的传播而加以考虑的。卡若遗址远离南海,竟然也发现了这种贝,这除了证明它的居民与我国其他类型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居民有着共同的意识以外,也反映出了当时的部落之间的交换,不论是直接或间接的,已经达到了很远的范围。”④我们认为,卡若遗址中的这些宝贝直接来源于南海的可能性很小,最大的可能性则是通过与周边部落的间接交换得来的。

  卡若遗址的地理位置正好处在南北交通要冲的横断山脉谷地,在其北面与之时代大体相当的是甘青地区的马家窑文化和齐家文化,卡若遗址先民与黄河中上游流域的原始部落之间有着密切的文化联系,这从卡若遗址中的盘状敲砸器、有肩石斧、长条形石锛、安装有细石器的骨刀柄、细石器中的锥状石核和柱状石核、陶器中以平底器为特点、陶器表面装饰中采用大量彩绘图案、房屋建筑早期多见半地穴式房屋等诸多方面均可以得到体现。卡若遗址中出土的粟,也应是来自黄河流域的物种。所以,卡若文化与黄河上中游马家窑、半山、马厂等文化具有的这些相似性,或有可能是因其有着共同的文化传统,或有可能是相互影响的结果,其背后都反映这些原始部落之间相互交流的历史活动。

  卡若遗址的先民不仅与北方、东方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通过横断山脉与其南方诸原始部落之间有着相互往来。在川西高原、滇西北高原的诸原始文化当中,可以观察到卡若文化的若干因素,如在川西北发现的打制石器中的刮削器、尖状器、砍砸器等,都与卡若遗址出土的打制石器相似;四川和云南等地发现的长条形石斧、石锛和刃部开在弓背部的半月形石刀、陶器中缺乏三足器,房屋建筑早期有木骨泥墙的半地穴式,晚期出现地面建筑等特点,也都和卡若遗址相似。有学者将这些相似性归纳总结为:“这也许意味着它们都属于古代中国西南地区一个大的文化系统中的不同分支。”⑤

  在卡若遗址的西面,大约距今约4000年前的南亚克什米尔河谷布鲁扎霍姆(Burzahom)新石器时代遗址中,也曾发现过与卡若遗址相似的某些文化因素。这些相似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两地都流行弓背开刃的钻孔半月形石刀、半地穴的房屋、陶器底部带有篮纹装饰等。最早注意到这一点的,也是童恩正先生,他在1985年发表的《西藏考古综述》一文中,便已经提及应当关注布鲁扎霍姆遗址和卡若遗址之间的相似性。他除了列举出两地相似的半地穴式房屋、长方形穿孔石刀等因素之外,还尤其细心地观察指出:“卡若遗址曾出土一种长方形骨片,靠近两端刻有横槽(标本T61②∶14),这与伊朗西部克尔曼沙区(Kermanshah Distriet)甘吉·达维(Ganj Dareh)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碳十四测定年代约公元前8000年)所见的骨片如出一辙,暗示出西亚文化在很早即可能与西藏文化产生过交流。”⑥其后,徐朝龙又提出布鲁扎霍姆遗址所代表的克什米尔新石器时代文化可能与中国北方龙山时代的新石器时代移民相关,认为龙山文化因素可能穿越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翻越红其拉甫山口进入到克什米尔⑦。而笔者则主张,克什米尔布鲁扎霍姆新石器时代文化中的这些文化因素,与中国西南山地新石器时代农业(尤其是卡若文化)的某些因素似乎更为接近,提出这种文化交流传播的路线或有可能是经由中国西南澜沧江西进至雅鲁藏布江流域,然后再逆江而西,由班公湖一带进入到克什米尔境内⑧。近年来吕红亮进行更为详细的资料分析对比之后,认为克什米尔河谷以及印度河上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有着本地传统,但在发展过程中与外部世界特别是中国西藏地区的接触是不容否认的,“两个地区之间不一定存在人口迁移,但可能存在文化特征的渗透。新石器时代晚期,受甘青地区影响的卡若文化中的某些因素已经西渐至雅鲁藏布江中游地带;而克什米尔河谷的某些因素也东渐至雅鲁藏布江中游地带”⑨。从现有的资料看来,要勾勒出西藏史前与印度、克什米尔一带在考古学文化上的联系以及文化传播的具体路线还为时尚早,但是从考古材料中所透露出的这种相互之间影响、渗透的现象却的确存在。吕红亮就特别强调指出,应当注意这个时期玉器、农作物种属等在这个区域内的相互流通与渗透⑩,这是很有见地的建议。

  (二)西藏史前玉器的发现及其西传

  中华民族有着5000年的悠久文明史,曾经创造出无数辉煌灿烂的文明成就,作为中国古代文明的代表性物质文化,其中青铜器、丝织品、瓷器和玉器都是举世闻名的。玉器以其细腻坚硬的质地、温润典雅的色泽,晶莹剔透的光洁几乎伴随着中华民族文明史的始终。

  什么是玉?历来对它有不同的解释,古人对玉的笼统概念是“石之美者”,将那些色彩艳丽、质地细密、表面光洁的美石皆列为玉,汉代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就列出了140多个带“玉”旁的字,其中许多都是古人认为的“美石”。现代人们对玉的解释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玉指软玉、硬玉、碧石、蛇纹石、水晶、玉髓、玛瑙、斜长石、汉白石、石英岩、芙蓉石、松石、青金石等,传统的古玉学家们一般采用这个定义。狭义的玉指的是软玉、硬玉、蛇纹石和独山石,这个定义相对比较严格,被考古学界广泛采用。

  玉器在中国古代有着漫长的发展历史和广泛的分布地域,在辽河流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岭南等地都发现过史前时代的玉器,其中年代最早的是发现于辽河流域的兴隆洼文化遗址中的玉器,年代距今约为7000年左右,而制作最为精美、纹饰最为丰富的则是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玉器,其中不少玉器都带有神秘的兽面纹和神人纹,被认为是用于原始祭祀的礼器。那么,在冰封雪覆的西藏高原,原始人类是否也曾经发现玉这种“美石”并且制作和使用过玉器呢?长期以来,对于西藏高原史前玉器发现和研究都未引起人们的关注,似乎这片人迹罕见的荒原上并未留下用玉的遗痕而游离于中华史前玉文化圈之外。20世纪以来西藏高原一系列重大的考古发现,给我们提供了研究了解西藏史前玉器流行情况十分宝贵的实物资料。

  西藏高原最早发现的玉器,是在西藏昌都卡若遗址。根据《昌都卡若》发掘报告,当中有好几件器物都是用硬玉制成的,如石凿标本F18∶9,形体修长,刃部平齐,器体较厚实,出土时顶部已残;石凿标本 T13②∶206斜平顶,形体也是长条形,体厚,带有平刃;石凿标本T3②∶118出土时上半部已经残破,从残存部分观察原来的形体是中锋斜刃,一侧棱脊上仍然保留着切割玉料时断裂的痕迹;石凿标本F8∶82通体被磨光,两端的偏刃在同一面磨成,器体厚实,横剖面约呈长方形,制作得相当精细;石凿标本T14扩②∶19器体扁长,弧刃在扁平面上磨出,窄刃的一侧边向另一侧边磨出,两刃的方向相错。石刀标本T13④∶214是一件体形狭长的石刀,石刀上由两面穿有小孔,使用过程中残断,但人们并未将其舍弃,而是在残断处再磨出刃部,将其改造为石锛使用。另一件石刀标本T61④∶26平背弧刃,背部有刻槽穿孔。除了制作石凿、石锛等刃部要求坚硬的工具之外,卡若遗址的居民还用硬玉制作石镞。标本TG4H1∶2是一件形状呈桂叶形的石镞,通体加以磨光(11)。

  昌都卡若遗址是西藏高原首次科学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年代距今约5000年至4000年左右。卡若遗址中出土的这些玉器,揭开了西藏高原史前玉器发现的序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从这些玉器来看,都是采用硬玉制作而成,虽然器形比较简单,但仍然需要经过选料、切割、打磨、开刃等一系列治玉工艺,表明当时人们通过长期制作石器,已经对各类石料中质地细腻坚硬、表面光洁温润的玉石有了一定认识。这些玉凿、玉刀和玉锛的形体、长度都十分小巧,在卡若遗址出土的大量石器中属于形体较为精巧的一类,可见人们对这类玉器的外观、色泽也独有钟爱,将其选择作为制作兼有实用功能和审美价值的小件器物的原料。

  继昌都卡若遗址史前玉器发现之后,1990年在西藏拉萨市北郊的曲贡遗址当中,又出土了6件保存得较为完整的玉器,其中有玉锛4件,玉凿和玉镞各1件。玉锛标本T122③∶73,材料为蛇纹石(假玉),顶端略残,两侧平齐,棱角分明,刃缘呈弧形;玉锛标本T129②∶74,上端残失,两侧平齐,刃缘略平,比较锋利。方形锛1件,玉锛标本T102④∶177,材料为软玉,顶端残损,棱角分明,刃缘呈弧形,有使用过的痕迹。玉凿1件,标本T102④∶174,器体表面呈墨绿色,条形,表面磨制光滑,一面平齐,一面起双脊,顶端与刃缘均残失。玉镞1件,标本T149③∶167,体扁平,宽铤,锋刃有残损(12)。曲贡遗址出土的这6件玉器中,有两件经过了闻广先生的鉴定。他在鉴定意见中还提出了关于中国史前玉器文化发展趋向和玉料来源问题,认为各地区的史前玉器文化发展总的来看是自北向南和自东向西逐步发展,因为拉萨曲贡遗址的年代要晚于甘青地区的齐家文化,所以基本上是符合这一规律的;此外,曲贡遗址出土的两种玉可能出自同源。由于在藏北和藏南均有这种岩性的超基性岩布分,尤其以藏南距拉萨为近,所以曲贡玉器的来源很可能源出于此(13)。

  综合考古学与地质学两方面研究的成果,我们可以较为有把握的得出这样的初步结论:早在史前石器时代,西藏高原的原始居民和黄河、长江流域的原始居民们一样,对玉这种“美石”已经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有所认识,虽然当时在意识形态上还不一定能够上升到诸如红山文化玉器、良渚文化玉器那样具有社会复杂化表征的高度,但西藏原始先民们显然已经具备从大量石材中选择质地坚硬、色泽鲜明、表面光润的玉石来制作小件、精致的器物,并且对这类质地的器物更为珍视,这和同时期祖国其他地区新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的玉器文化所走过的发展路径是一致的。拉萨曲贡玉器的发现,还有力地证明这是目前中国史前玉器发现的西南界,成为中国史前玉器文化分布版图上重要的一环。从上述西藏昌都卡若遗址和拉萨曲贡遗址发现的史前玉器来看,在器形、种类上都具有某些共同的特点,例如都是用玉制作的小件的玉凿、玉锛、玉刀、玉镞等器物,玉的种类均有地质学上所划分的“真玉”和“假玉”两类等等,表明两地玉器的源头很可能是同源。考虑到西藏与黄河上游甘青地区新石器文化之间的密切联系,西藏原始先民对玉的认知与利用或有可能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个地区观念和技术上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与西藏西部紧邻的斯瓦特(Swat)河谷洛伊班史前墓葬中也曾经发现过一件玉珠(14),吕红亮认为整个南亚次大陆史前遗址中均不见玉器,所以斯瓦特河谷中零星发现的玉器,其源头无疑与西藏新石器时代的玉器相关。如果这个结论可信的话,那就有理由进一步推测,西藏史前时代的先民还将玉这种代表东亚文化特质的器物通过某种交换方式传播到了南亚印度河上游地区。

  曾经有学者用“玉石之路”来形象指代通过中原至西域在“丝绸之路”开启之前我国史前玉器的西传及其西域的文化交流路线。由于西藏高原处于“世界屋脊”之上,自然环境和人文生态条件都受到极大的制约,却很少有人将目光投射到这片似乎与世隔绝的荒原大漠。考古发现雄辩地证明,在冰清玉洁的雪域高原上,这些晶莹剔透、细腻坚硬的“美石”,同样早已被西藏原始先民们所认知,他们和黄河、长江流域的原始部族几乎同步,早在距今5000年前就以玉为美,赋予它们特殊的寓意和审美价值,让玉的光辉与冰峰雪原交相辉映,成为祖国边疆最西端一道亮丽的玉石文化风景线。

  (三)麦类作物的东渐

  和玉的西传相对应,南亚印度河流域的麦类作物也东传到雅鲁藏布江流域。根据植物考古学的研究,克什米尔新石器时代中期已经栽培的农作物种类包括有麦(Triticum Compactum and Tritcum sphaerococum)、六棱带皮大麦(Hordeum Vulgare)、扁豆(Lens culinaris)3类,晚期甚至出现了稻米。西藏山南地区的贡嘎县昌果沟遗址H2中发现了栽培的青稞、小麦以及脱壳粟,其中麦类颗粒达3000多颗。吕红亮认为,西藏昌果沟遗址的碳十四年代测定为距今在3500年左右,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年代和克什米尔新石器时代第三期的年代相仿(15),所以雅鲁藏布江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的麦作农业,“很可能是克什米尔的麦作农业东渐的产物”(16)。

  根据上述考古发现可以推测,西藏新石器时代人群与外界发生交往或联系的时空范围,从藏东三江流域到横跨西藏中南部的雅鲁藏布江流域,再到西部的外流水域(如印度河上游),曾经有过南北—东西向的长距离文化交流存在的痕迹,其规模超过我们今天的想象。至于这种远程扩张与交流的内在动因与外部原因,还应当结合西藏远古环境与气候变迁等因素来分析讨论。如同已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在大约距今7500—3000年的中全新世,西藏高原的气候随着全球性气候转暖出现过一个相对的高温期,当时喜马拉雅山地区的年平均气温比现代高出3—5℃,气候相对潮湿温暖,对于高原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提供了有利的客观条件(17)。这个时期在藏北、藏西发现的细石器地点均分布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地区,最高者已超过5000米,说明在高原气候转暖的中全新世,人类活动的高度与广度都有较大扩展,尤其是海拔较低的原始人群有可能在这一时期向海拔较高地区扩散迁移。在距今约4000—3000年间,随着新冰期的出现,气候再次转向干旱寒冷时,高海拔地区的原始人群又可能朝着气候条件相对温暖潮湿的河谷地带迁徙(18)。所以,中全新世“高温期”的出现与消失,或许是重要的外部因素之一。从内部动因而论,原始部落内部人口的增长、食物生产与消费需求之间形成的压力、新的资源开发与争夺等因素,都有可能促使高原上的原始人群不断开拓与外界交通的渠道,扩大交流与贸易的时空范围。

  二、早期金属时代的交通与贸易

  关于西藏考古学上的“早期金属时代”这一概念,考古学界对此已经有过定义(19),如果与文献记载相对应,这个时期大约相当于史籍所载的西藏高原各“小邦”时期。据《汉藏史集》记载,西藏各小邦一开始有“二十五小邦”,后来又有“十二小邦”以及零星的“四十小邦”(20)。《贤者喜宴》也记载最初有“十二小邦”,后来发展成为“四十小邦”(21)。《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所收录的P.T1286中记载了“小邦伯家臣及赞普世系”,称“在各个小邦境内,遍布一个个堡寨”,这些小邦包括著名的象雄、娘若香波、娘玉达松、琛玉、苏毗等,分布范围广阔,包括阿里、卫藏、工布到唐古拉山南北一带,几乎遍布今天西藏高原的大部分地区(22)。这个时期,由于金属的冶炼与利用提高了各个部落的生产力和战斗力,使其活动的范围、能力以及对外扩张的强度都较之新石器时代有了更大的发展,从而使这个时期也成为西藏史前交通与贸易空前大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

  (一)文献所见高原各部之间的征服与贸易

  进入到早期金属时代之后,高原各部族之间、各部族与周边地区之间的交通与贸易也在石器时代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范围和规模都有所扩大。当时各部族之间的交通商贸,往往都伴随着战争与征服而展开,这从文献记载中可以透露出若干线索。

  《隋书·女国》记载,位于西藏西部的“女国”就有丰富的外销产品:“女国,在葱岭之南,其国代以女为王……出瑜石、朱砂、麝香、牦牛、骏马、蜀马,尤多盐,恒将盐向天竺兴贩,其利数倍。亦数与天竺及党项战争。开皇六年,遣使朝贡,其后遂绝。”(23)至唐代初年,玄奘在其《大唐西域记》卷四“婆罗吸摩补罗”条下也记载了“东女国”与周边地区的地理位置和关系:“此国境北大雪山中,有苏伐剌拏瞿罗国(唐言金氏),出上黄金,故以名焉。东西长,南北狭。即东女国也。世以女为王,因以女称国。夫亦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种而已。土宜宿麦,多畜羊马。气候寒烈,人性燥暴。东接吐蕃国,北接于阗国,西接三波珂国”。从地理位置上看,这里所言的“东女国”也就是《隋书·女国》中所记载的“女国”,其物产的特点是以产出羊马、上等黄金而著名。

  在藏文文献中,类似《隋书·女国》这样的商贸记录也有不少。如萨迦·索南坚赞在《王统世系明鉴》第八章中记载,松赞干布的父亲朗日论赞“战胜了汉人和突厥,从北方得到了食盐”(24)。王小甫先生结合《隋书·女国》中“尤多盐,恒向天竺兴贩”的记载综合分析后认为西藏西部上古时期可能存在着一条“食盐之路”,即“女国从北方的突厥地得到食盐,再向南贩往天竺和吐蕃”,并具体论述说:“朗日论赞从北方的突厥地得到食盐,实际就是从西域得到食盐;食盐输入吐蕃的道路,就是经过女国/大羊同的道路……这条‘食盐之路’是吐蕃人最早知道的通往西域之路。”(25)实际上,古代的女国/大羊同或藏语所称的象雄(即今天的西藏西部及北部地区)一带本身就存在着极为丰富的天然盐资源,天然盐湖占到西藏全区湖泊总数的70%(26),很可能本身便是重要的盐产地,似乎不必远向北方的突厥去寻求食盐。吐蕃的食盐很可能应当主要是通过西藏西部的女国/大羊同/象雄输入的。黄颢先生在对《新红史》一书的注释中引《汉藏文书》的记载称,朗日松赞时期,曾从查松汀湖一带以小麦为代价运取北盐南行,并对取盐者给予60个单位的小麦作为报酬(27)。朗日松赞时期与各处的商品交换还包括“于蔡邦山得金、于格日岩得银,于成波岩得铜、于热嘎山得铁,于北方拉措湖得盐”(28)。文中所称的“查松汀湖”和北方的“拉措湖”从名称和地望上看都不会远到突厥境内,应当就在藏北或藏西一带。

  黄颢先生所引藏文史书《贤者喜宴》中还记载,吐蕃赞普达日年斯时,“将当时三分之二的小邦纳入到吐蕃统治之下,本巴王、吐谷浑王、昌格王、森巴王及香雄(象雄)王等均被征服。娘、贝、嫩等氏族也被纳为属民。其时,墀托囊尊蒙(即门墀托日囊赞)之子,他制造升、斗及秤,以量谷物及酥油。此外,还出现了双方按照意愿进行交易的商业。在此之前,吐蕃尚无交易及升、斗和秤”(29)。由此看来,随着吐蕃对各小邦的征服与吞并,不仅各小邦之间内部的交通网络已经打通,还出现了横跨和纵贯高原的远程贸易系统。

  虽然直接涉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的记载不多,但在文献中也有所涉及。如《新红史》记载,在吐蕃赞普布代贡杰时代,其弟茹拉杰任大臣。此时的社会经济状况据《汉藏文书》所记已经能够“引水灌溉,开垦草原,以炭冶炼矿石,而得金、银、铜、铁,水上架桥”(30)。这种能够在水上架桥的能力,不仅表明当时具有横跨江河的桥梁施工技术,也暗示着某些固定的交通路线已经形成。

  综上所述,随着高原各部族之间的战争、兼并和不断融合,尤其是以吐蕃本土最为强盛的雅隆部落对高原其他部落的征服,将自新石器时代以来已经初具轮廓的远古交通格局进一步拓展,以政治融合为中心伴随而来的经济与文化交流也以更大的规模和力度展开,为后来吐蕃最终统一高原各部、建立吐蕃王朝奠定了必要的经济和物质基础。

  (二)考古材料所提供的物证

  除了文献记载之外,在这个时期的西藏考古材料中也透露出一些与古代文化交流有关的物证或者线索,可作以下初步的归纳:

  1.带柄铜镜

  拉萨曲贡遗址石丘墓中出土一枚带柄铜镜,同时在拉萨河谷至少还有两件类似的带柄铜镜传世。这类带柄铜镜不属于东亚的具钮镜系统,而与西方西亚、中亚及南亚一带所流行的带柄镜相似,明显属于西方的带柄镜系统。无论其传播路线如何,它们在造型意匠、器物形态等方面都是在早期金属时代传入西藏高原的“外来事物”是可以肯定的。

  2.双圆饼首青铜短剑

  阿里札达县格林塘墓地M6中出土了一柄双圆饼首青铜短剑,类似的青铜短剑在北方草原地带以及中国西南山地的早期铁器时代的考古学文化中曾大量出土(31)。尤其是在与西藏西部阿里高原相距数千公里之外的四川盐源青铜器中,竟然发现不仅在器形上、而且在装饰细节上都与前者十分类同的青铜短剑(32),这只能解释为两地之间直接或间接地发生贸易与交换行为的结果,也再次证明西藏早期金属时代的各部族之间已经具备这种长距离交流的能力。从目前考古发现的情况来看,推测西藏西部发现的这柄双圆饼首青铜短剑通过雅鲁藏布江经藏东从西南山地传入的可能性最大,只是目前还缺乏必要的中间环节的衔接。

  3.早期黄金制品

  在西藏西部和中部地区,出土过一批早期的黄金制品,种类包括黄金装饰品、面罩以及动物形牌饰等。西藏的早期黄金制品与我国西北和北方草原游牧民族所流行的黄金制品具有许多共性,从总体上来看应是属于同一个大的系统(33),我们认为:西藏考古出土的这批黄金制品与北方草原游牧民族匈奴、鲜卑系统早期金银器在时代上处于大体相同的一个年代幅度以内,很可能接受其影响。如果考虑到吐蕃王国形成过程中与北方草原民族发生不断交往、融合的历史背景(34),这些早期黄金制品或许是从北方草原地带以匈奴、鲜卑为代表的“胡系民族”传播到西藏高原的。

  4.石丘墓

  对于石丘墓、大石文化和动物形纹饰这3种类型的考古遗存,童恩正先生早年便以其宽广的学术视野指出:“石丘墓、大石遗迹及动物形纹饰三者都是北方草原文化的特征,广袤的欧亚草原西起匈牙利,越过第聂伯河、伏尔加河、乌拉尔河,经过中亚而达中国的北部和西部,从远古时期开始,就是众多的游牧部落生活和争战的舞台。千百年中,他们在这一地域内留下的石丘墓及大石遗迹斑斑可考。而大约从公元前两千年开始直至中古时期,动物形纹饰一直是这些草原民族传统的艺术主题,其风格虽有时代的不同和地区的不同,但具有某些一致性。西藏的北部和中部出现的这些因素,无疑应属于这种草原文化的一部分。”(35)这一结论直到今天看来也仍不失为对西藏早期金属时代出现的这几类具有明显草原游牧文化特征的考古学遗存最具学术高度的概括和总结,所需要的只是对细节的补充和更深入的阐释。

  西藏的石丘墓形制与内涵都十分丰富,早在1925—1928年,中亚考古队的罗里赫(N.Roerich又译为劳瑞茨),在藏北高原和西藏中部的霍尔(Hor)、南茹(Nam-ru)、那仓(Nag tshang)等地曾有过发现,其特点是在墓上以石块或石板环绕成一椭圆形,头向一端竖立一块大石板,出土器物有青铜三棱镟、叶形铁镞等(36)。近年来的考古发现又积累了不少新的资料(37)。总体而论,在地表以石块垒砌墓丘是这类墓葬最重要的标志,典型的例子如拉萨曲贡遗址中的石丘墓(38),阿里日土县境内发现的阿垄沟墓地(39)、阿里皮央·东嘎发现的朗布钦、萨松塘、格林塘3处墓地(40),阿里噶尔县纳恰、察库尔、曲松多、泽蚌4处墓地(41)等等。这类石丘墓地,墓内一般也采用石块或石板垒砌墓壁,形成所谓“石室墓”,但也有采用竖穴土坑木棺或穹隆顶墓室者。石丘之下的墓葬体积相差极为巨大,小者仅可容纳一具尸身,大者则已形成为巨大的积石冢,与欧亚草原地带“斯基泰文化”中的积石冢、蒙古及南西伯利亚阿尔泰地区的早期石丘墓在构筑方式与积石堆形制上十分相似。

  从目前考古发现的情况来看,西藏的石丘墓主要分布在藏中和藏西地区,而在藏东地区则以传统意义上所称的石棺墓(也称为石棺葬、石板墓等)发现较多。石丘墓和石棺墓这两种类型的墓葬在墓葬形制、出土器物以及考古学文化内涵上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首先,石丘墓在墓葬形制上最大的特点除了地表有石砌垒砌的石封堆之外,还往往发现有大石遗迹(如独石、列石、石圈等)与之共存;石棺墓地表一般没有发现封石和大石遗迹。其次,石丘墓的墓室一般采用不甚规则的石块垒砌,墓内结构简单,墓室即为棺椁;而石棺墓则用经过人工修整成形的规整石板加以砌建,墓内结构有的较为复杂,砌出头箱、边箱。再次,石丘墓出土的器物群往往各自具有地域性特点,如西藏、新疆等地发现的石丘墓多以单耳、圜底器、带流器为多,新疆多彩陶,而西藏则偶见彩陶,大多是以褐色陶居多;而石棺墓所出土的陶器则多以双大耳陶罐作为典型器物,形成较为一致的考古学文化风格。最后,两者背后所隐含的考古学文化属性也各有区别。石丘墓分布地域广泛,从中亚沙漠、南西伯利亚、阿尔泰草原地带直到我国新疆、蒙古高原一线都有发现,其文化内涵和族属情况较为纷杂;而石棺葬则相对具有较为稳定的文化内涵,所以过去曾被学界命名为“石棺葬文化”,其族属情况也相对石丘墓而言更为集中于我国西北地区以氐羌为代表的民族集团。目前,传统意上的石棺墓在西藏高原主要发现在与川、滇西北相邻的藏东地区,另在藏南的林芝、山南隆子等地也有零星的发现,但可以确认其和本文所界定的石丘墓不属于同一文化系统。

  西藏各地发现的石丘墓在随葬器物上既有差异性,也有一些共性。以藏中和藏西两个区域为例,西藏中部地区的拉萨曲贡石丘墓出土器物主要以陶器为主,陶器中以圜底器居多,占总数的90%左右,平底器仅出3件。陶器器形有陶罐、陶盆、陶杯、陶钵等,圜底器主要器形有单耳杯、双耳罐、束颈罐、带流单耳杯、钵以及舟形杯、浅腹杯、深腹杯等,平底器有平底盆和小平底深腹杯,陶色以红褐色居多,均为手制,有泥质陶和夹砂陶两类,多夹砂陶,占到陶器总数的75%左右(42)。西藏西部阿里皮央·东嘎发现的朗布钦、萨松塘、格林塘3处石丘墓地出土的陶器也是以圜底器为主,器形有罐、钵、杯等,尤其是以一种敞口、单耳的球形腹圜底罐最具特色,陶色也是以红褐色为主,但以泥质陶居多(43)。此外,曲贡和阿里的石丘墓中死者的葬式都流行二次葬,大部分墓葬尸骨不全。

  从表面形态而言,西藏的石丘墓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一般的石丘封堆都不大,如曲贡村墓地的石丘墓(原报告中称为“石室墓”)地面的封堆已基本不存,只有少数墓可以观察到“在墓口上用砾石堆成丘状的封石堆”(44)。阿里东嘎·皮央遗址中发现的朗布钦、萨松塘和格林塘3处墓地地表均有石块堆成的石丘,立面呈丘状,平面形状有长方形、梯形和不规则形等几种,但以长方形居多。就石丘的规模而言,3处墓地也各不相同,其中如朗布钦墓群共分布有30多座墓葬,以底部呈长方形的石丘规模较小,底部呈梯形者规模较大,墓室一般长度和宽度均在2米之内。由于墓葬被盗掘者居多,石丘的原高度已大部不详,从现场调查发掘情况来看,现存高度均未超过1米(45)。但在阿里噶尔县境内发现的泽蚌墓地中,既有规模巨大的大型积石墓,也有形制较小的积石墓葬,其中尤其以编号为M2的一座积石墓体量最为宏大,该墓全部采用天然砾石人工垒砌,砾石之间可能采用泥土作为黏合,大体上可分为石基础及墓丘两个部分。石基础形制呈长方形,长62米,宽17.3米,逐层向上收分,形如梯形。在石基础之上再垒砌墓丘,因早年盗掘破坏严重,墓丘已基本不存,并形成向下的巨大盗坑。墓葬现存高度约3—6米。在该墓的西部(背面)位置,发现有石砌成的门道样遗迹,此外还用砾石砌建有3座圆形或近圆形的石台,推测后者的用途可能属于祭台或祭坛一类建筑。编号为M1的另一座积石墓体积次于M2,但也基本上可以归入大型积石墓。此墓平面形制呈梯形,顶边长28米,底边长24米,两腰分别长31米和31.5米。垒砌方式与 M2相同,也采用天然砾石层层收分叠砌成墓葬基础,其上再砌墓丘,墓丘现也被盗掘破坏,形成4个巨大的盗坑。墓葬现残存高度约2—5米。如此规模的大型墓葬,在西藏腹心地带均属王陵和贵族等级的墓葬,所以由此可以类推这些大型石丘墓的等级也应当属于王陵和贵族级别。另外,在遗址内也发现有数量众多的小型积石墓和石板墓,主要集中分布于遗址的南部,成群分布,多呈东南—西北方向排列,墓葬多为边长1.3米×1.5米,采用砾石砌出边框,其残存于地表部分的石框基本与地表平齐。这些迹象都足以表明墓地的使用年代久远,并且经过周密规划布局,很可能按照不同等级划分茔区(46)。

  关于西藏石丘墓与周边地区石丘墓的关联性,由于出土器物太少,还很难加以比较研究,不过,童恩正先生早年曾经注意到西藏的石丘墓与蒙古、前苏联阿尔泰及贝加尔区石丘墓之间的某些相似性,推测“西藏的石丘墓相当于蒙古人民共和国及前苏联阿尔泰区石丘墓中形制最原始的一种,这是我们推测其时代较早的唯一依据”(47)。事实上,石丘墓在中亚地区的流行地域十分广阔,吕红亮也注意到,石丘墓葬在中亚南部的青铜时代以降的Saka人群中非常流行,据研究,自哈萨克斯坦东部至南部,以及天山以及七河流域,多数Saka墓葬都筑有石围或石堆(48)。目前考古发现已表明,这一支文化已经渗透至新疆境内,如南至帕米尔高原(49),香宝宝墓地(50)就被归属于此类传统。所以他提出“西藏西部的石丘墓是否与中亚的Saka人相关,值得进一步探讨”(51)。

  在目前情况下,虽然还有待进一步地对西藏石丘墓的地域特点、年代序列、文化内涵以及它们所隐含的族属背景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才有可能廓清其发展演进的基本轮廓,但是,这类遗存与其周边考古学文化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与交流则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5.石棺葬

  如前所述,除石丘墓外,西藏也发现有“石棺葬”,主要分布在藏东和藏南一带。藏东发现的石棺葬有昌都贡觉香贝石棺葬(52)、贡觉县城北石棺葬(53)、昌都县热底垄石棺葬(54)等。这类石棺葬在墓葬形制上的最大特点是用石板拼砌墓室,最“正宗”的石棺葬是用数块板岩插立或嵌在挖好的长方形土圹四壁,底面不铺石板(但也有例外),墓顶用数块石板封盖。随葬器物则以各种形制的双耳陶器为其主要特征。

  中国境内的石棺葬主要分布在长城沿线自东北向西北再折向西南这条弧状地带上。据考古发现,最早的石棺葬出现在两个地区,一个是东北的辽河上游(辽西、内蒙古东南部及河北北部),另一个是西北的黄河上游(甘肃和青海),后来则主要流行于中国西南的广大丘陵山地。从现有的考古材料来看,东北与西北两个地区的早期石棺葬并不存在文化上的源流关系,但西南与西北地区的石棺葬则有着密切的关联性。大约在商周之际,四川西北部的岷江上游已经出现了典型的石棺葬,由于特殊的墓葬结构,也曾被命名为“版岩葬”、“石板葬”、“石室墓”等(55)。老一辈中国考古学家如郑德坤(56)、裴文中(57)、夏鼐(58)等人已经注意到川西南地区石棺葬与甘青一带史前文化的联系。20世纪70年代,冯汉骥、童恩正先生则进一步观察指出岷江上游地区石棺葬中:“最为普遍的和最有特征的陶器双耳罐,似与甘青或陕西地区的同类陶罐有一定的历史渊源,……石棺葬的建造者所表现的文化,其中虽杂有很大一部分汉族的东西,其带有极清晰的北方草原地区文化的色彩,也是极为明显的。所以,他们可能原系青海、甘肃东南部的一种部族,大约在战国或秦汉之际,因种种原因而南下留居于此。”(59)

  如果将藏东发现的石棺葬与川西北地区的石棺葬作一比较,可以看出它们应属于一个大的文化系统。例如,香贝石棺葬中出土的双大耳陶罐,双大耳上起口沿、下接腹部,其弧度基本上是鼓腹向上延伸的曲线,与岷江上游和甘青地区史前文化中发现的陶双耳罐形制相似;香贝石棺葬和昌都热底垄石棺葬中出土的弧背形铜刀,常见于甘青地区的四坝、齐家、卡约和寺洼文化,也在岷江上游石棺葬中出土。香贝石棺葬中出土的Ⅰ式双耳罐器口平面呈橄榄形,与四川茂汶城关石棺葬早、中期墓葬中的Ⅳ式、Ⅵ式、Ⅶ式双耳罐,甘孜县吉里龙石棺葬中的Ⅰ式双耳罐,四川巴塘、雅江石棺葬中的Ⅰ式双耳罐,云南德钦、纳古石棺葬中的Ⅲ式双耳罐形制接近。香贝石棺葬中出土的Ⅲ式双耳罐从口沿接于腹部,与吉里龙墓葬中的Ⅱ、Ⅲ式双耳罐,巴塘、雅江石棺葬的双耳罐形制一致。此外,香贝石棺葬中的双耳陶簋,小双耳从口沿接于肩部,圆腹、圈足,耳和颈部饰有刻饰纹饰,与云南德钦纳古石棺葬中Ⅰ型Ⅰ式双耳罐,巴塘、雅江石棺葬中出土的陶簋也很相似(60)。

  因此,早年笔者曾经指出:“具体而言,藏东昌都香贝石棺葬从墓葬形制和出土器物比较,可以明显地看出与古代川西高原、滇西高原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以及岷江流域等处石棺葬文化之间的联系”(61)。近年来,李水城先生则进一步推测,由于气候和环境改变以及人口压力,约从公元前2000纪下半叶,部分来自甘南的寺洼文化人南进到岷江上游寻求发展空间,将石棺葬文化带到这个地区,“此后,随着这批外来移民在川西北地区扎下根,势力不断坐大,并将石棺葬这一文化特质相继传入到四川境内的青衣江、大渡河、雅砻江一带,进而持续地影响到西南地区的广阔丘陵山地,并沿着南北向的河谷传播到金沙江上游、滇西北、藏东、黔中和黔中南等地”(62)。从现有的考古材料来看,这个推测是有依据的。

  藏东石棺葬也向西扩散影响到了藏南地区。在山南地区的隆子县境内调查发现了库久塔、夏拉木、玛尼当、聂荣、秋俄、吞玛等地点的石棺葬,这批石棺葬均系用整块石板拼砌墓壁,石棺底部多不铺石板,石棺墓顶部用片石封盖,具有“正宗”石棺葬的特点。但是,出土器物却与藏东、川西北、滇西高原石棺葬文化有较大区别,均不见前述地区最具特点的双大耳陶罐,出土陶器中以圜底球形腹罐、带流双耳陶罐等为其特点(63),而这些器形与西藏中部腹心地带的曲贡石丘墓出土陶器更为接近,具有更为浓厚的西藏本土特点。由此推测,石棺葬在向西藏高原西部扩散传播的过程中,已经逐渐开始融入了更多的本土因素,当属于“石棺葬文化”在西南山地扩散的“末流”。

  就目前已知的考古材料来看,本文所界定的“石棺葬”和“石丘墓”似乎在西藏高原中部地区大体上以山南隆子、错那一线为界有一个较为明显的分界线,此线以西主要分布着各种类型的石丘墓;而此线以东则分布着与川、滇等地“石棺葬文化”具有若干共性的石棺葬,并且越向东则“石棺葬文化”的因素越强烈,越向西则石丘墓的比重逐渐增加。这个现象的背后是否隐含着高原各古代部族之间在空间领域上各自占据的状态,值得进一步研究。

  6.大石遗迹

  童恩正先生认为,与石丘墓相联系的另一种古迹是大石遗迹,并指出西藏的大石遗迹也是具有北方草原文化特征的遗存(64)。关于西藏大石遗迹的发现及其象征意义等问题我们将另文讨论,本文主要从文化交流的层面略作论述。

  大石遗迹是一种世界性的古代文化现象,从石器时代到铜器时代在欧洲、亚洲、美洲、大洋洲的许多地区都有分布,从类型上可分为墓石、独石、列石、石圈、石座、石台和金字塔形建筑等,其种类不但丰富,而且形状、功能、性质也不尽相同,一般称为“巨石文化”和“大石文化”。

  欧洲西部可能在公元前5000年左右已经出现了大石建筑(65),被认为是带有城市文化特点的居住遗址。约在公元前2000多年,在欧洲北部的英伦诸岛和丹麦、比利时、德国北部以及意大利等地区也出现了大石建筑。这一时期的大石建筑大致为独石、石棚、石圆圈等几种类型,其中最为著名的是英格兰南部索尔兹伯里平原的斯通亨古(stoneheng)和杜灵威环石塔(Durrington walls)的环状列石类建筑,被认为是与天象测时和原始宗教崇拜有关的祭祀性巨石建筑。大约与此同时,在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地区也出现了大石遗迹。大约在公元前1000年,中亚也出现了以巨大的石圆圈、列石、“鹿石”等为代表的大石遗迹,其主要是作为墓葬的附属建筑以作标识等用途或与太阳崇拜有关的石圆圈。此外,在东北亚的朝鲜、日本和东南亚的越南、老挝、柬埔寨乃至苏门答腊、爪哇等地以及南亚的印度都发现过不同形式的大石遗迹,主要是石棚、石圆圈等墓葬祭祀类建筑物(66)。

  我国除西藏地区以外,在东北、北方、西北、西南等地区都有大石遗迹的分布。如从东北到西南的所谓“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上,分布着许多用大石建筑的石棚和大石墓,作为墓葬的一种形式,时代多在战国秦汉时期(67)。北方内蒙和新疆地区的鹿石是与中亚的同类大石遗迹连为一片的,为欧亚草原古代游牧民族的遗存。西南的成都平原在大约战国以前的古蜀国时期也流行大石遗迹,主要是一些与墓葬和祭祀有关的独石和列石(68)。其实在中原文化区内也存在一些大石遗迹,如山东铜山丘湾商代遗址中立有4块大石,周围还有2个人头骨和32具狗骨,被推定为人们祭祀土地神的石社(69)。但是由于此处遗迹相关遗存较丰富,且在传统文献中有相关材料可比定,一般没有将中原文化区内的此类遗迹笼统地放入大石文化来考虑。

  从上述材料可知,我国其他地区的大石遗迹,尤其是从东北到西南的“半月形文化传播带”及其以东地区的大石遗迹主要是作为墓葬,而西藏地区的大石遗迹主要分布于藏西和藏北,以规模宏大的列石等最具特色,其与欧亚草原上的大石文化的关系可能更为密切。杜齐认为:“在西藏存在着一种从新石器传统发展起来的巨石原始文化。这一文化沿着两条路线传播。一条通过库库诺尔地区的欧亚大平原通道进入西藏中部,或许一直延伸到后藏。另一条进入克什米尔和斯丕提”(70)。即认为“大石文化”是从北和西两个方向进入西藏高原的。

  从地理位置上看,西藏高原北连欧亚草原,西接西亚高地和南邻印度次大陆,东边又是我国半月形文化传播带上的交汇点和转折点,其在公元前2000年以来的整个“大石文化传播带”上处于一个关键的结点。因此,李永宪认为:“在世界的东、西方以及亚洲南、北地区的大石文化传播交流过程中,西藏高原都是主要的通道地区,在某种意义上讲,西藏高原神秘的大石遗迹正是欧、亚两大洲‘大石文化’连接地带上的一个转折点,它不仅是高原古代建筑艺术中具有抽象美的‘纪念碑’,同时也是世界性的大石文化传播带上的一座‘路标’”(71)。因此,虽然目前对于西藏史前大石文化的解析还有若干需要细化的环节,但将其放置在欧亚文明交流的历史背景之下加以认识应当是可以成立的。

  7.岩画与动物纹饰

  近年来的考古调查,在西藏高原发现了分布极为广泛的古代岩画,其延续的时代从史前时期一直到吐蕃时期以至更晚(72)。根据岩画的内容特征,大致可分为早、晚两期,早期岩画主要分布于藏西和藏北地区,岩画地点包括日土县鲁日朗卡、阿垄沟、日姆栋、康巴热久、那布龙、塔康巴地点以及改则县先遣地点、文部加林山地点等(73),其特点是均为旷野露天岩画,部分地点与石丘墓共存,岩画的制作方法有凿刻法、敲琢法、磨刻法等。在整个亚洲岩画分布地带中,西藏早期岩画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与中国北方草原地带岩画最为接近,尤其是与相邻的新疆、青海等地岩画在艺术风格、题材上都具有共性。例如,西藏早期岩画中出现了众多牦牛、鹰、鹿的形象,这些形象同时也在青海岩画中发现,这表明分布在高原东北部的青海岩画不仅与西藏岩画具有相似的地理生态环境特征,而且两者在文化特征方面也具有青藏高原土著文化的特殊意义(74)。更有学者进一步论证指出:“西藏、青海岩画中所具有的某些北方岩画因素,正是通过高原东北通道及青海地区与北方游牧文化发生交流的结果”(75)。与西藏西部相邻的印度拉达克(Ladak)的桑斯噶尔(Zang-shar)、巴基斯坦的拉合尔(Lahul)等地发现的岩画也具有和西藏早期的若干共同特征(76),表明通过这些山谷和溪流形成了历史久远的游牧人群通道。

  近年来学术界开始注意到,西藏岩画中出现了一些十分显著的“欧亚草原因素”。其中如阿里地区日土县境内发现的“日姆栋岩画”,动物具有鹿形大角、身饰横置“S”形纹饰或双涡纹等特点,这些动物的造型令人联想到欧亚草原青铜时代晚期和铁器时代早期所谓“斯基泰—西伯利亚动物纹”。如前所述,西藏西部岩画中的“动物形风格”主要的艺术特征是:首先,在图案中出现了猫科动物逐鹿的场面,鹿均作“回首”奔驰状,鹿角宛如飘带,有多个分叉,前后肢均饰以漩涡纹,尾部短而上翘。在这类纹饰中,捕食的猫科动物的口部或蹄爪都非常靠近被追逐的草食动物的尾部,而草食动物则在惊惶失措中向后回首张望;其次,动物的头部出现了大而分叉的双角,这些角的形象常常用双线勾勒,飘动于身后;再次,这些动物的身躯上出现了横置的“S”形纹样或者繁缛的漩涡纹样。这些鲜明的特点与欧亚草原文化中的“斯基泰风格”极其相似,可将其归入到欧亚草原岩画传统,并与其周边的“中亚岩画丛”、“阿尔泰岩画丛”相互衔接,可视为“欧亚草原岩画圈”中的“高地亚洲类型”(77)。汤惠生将青藏高原岩画中一些造型夸张的鹿的形象归入所谓“斯基泰鹿”的艺术范畴,其特点是鹿的吻部很长,呈鸟啄形,鹿角呈波浪形。这种鹿的动物纹饰过去多见于中亚地区,多流行于斯基泰人艺术中,故而得名。实际上,这种风格的鹿不仅见于斯基泰文化,在整个北方草原艺术中都十分流行,其分布范围也不仅仅限于中亚地区,在我国除青藏高原之外,在新疆、内蒙、甘肃、宁夏等地也均有发现(78)。西藏岩画中类似的鹿的形象的发现,可视为这种艺术风格传播影响的结果。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西藏早期岩画中出现了一些姿态怪异、兽首人身或饰有羽毛的神灵形象,具体的例子可举阿里日土塔康巴岩画,在表现一个游牧部落举族迁徙移动的宏大岩画场面当中,这类身饰羽毛、手执圆鼓的神灵形象格外引人注目(79)。类似的形象在拉达克一带发现的岩画中也有发现,被称之为“人面兽身的怪物”(80)。不少学者都认为这类神灵形象可以联系到西藏史前土著宗教苯教的巫师来加以比定。有学者还进一步论证指出:

  西藏岩画中的这种具有北方艺术风格特征的鹿,目前仅见于西北部日土县境内的若干地点,因此我们认为西藏岩画中的这类与中亚青铜文化或广泛的北方狩猎游牧文化有关的因素,可能最早是由高原西北部的河谷地带传入西藏地区的。还应当提到的是,大致产生于这一时期的西藏苯教也可能与其西邻文化的交往有关。据苯教典籍记载,苯教起源于西部象雄地区。象雄苯教的起源以及象雄文字的起源都系与其西邻之文化之间的交流有关,而西部古象雄文化与西邻文化的这种频繁交往、接触则使该地区成为西藏向西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81)。

  总之,西藏早期岩画的内容表明,在广阔的高原北部和西部地区,活跃着以狩猎/游牧为主要经济基础的若干支高原史前部族,他们使用弓箭、弩、套索等工具并借助马匹、猎犬、猎鹰来追猎、围猎、伏猎各种动物,放牧的牲畜主要有牦牛、羊等,他们已经掌握有相当数量的金属工具,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军事征战能力,在大规模的移动游牧活动当中,与高原周边也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与交流,结成欧亚草原文化链条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他们或许也是西藏原始宗教本教早期的信仰者和传播者,将这种带有浓厚“萨满文化”色彩的土著宗教伴随着远程移动迁徙从高原的西方传布到东方。

  8.蚀花料珠——“gzi”

  童恩正先生曾经指出:“在西藏的古代遗物中,发现最广且至今仍受人珍视的是料珠,藏语称之为 gzi。有的是农民从耕土中探得,有的来自古墓,伴随出土的有铜或铁的箭镞。料珠有两种形式,一种为椭圆形珠,有黑、白、棕色的条纹,夹以白色圆斑,圆斑又称为‘眼’,数目从一—十二不等。另一种为圆形珠,上有虎皮斑纹或莲花纹图案。关于这种料珠的时代和来源,目前尚难以肯定,但其中无疑应有公元七世纪以前的遗物。西藏的传说都认为料珠来自伊朗,这种可能是确实存在的”(82)。直到今天,这类多属后世仿制的料珠仍被藏族人民称为“天珠”(83),认为是从天而降的“神物”,备受珍重,成为人们之间交换贸易的重要奢侈品之一。

  从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对于这种被称为“gzi”的料珠学术界还有不同的看法,如赵德云认为这类珠子可能属于蚀花肉红石髓珠(Etched Carnelian)一类的珠子,在西藏早期的考古材料中并无实例发现,目前唯一能够确指的是青海都兰智尕日6号吐蕃墓出土的5件蚀花肉红石髓珠(84),这“应是目前有明确出土单位的唯一发现,但已晚至盛唐时期”(85)。吕红亮则认为在早期的考古材料中,山南隆子县石棺墓中曾出土一件黑白两色相连的珠子,其形制呈圆筒形,中穿一孔,应归入到“蚀花石珠”一类来看待。他在文中还提及意大利藏学家杜齐曾在西藏发现过几枚这样的珠子,上面的蚀花为平行线纹,奥地利学者R·贝内斯基·沃克博士也曾在西藏东北部的居住遗址中发现过和箭镞一道出土的石珠,可以相互作为比较(86)。汤惠生则认为西藏发现的所谓“gzi”这类珠饰在世界各地的古代遗存中均有发现,古代这种料器以圆形玻璃居多,次为石料,其上多饰以眼睛状纹饰,故被称为“蜻蜓眼”。同时他还指出,在《册府元龟》卷961中所记载的吐蕃贵族与官吏用不同质地制成的标识身份等级的“告身”当中,有所谓“大瑟瑟”、“小瑟瑟”一类的珠饰,与藏族“gzi”的读音相近,很有可能是其对音(87)。

  虽然赵德云研究认为,所谓“蚀花肉红石髓珠”和“蜻蜓眼式玻璃珠”应属于两种不同的珠饰,应当加以区分(88),但我们在讨论西藏的“gzi”这类珠饰时,则不必拘泥于这种严格的划分方法。在藏族的传统观念上,事实上是将这两类珠饰都同体看待的,藏族先民们可能主要是根据珠饰上面的纹饰而不是质地和制作工艺来认定其寓意和价值。前文所引童恩正先生对“gzi”这种珠饰的形制和纹饰上的描述,实际上也包含了这两类珠饰在内。

  这里我们重点要讨论的是,西藏的这类珠饰在对外文化交流上究竟具有何种意义。藏族的传统观念认为其为“天珠”,即所谓“从天而降”的神圣之物,这与西藏历史上将史前时代的磨光石器、早期藏王、早期的佛教经典都认为是从天而降,故被奉为神圣之物和神圣之人加以尊崇别无二致。关于“gzi”的起源传说和神话当中,虽然充满了神异色彩,但也透露出若干与外界相关的蛛丝马迹。如在藏族著名史诗《格萨尔王》传说当中,格萨尔王在大败“大食国”之后,掠夺了大量的珍宝,其中便有“gzi”这类珠宝在内(89)。在西藏古史中,“大食”既可专指8世纪以后兴起的阿拉伯帝国,也可泛指吐蕃以西的广大地域(90)。所以吕红亮推测,从这个传说中所透露出的历史线索“或许暗示出这种珠子的真正源头是在西藏以外的西亚,凡此种种迹象表明,其起源无疑可以上溯至古代,且可能是一种被吸收改造了的外来文化因素”(91)。童恩正先生也认为西藏的传说这类珠子来源于伊朗,其中无疑应有公元7世纪以前的遗物。汤惠生则进一步推测,藏区的“gzi”的来源可能有二,一是通过吐蕃——尼婆罗道来自印度;另一个是通过于阗来自中亚或西亚(92)。

  9.早期丝绸

  2006年,在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门士乡古如加木寺的大门外意外发现了一座古墓葬,从中出土有丝织物,“上面有虎、羊、鸟等对称的图案和‘王’、‘侯’等小篆字,鸟的身上也有‘王’字”(93)。从公布的照片上观察,这幅丝织物以藏青色和橙黄色双色呈现图案,其构图似可分为三层结构:最下一层为波浪形的曲波纹,类似西方建筑物中的拱形柱廊,每组波浪纹当中各有一对相向而立的对鸟,对鸟身下脚踏着植物纹样,下面有“山”字形的纹样相衬托,波纹中有四蒂纹显现;第二层为如意树构成几何形的空间,在其间布置以双龙、双凤、双羊等,双龙仅具头部,与两两相从的双凤与双羊头向相反,每组动物纹饰在空白处有汉文篆字;第三层也为如意树相间隔形成的几何形空间,树之两侧各有一相背而立的狮子,狮子狮口大张,带有三重短羽的双翼,鬃毛上扬。这幅丝绸最为引人注目之处,就在于上面织有汉字“王侯”字样,是汉藏早期交通和文化交流强有力的物证。

  过去在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隋代墓中也出土过胡王牵骆驼锦,上面织有“胡王”两个汉字(94)。从图案布局上观察,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曾出土有一方藏青地禽兽纹锦(编号为72TAM177∶48—1),是在靛青色地上以酱红、土黄、灰蓝3色显花,图案是以四神和如意树中夹以各种野兽、禽鸟组成,构图方式与阿里出土的这幅丝织物有相似之处(95)。日本学者坂本和子认为,这种装饰图案汲取了汉锦的风格但更为复杂化,可能即为吐鲁番文书中所记载的“故魏锦”(96)。我国学者周伟洲先生也认为吐鲁番出土的这件织物文饰繁复,“与汉、魏晋以来内地丝绸工艺图案系一脉相承”(97)。赵丰先生将类似这方织物的构图方式称之为“列堞骨架”,指出此类骨架出现在藏经洞发现的早期敦煌织物中,其特点是“涡卷状的云气纹构成曲波形骨架,每层曲波有直线相连,形成类似西方建筑中的拱形柱廊”,并推测“此类锦就应是隋唐文献中记载的‘列堞锦’”(98)。关于这件织物的年代,由于它出土时是穿在墓中男性死者身上的锦袍,墓中伴出有刻写有汉字的石墓表,其中有明确纪年“大凉承平十三年”等语,周伟洲先生根据出土的石墓表和木令等考证死者下葬时间即为455年(99)。所以,这件织物的年代下限最晚也不会超过455年。此外,1982—1985年,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青海省都兰县发掘了一批唐代墓葬,墓葬中出土了大量丝绸文物(100)。其中在都兰热水血渭一号大墓中出土的一件对鸟纹锦采用小花为联纽,形成对波纹骨架排列,各骨架内均填以对鸟纹,对鸟的造型风格与阿里出土的这件丝织品上的对鸟纹相似,对鸟双脚下也踏着植物纹样(编号为M1∶S36)(101)。都兰热水血渭一号大墓中出土丝织物的年代,许新国、赵丰先生将其大体上分为4期,即第1期为北朝晚期,时间约相当于6世纪中叶;第2期为隋代前期,约在6世纪末到7世纪初;第3期为初唐时期,约相当于7世纪初到7世纪中叶;第4期为盛唐时期,约为7世纪末至开元天宝时期。这先后四期当中在丝织物构图上发生的最为明显的转折期是在第1、2期到3、4期之间,即北朝晚期、隋代的丝织物主要流行骨架式排列,到初唐时期虽然还保存着骨架式排列的图案,但团窠式的图案排列方式开始占据主导地位(102)。按照这一规律,同时参照前述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出土丝织物的情况来看(103),可将都兰热水血渭一号大墓这件对鸟纹锦的年代大致比定在6世纪中叶至7世纪初期这一范围内来考虑。

  综上所述,在没有其他可供断代的出土器物加以参照的情况下,参考新疆、青海、敦煌等地出土丝织物的年代,可将阿里新发现的这方丝织物大致比定在隋至初唐之前,换言之,是在吐蕃王朝击灭西藏西部的“象雄王国”。与新疆、敦煌、青海等地古墓葬中的同类物品相比较,它有可能是汉地为朝廷所织造的赏赐之物,其传入到西藏西部,不仅是汉藏文化交流的重要物证,也表明历史上所记载的唐代贞观年间“羊同”(即象雄)曾遣使向唐朝皇帝朝贡并得到赏赐之类的事件不仅文献可征,而且还可以得到考古出土材料的佐证。

  上面,我们从不同的方面论述了大致属于西藏早期金属时代、亦即藏文古代文献中所记载的各“小邦时代”通过考古材料所反映出的文化交流的若干物证和线索,尽管对其起源、传播的具体点位、线路、承担者以及承接方式等问题还远远无法做出详细的复原描述,但却可以确凿的证明,从史前石器时代开始,直到早期金属时代,西藏高原各古代部族就与外界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有学者推测,这种交流和联系更为宏大的历史背景或许和公元2000年前后欧亚大陆发生的大规模族群移动、伊朗语族游牧族群南下进入印度次大陆、亚洲内陆由中北亚东部、西伯利亚、蒙古高原以及新疆、青藏高原发生的大规模族群迁徙以及其后的羌人南下、月氏西迁等事件有关(104),可备参考。但总体而言,西藏史前交通的发生与发展,首先是基于高原内部史前各族群之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数量的增加、生存环境与资源压力等各方面条件之下产生的自我需求。随着早期金属器、骑马术、车辆等事物的产生,高原各族群对周边先进的文化因素和生产技术的吸收能力也在不断加强,借以发展自身的经济文化水平,也进一步促进了这种交流的密度与幅度。其次,随着高原大小部族之间的兼并融合过程的加速,尤其是以山南雅隆河谷地带为中心的雅隆悉补野部对高原其他部族的征服,高原内部各族群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很可能在这种频繁的交往中已经确定了较大规模人力、物力远距离通达的较为固定成熟的路线,从而基本上奠定了高原各部族内部交通的格局。再次,从考古材料还反映出,西藏高原史前各族群还通过不同的渠道和途径积极参与了远程的“国际性”贸易与交流,这种内外结合的文化交流不仅仅局限于人口或文化传统的迁移与变迁,还包括了人们的生活资料、生产工具、各类商品(其中尤其是金银、丝绸、香料等奢侈品)甚至各种牲畜等通过一定的转运方式往返于不同地区。这种远距离的转运和迁移,使人们在广袤的高原地理环境之中寻找和确认了最省时、省力,也相对安全的理想交通路线,并随之出现了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经过不同历史时期不断的改造和优化,最终形成西藏高原内外古代交通的基本格局。

  最后还有必要指出的是,西藏史前交通与贸易并非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在许多物质文化交流的背后,其实都还隐含着丰富的精神与信仰、艺术等方面的交流,关于这方面的考古材料及其所反映的文化交流方面的信息,我们将另文再加详述。

  三、史前的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与交通路线

  (一)交通工具

  在高原特殊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下,人类与外界的直接交通要比平原地区更为艰难。与世界上其他史前文化走过的历程大致相同,西藏史前人类也从最初的利用人力,逐渐发展到利用畜力作交通工具。

  关于人力运输的考古材料,最典型的例子是西藏西部日土县境内发现的塔康巴岩画,岩画中数十个侧身而行的人物都背负着重物,分成数列依次而行,行走方向一致。人们背负重物的方式也相同,均是在背上背负一个袋状的行囊,行囊自肩向下垂至背臀部,显得十分沉重,因此有不少人手中拄着棍杖之类用以助力(105)。这个画面生动地展示出史前时期人群迁徙移动或背负货物进行交换贸易的场景。

  随着生产实践活动的日益丰富和动物驯养的成功,人们开始利用畜力作为交通工具。从考古材料来看,马是高原史前人类最为基本的交通工具之一。西藏古代岩画中有许多骑马人的形象,还有大群被放牧的马匹。在定日、日土等地发现的岩画画面上,骑马人双手平举,手中似执有马鞭,结合藏北等地发现的青铜马具、浪卡子发现的黄金马饰等情况分析,至少在进入到早期金属时代之后,骑马术在西藏高原已经普及,猎手和牧人们已经能够娴熟地驾驭马匹进行长距离的远程移动,从事狩猎、游牧和征战。

  牦牛是青藏高原最具特色的交通工具。从拉萨曲贡遗址出土的家牦牛角证明,早在距今3700年以前,西藏拉萨地区的原始居民已经开始驯养牦牛(106)。牦牛在高寒多山的恶劣环境中,由于它们具有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独特性,如皮肤厚、泌汗少,全身的披毛浓密可抵御风雪;采食量大但不择食,四肢短,蹄掌宽大,可安行于山路沼泽;胸腔发达,呼吸快而变幅大,血液中红细胞和红蛋白含量很高,在空气稀薄的高山峻岭之间能够长途负重,昼夜连续不断行走达20天至30天,故有“高原之舟”的美誉。目前虽然还没有发现牦牛驮物的形象,但在青藏高原的史前岩画中,牦牛也是最为常见的动物之一,经常成群出现,推测它们的用途之一应是载重工具,尤其为游牧民族所喜爱,因此成为作画者常常表现的对象。

  骆驼也应是当时重要的运载工具之一。如在青海野牛沟岩画中,骆驼的数量仅次于牦牛,岩画中出现的骆驼都是双峰,画面上有骑马牵骆驼和步行牵骆驼者,骆驼显然是用来驮载物品的牲畜(107)。从吐蕃时期青海都兰郭里木出土的木棺板画上绘有用来承载货物的牦牛和骆驼的图像可知(108),骆驼除了被称为“沙漠之舟”可以畅行于黄沙大漠之中的“丝绸之路”外,同样也是“高原之舟”,和牦牛同为高原上重要运输工具。

  在西藏西部和其他一些地区,羊也被利用为驮载工具。在日土塔康巴岩画中,马、牛、羊和移动在山路上背着行囊、拄着拐棍的人群混合在一起,它们既是人们财富的象征,有时也被用作驮畜(109)。民族学资料显示,今天藏北和藏西的牧民在传统的“盐粮交换”贸易中,还多选用一些体格强健的绵羊或山羊作为驮牲,组成数百只羊的驮羊群来驮运藏北盐湖所产的盐到藏南农区换取粮食,甚至远至印度、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境外进行商品交换(110)。从阿里日土岩画中大量出现羊群画面的情况推测,这一习俗可能起源甚早,或可上溯至史前时期。

  西藏高原地理环境复杂,道路多险,一般多利用畜力作为陆地交通工具,但在文献记载中有迹象表明,西藏古代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也制造过车辆作为陆地交通工具。如唐使刘元鼎在其《使吐蕃经见纪略》中记载唐金城公主入藏之时,吐蕃“度悉结罗岭,凿石通车,逆金城公主道也”(111)。唐贞元中(约794年),唐军大破吐蕃于青海,“临阵,杀吐蕃大兵马使乞藏遮遮及酋。蕃人收尸回营,行丧礼。毕,具舆马,载而去”(112)。似乎都是使用了车辆作为交通工具。但在西藏史前是否已有了车的制造和使用,长期以来则一直是历史上的未解之谜。与西藏高原相邻的青海卢山和野牛沟岩画中都曾发现过车的形象,其中卢山岩画发现4幅车猎图,共有4幅马驾车的画面,均为三马驾车,车为单舆、独辕、两轮,人站在车上正弯弓引箭射猎车后追逐而来的野牛(113)。近年来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在西藏一些地区新发现的岩画中也发现了车的形象,其基本形态与青海岩画中的车相似,也是单舆、两轮、独辕(114)。这个发现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它首次以实物形态证明,史前时期西藏的原始先民在发明和利用畜力的同时,也学会制造和使用单舆两轮车,极大提高了远程移动和运载的能力。

  除了陆上交通运输工具之外,西藏高原河流纵横,有着丰富的水运资源,唐人史料中已记载吐蕃时期“以牛皮船为渡”(115)。牛皮船这种水上交通工具是藏族人民的伟大发明,牛皮下水之后,经水浸泡变得温软坚韧,不畏水中礁石撞击,小巧载重量轻,无论河道深浅均可划行,有些地段若实难通航,船夫还可将船负于肩上,船随人行,在进入到平坦宽阔的河道中再放船继续前行。目前虽然在史前考古材料中还尚未发现牛皮船等水上交通工具的遗存,但从卡若遗址、昌果沟遗址在选址上均临水而居,以农耕兼营渔猎为营生方式,可充分利用河流中的鱼类资源等情况推测,史前居民们很可能已经有了初步的水上交通工具。

  (二)交通设施

  西藏史前居民早在距今约5000年前,便开始有了原始道路的整修工程。在藏东昌都卡若遗址第二层地层曾发现两条残断的道路,第一条道路(编号L1)残长5.4米、宽0.6米,呈东西向延伸;第二条道路残长4米、宽2米,也是呈东西向平行延伸。从残存的道路遗迹观察,这两条道路的修筑方式是首先平整路基,用土夯实,形成厚约7—20厘米的路基面,然后再用直径约6—13厘米的石子铺设于路基之上,石子与石子之间用泥土加以填充,使形成的路面坚实平整(116)。虽然这两条道路都是铺设于卡若遗址聚落之内的“村级公路”,但由此可以想象,西藏史前居民已经十分注意交通道路的整备工程,其与外界的交通在道路走向的选择、交通路线的设计、路面的修整等方面也应有所考虑。

  在高原复杂多变的自然环境和恶劣气候条件下,为了保证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史前先民们还创造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交通标志,其中大石遗迹中的独石(menhirs)和列石(alinements)就有不少具有这种“路标”的作用。意大利藏学家G·杜齐教授曾对西藏发现的大石遗迹作过很详尽的描述:

  我们在西藏的许多遗址上都发现地上摆着巨大的石块,或是一堆,或是成堆的石块。它们有时摆成圆形,有时则为方形或排成直线。一堆石块中往往有一块或三块较高的矗立着的石柱。这些石柱仍然保留着未经雕琢的自然状态。如果有三块这样矗立着的石柱,那么中间的必定要高于另外两根石柱。例如,我们在西藏边界地区的普(Spu)就曾见过这样的石柱,普是每年举行庆祝活动及节日的集合地。在夏布格丁(Shab-dge-sdings)的山上及多扎宗(Doptakdsong)和萨迦之间的路上都可以见到用直径2—3米的巨石组成的规模庞大的柱石群,它们排列成圆形。也有排成椭圆形的,中间的柱石或有或无……我本人已经注意到了通往西藏西部喜得卡(gzhi-sde-mkar?)的高原上,在玛法木错湖附近的吉乌(By-iu)及西藏边界地区的噶尔羌(Garbyang)和多札宗的那些巨石石柱……班公盐湖南面的石碑与夏布格丁遗址有相似之处。“长石”这一称呼本身就意义非凡。劳瑞茨在这里发现了十八块平行排列的竖石,每一排的末尾都有一个用巨石排列成的石圈,由未加工的石料堆砌而成的祭坛对着它。在每一圈中都有我们在普、多扎宗和噶尔羌发现的那种较高的石柱。所有的石柱都是从东至西地排列着。劳瑞茨将它们与布列塔尼地区的卡纳克(Carnac)古时用于建筑物或纪念碑的巨石排列进行了比较。这个遗址很可能具有双重意义,它既是用平行排列的石头划分和保护的圣地,又是一个墓地(117)。

  从上可见,杜齐推测这类大石遗迹的性质大体上有几种可能性:一类是墓地,一类是祭祀遗迹,还有一类独立的大石则可能为盟誓时所立的石碑或墓地的标记(118)。我们认为,除了杜齐所提到的这几类功能之外,需要补充一点是的,从某些大石遗迹的分布规律来看,单独的石柱(一般称为独石)或石柱群(也称为列石)有些朝向当地著名的“神山”或“圣湖”一类自然崇拜物,或者是分布在重要的路口或山口,有些“列石”还用石块排列成箭头状(119),所以,不排除它们同时也能起着“路标”的功能。后来随着佛教的传入,西藏古代先民们又创造出了在路口、山口堆放“玛尼堆”的做法,这可以视为受到早期大石遗迹影响的延缓性结果。这些玛尼堆一方面具有宗教信仰意义,另一个重要的方面,也是指引路人方向、祈求和保佑路人平安的重要交通标志物。

  水面上架设桥梁,在江河纵横的高原地区是一项高难度的工程。西藏古代架桥的历史始于何时尚无直接的考古遗存可资证明,但许多藏文文献都记载早在吐蕃王波德贡甲在位之时,即有了在河上架桥之事(120)。此王处在西藏古史传说时期,有意见认为大致可将其在位时间比定为公元1世纪前后(121),若此说可信,则西藏架桥的历史至少可上溯到早期金属时代。

  (三)交通路线

  最后,我们还有必要讨论一下史前时期西藏最主要的交通路线的形成及其大体格局问题。西藏史前时期交通的形成与发展,从社会历史的层面而言,是在西藏史前文化内部各部族及其与周邻地区文化与族群之间不断交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特定的高原文化在特殊的高原地理环境中发展的产物。结合前文中与交通和贸易有关的考古材料综合分析,西藏史前交通的基本格局可以归纳为“双层三线”,所谓“双层”,即以高原内部自身形成的交通网络为内层,以高原和周邻地区的交通线路为外层;所谓“三线”,即以高原东北部、东南部和西南部3个主要方向形成3条主要的交通路线。

  1.内层

  西藏史前社会各族群之间,自新石器时代开始直到早期金属器时代,已经形成了内部的交流渠道和交通网络。如藏东昌都卡若文化与藏南林芝发现的磨制石器两者之间十分相似,而山南昌果沟遗址与拉萨曲贡遗址之间也有着密切的联系,藏北的细石器传统和藏南雅鲁藏布江流域发现的细石器和小石片石器之间显示出若干共性,石棺葬文化从藏东一直延伸到山南,石丘墓从拉萨曲贡墓地到藏西和藏北都有分布,这些现象均足以表明高原史前各族群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始终没有间断过。文献记载在经历了各“小邦”之间长期争战与兼并之后,大约在公元前4世纪左右,在高原逐渐形成了3个较大的部落联盟,分别是位于西北高原的象雄(羊同)部落,位于藏南河谷一带的雅隆部落和位于唐古拉山南北麓的苏毗部落(122),公元6世纪之后,雅隆部落在征服兼并其他各部之后最终形成吐蕃王朝。这个高原部落之间兼并与统一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高原内部各部落集团之间不断迁徙、交流、融合的过程,对于高原内部交通网络的形成也起到了促进作用。

  2.外层

  史前时期西藏高原与周邻地区也形成了长期的交往与联系,从前节中列举的考古发现来看,西藏史前文化与其北部的新疆,东北部的甘肃、青海,东南部的四川、云南,南部和西南部的印度、克什米尔等地,都有物质和精神层面的交流,从而形成西藏与高原外部周边地区和国家交通往来的第二层网络。汉藏文献所记载的“食盐之路”、“麝香之路”、“高原丝路”等等往往成为这些交通路线的代名词。

  3.三线

  西藏高原史前交通路线的格局如同人体的毛细血管,由主干线和主干线上的若干条支线织成网络状结构,根据考古资料提供的线索,其主干线或可分为三线:

  第1线自东北方向由甘肃、青海一线纵深到高原腹心地带。由于此线自然条件相对较为优越,旧石器时代人类向西藏高原的迁徙移动很可能主要便利用了这条线路(123)。新石器时代来自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的因素也是通过这条线路传入西藏高原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此线应是西藏远古时期最早开通的与外界的交通主干线,它在地理条件上最大的特点是可利用青海较为开阔平坦的地势顺势跃入高原腹地。

  第2线是通过藏东三江流域沿雅鲁藏布江西进至高原腹心地带,并向南联通四川与云南山地,向西一直延伸到西藏西部地区。这条线路由于其充分利用了高原复杂地理环境条件下的河谷通道,既可陆行,亦可水往,相对高寒多山地带的自然条件较为有利,所以其重要性可能仅次于第1线。前文所论及卡若文化因素与克什米尔布鲁扎霍姆文化之间的联系、麦类植物的东渐、石棺葬文化因素的西传等等,均可能通过此条通道互动往来。

  第3线是通过高原西部自南向北的通道,沟通新疆、阿里与北部羌塘高原。此条路线由于象雄(羊同)部落的长期经营,早在吐蕃王朝兼并象雄之前,业已成为藏西与藏北高原连接西域的重要结点。由于新疆是通往中亚“丝绸之路”的主要干线,也是我国铜器和早期铁器出现最早的区域,交通与物质往来从史前时代直到早期金属时代都十分活跃,所以西藏与之相互间的交流势必促进这些先进技术与文化因素的传入。前节中所论及的带柄铜镜、早期金属器、岩画中的“欧亚草原文化风格”等诸多因素也很可能通过这条线路传入。后来吐蕃王朝与于阗之间的文化交流、苯教与佛教文化的东渐,也多利用了这条通道。

  综上所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若干考古发现提供的证据表明,西藏虽然处于“世界屋脊”之上,是世界上平均海拔高度最高、人类生存最为艰苦的地区,但却绝非与世隔绝的“文化孤岛”,自从人类进入到这片高原,高原内部和高原与外界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不仅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与丰富的层面,而且通过长期实践还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交通路线和基本格局。这些史前文化的成就,奠定了后来吐蕃王朝统一高原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基础,也为我国西部边疆多民族文化交流融合、最终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做出了重要贡献。

  注释:

  ①本项成果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文物考古所见西藏与中原关系资料的整理与研究”(项目号11&ZD12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考古发现与西藏文明史(第一卷)”(项目号2009JJD780005)、四川大学985、211工程建设项目等资助。

  ②余英时著,邬文玲等译:《汉代贸易与扩张》[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3页。

  ③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大学历史系:《昌都卡若》[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47—148页。

  ④同上,第154页。

  ⑤同上,第151页。

  ⑥童恩正:《西藏考古综述》[J],《文物》1985年第9期。

  ⑦徐朝龙:《喜马拉雅山南麓所见的中国北方新石器时代文化因素》[J],《农业考古》1988年第2期。

  ⑧霍巍:《喜马拉雅山南麓与澜沧江流域的新石器时代农业村落》[J],《农业考古》1990年第2期。

  ⑨吕红亮:《公元前第一千纪跨西喜马拉雅的文化互动:西藏西部早期金属时代考古学研究》[D],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33—41页。

  ⑩同上。

  (11)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大学历史系:《昌都卡若》,第106—114页。

  (1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拉萨曲贡》[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第118页。

  (13)闻广:《曲贡史前玉器地质考古学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拉萨曲贡》附录四,第247—250页。他在鉴定意见中明确提出玉锛标本T102④∶177为阳起石软玉(闪玉),另一件玉锛标本T122③∶73是蛇纹石假玉。

  (14)G. Stacul, Excavation near Ghaligai(1968) and Chronological Sequence of Protohistorical Cultures in the Swat Valley, East and West, Vol. 19:1—2, 1966, pp44—91.

  (15)克什米尔河谷新石器文化的编年初步可分为三期,其中第三期为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布鲁扎霍姆遗址第二期和Gufkral遗址第一期C段为代表,绝对年代为2000—1850BC。参见吕红亮:《公元前第一千纪跨西喜马拉雅的文化互动:西藏西部早期金属时代考古学研究》[D],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34—35页。

  (16)吕红亮:《公元前第一千纪跨西喜马拉雅的文化互动:西藏西部早期金属时代考古学研究》,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第39页。

  (17)王富葆:《一万年来青藏高原气候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的初步研究》[A],《第四纪冰川与第四纪地质论文集》[C]第二集,北京:地质出版社,1985年。

  (18)西藏自治区交通厅、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西藏古近代交通史》[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年,第36—37页。

  (19)西藏的石器时代终止于何时?铜器时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铁器又是什么时候传入的?长期以来,这些问题始终未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在西藏考古史上发现的一些年代可能较早的金属制品,都属于传世品或采集品,不仅来源不详,而且绝大部分都是由非专业人士所记述,并非考古发掘的出土遗物。因此,已故考古学家童恩正先生根据西藏的具体情况提出,西藏史前可能曾经有过一个“早期金属时代”,并将其年代的上下限设置得极为宽泛:“这一时代可能开始于公元前一千年代,而结束于公元6世纪,即吐蕃王朝兴起之前。”参见童恩正:《西藏考古综述》[J],《文物》1985年第9期。

  (20)达仓宗巴著、陈庆英译:《汉藏史集》[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1页。

  (21)黄颢摘译:《贤者喜宴》[J],载《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80年第4期。

  (22)王尧、陈践译注:《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2年,第173页。

  (23)《隋书》[Z],卷83《西域传·女国传》。

  (24)萨迦·索南坚赞著,陈庆英、仁庆扎西译注:《王统世系明鉴》[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9页。

  (25)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5—32页。

  (26)徐华鑫:《西藏自治区地理》[M],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95—96页。

  (27)班钦·索南查巴著,黄颢译注:《新红史》[M],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45页。

  (28)同上。

  (29)同上。

  (30)班钦·索南查巴著,黄颢译注:(新红史),第140页。

  (31)霍巍:《试论西藏及西南地区出土的双圆饼形剑首青铜短剑》[A],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编:《庆祝张史培先生七十岁论文集》[C],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437—447页。苏奎:《西南夷地区三种含北方系青铜文化因素短剑的研究》[D],四川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第30—39页。

  (32)刘泓、唐亮:《老龙头墓葬与盐源青铜器》[J],《中国历史文物》2006年第6期。

  (33)霍巍:《西藏高原早期金器的考古发现及其相关问题》[J],《西藏研究》2001年第4期。

  (34)格勒:《藏族早期历史与文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78—85页。

  (35)童恩正:《西藏考古综述》,《文物》1985年第9期。

  (36)童恩正:《西藏考古综述》,《文物》1985年第9期。

  (37)可参见霍巍:《西藏古代墓葬制度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

  (38)曲贡遗址共发掘出土晚期墓葬29座,只有少数墓在墓口上有砾石块堆成丘状的封石堆,由于后期破坏严重,没有发现封土堆现象。此类墓葬内部形制为竖穴土坑式,平面形状主要有长方形和方形两种,故发掘和报告整理者将其命名为“土坑石室墓”。笔者认为,虽然只有少数墓葬地表上残存有石丘,但可以基本肯定这是当时地面的标识行为,应当具有普遍性,可以据此将此类墓葬列为“石丘墓”。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拉萨曲贡》,第五章“土坑石室墓”,第185—209页。

  (39)李永宪、霍巍、更堆:《阿里地区文物志》[M],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2—133页。

  (40)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四川大学考古系、西藏自治区文物局:《西藏札达县皮央东嘎遗址古墓群试掘简报》[J],《考古》2001年第6期;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学系、西藏自治区文物事业管理局:《皮央·东嘎遗址考古报告》[R]第八章“墓葬”,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89—221页。

  (41)这4处墓地均系2004年四川大学考古调查队在象泉河流域考古调查中发现,资料尚在整理中。

  (4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拉萨曲贡》,第204—209页。

  (4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学系、西藏自治区文物事业管理局:《皮央·东嘎遗址考古报告》,第221—231页。

  (4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拉萨曲贡》,第五章“土坑石室墓”,第185页。

  (4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学系、西藏自治区文物事业管理局:《皮央·东嘎遗址考古报告》,第189—191页。

  (46)霍巍:《西藏西部象泉河流域穹隆遗址的考古调查》[A],《西藏西部的文化历史:来自中国藏学机构和维也纳大学的最新研究》[C],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8年,第26页。

  (47)童恩正:《西藏考古综述》[J],《文物》1985年第9期。

  (48)L. T. Yablonsky, the Matrial Culture of the Saka and Historical Reconstruction, Nomads of the Eurasian Steppes in the Early Iron Age(edited by J. Davis-Kimball, V. A. Bashilov, L. T. Yablonsky), Berkeley: Zinat Press, 1995, pp. 201—240.

  (49)[苏]伯恩斯坦(黄振华译):《中亚境内天山、七河地区的古代文化》,《草原丝绸之路与中亚文明》,第132—140页。

  (50)新疆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帕米尔高原古墓》[J],《考古学报》1981年第2期。

  (51)吕红亮:《公元前第一千纪跨西喜马拉雅的文化互动:西藏西部早期金属时代考古学研究》,第65页。

  (52)西藏文管会文物普查队:《西藏贡觉县发现的石板墓》[J],《文博》1992年第6期。

  (53)西藏文管会文物普查队:《西藏贡觉县香贝石棺墓葬清理简报》[J],《考古与文物》1989年第6期。

  (54)李永宪:《昌都热底垄墓群》,《中国考古学年鉴2003年》[Z],文物出版社,2004年。

  (55)冯汉骥、童恩正:《岷江上游的石棺葬》[J],《考古学报》1973年第2期。

  (56)Cheng Te-’Kun(郑德坤): The Slate Tomb Culture of Li-Fan,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June, P64, 1946.

  (57)裴文中:《甘肃史前考古报告》[A],《裴文中史前考古学论文集》[C],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224页。

  (58)夏鼐:《临洮寺洼山发掘记》,《中国考古学报》第四册,1949年,第71—137页。

  (59)冯汉骥、童恩正:《岷江上游的石棺葬》,《考古学报》1973年第2期。

  (60)霍巍:《西藏古代墓葬制度史》,第48—49页。

  (61)同上,第62页。

  (62)李水城:《石棺葬的起源与传播——以中国为例》[J],《四川文物》2011年第6期。

  (63)霍巍、李永宪、更堆:《错那、隆子、加查、曲松县文物志》,第58—72页。

  (64)童恩正:《西藏考古综述》,《文物》1985年第9期。

  (65)[加]J.A.S埃文斯:《欧洲史前期年代的重订》[A],《考古学参考资料》(6)[C],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年。

  (66)李永宪:《西藏原始艺术》[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69页。

  (67)童恩正:《试论我国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A],载《文物与考古论集》[C],文物出版社,1987年。

  (68)冯汉骥:《成都平原之大石文化遗迹》,《华西边疆研究学会杂志》第16卷,收入《冯汉骥考古学论文集》[C],文物出版社,1985年;童恩正:《古代的巴蜀》[M],“川西的大石遗迹”一节,四川人民出版社,1979年。

  (69)俞伟超:《铜山丘湾商代社祀遗迹的推定》[J],《考古》1973年第5期。

  (70)[意]G.杜齐著,向红笳译:《西藏考古》[M],西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页。

  (71)李永宪:《西藏原始艺术》,第273页。

  (72)同上,第143—150页。

  (73)李永宪、霍巍:《西藏岩画艺术》[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年。

  (74)汤惠生:《试论青海岩画中的几种动物图案形象》,《西藏考古》[M]第一辑,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年。

  (75)西藏自治区交通厅、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古近代交通史》[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年,第38—39页。

  (76)童恩正:《西藏考古综述》,《文物》1985年第9期;另可参见[英]邓伍德著、陈楠译:《拉达克石刻录》[A],刊于《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C],第二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

  (77)吕红亮:《西喜马拉雅岩画欧亚草原因素再检讨》[J],《考古》2010年10期。

  (78)汤惠生:《试论青海岩画中的几种动物图案形象》,《西藏考古》第一辑,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年。

  (79)李永宪:《西藏原始艺术》,第175页。

  (80)[英]邓伍德著、陈楠译:《拉达克石刻录》,刊于《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二辑。

  (81)西藏自治区交通厅、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古近代交通史》,第38—39页。

  (82)童恩正:《西藏考古综述》,《文物》1985年第9期。

  (83)张宏实:《法相庄严 管窥天珠》[M],台北淑馨出版社,1993年。

  (84)许新国:《吐蕃墓出土的蚀花肉红石髓珠》,收入其氏《西陲之地与东西方文明》[M],北京:燕山出版社,2006年。

  (85)赵德云:《西周到汉晋时期中国外来珠饰研究》[D],四川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第70—71页。

  (86)吕红亮:《中国境内出土的蚀花石珠述论》,收入霍巍、王挺之主编:《长江上游早期文明的探索》[M],成都:巴蜀书社,2002年,第154页。

  (87)汤惠生:《藏族珠饰“gzi”考略》,收入其氏《青藏高原古代文明》[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年。

  (88)赵德云:《西周到汉晋时期中国外来珠饰研究》,第70—71页。

  (89)转引自吕红亮:《中国境内出土的蚀花石珠述论》,收入霍巍、王挺之主编《长江上游早期文明的探索》,第154页。

  (90)参见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第12页。

  (91)吕红亮:《中国境内出土的蚀花石珠述论》,收入霍巍、王挺之主编《长江上游早期文明的探索》,第155页。

  (92)汤惠生:《藏族珠饰“gzi”考略》,收入其氏《青藏高原古代文明》。

  (93)金书波:《寻找象雄故都穹隆银城》[J],《中国国家地理》2009年第9期,第135页。

  (94)新疆文物局等:《丝路考古珍品》[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

  (95)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新疆出土文物》[M],图版56,文物出版社,1975年,第130页。

  (96)[日]奈良シルクロ-ド博紀念國際交流財團/シルクロ-ド學研究センタ-:《トルファン地域と出土絹織物》,第二節“トルファン出土染織資料解說”,第117页,《シルクロ-ド學研究》Vol.8,2000.

  (97)周伟洲:《试论吐鲁番阿斯塔那且渠封戴墓出土文物》[J].《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1期。

  (98)赵丰:《敦煌丝绸与丝绸之路》,中华书局,2009年,第104页。

  (99)周伟洲:《试论吐鲁番阿斯塔那且渠封戴墓出土文物》,《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1期。

  (100)有关情况参见许新国、赵丰:《都兰出土丝织品初探》[J],《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91年第15、16期合刊。

  (101)Regula Schorta: Central Asian Textiles and Their Contexts in the Early Middle Ages, Abegg-Stiftu, 2006, Fig. 226.

  (102)许新国、赵丰:《都兰出土丝织品初探》,《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91年第15、16期合刊。

  (103)赵丰等:《敦煌丝绸与丝绸之路》,第103—104页。

  (104)吕红亮:《中国境内出土的蚀花石珠述论》,收入霍巍、王挺之主编《长江上游早期文明的探索》,第168页。

  (105)四川大学考古学系、西藏自治区文物局、阿里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西藏日土县塔康巴岩画的调查》[J],《考古》2001年第6期。

  (10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拉萨曲贡》,第237—238页。

  (107)汤惠生:《图形语言——青海岩画》,收入其《青藏高原古代文明》一书,第123页。

  (108)罗世平:《天堂喜宴——青海海西州郭里木吐蕃棺板画笺证》[J],《文物》2006年第7期。

  (109)四川大学考古学系、西藏自治区文物局、阿里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西藏日土县塔康巴岩画的调查》[J],《考古》2001年第6期。

  (110)西藏自治区交通厅、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古近代交通史》,第236页。

  (111)[唐]刘元鼎:《使吐蕃经见纪略》,收入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汉文文献编辑室编辑:《全唐文全唐诗吐蕃史料》[Z],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38页。

  (112)[宋]李昉等:《太平广记》[Z]卷480,中华书局,1961年,第13页。

  (113)汤惠生:《图形语言——青海岩画》,收入其《青藏高原古代文明》一书,第126—127页。

  (114)资料尚未正式公布,见夏格旺堆:《西藏中部和东南部新发现的三处岩画地点》,青藏高原史前研究国际学术会手册与提要(内部资料),2011年,成都,四川大学。

  (115)如《旧唐书·东女国》[Z]条下载:“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船以为渡”。

  (116)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四川大学历史系:《昌都卡若》,第46页,图36。

  (117)G·杜齐著,向红茄译本:《西藏考古》,第13—14页。

  (118)同上,第18—19页。

  (119)童恩正:《西藏考古综述》,《文物》1985年第9期。

  (120)如达仓宗巴·班觉桑布著、陈庆英译《汉藏史集》记载:“王子波德贡甲在位之时,有仲和德乌教法产生,出现了天本波辛波切。在茹拉杰和他的儿子拉如果噶当大臣的时期,驯化了野牛,将河水引入水渠,将平地开垦为农田,又以木炭冶炼矿石,得到金、银、铜、铁等金属,在河上架桥。”见此书第84页,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

  (121)西藏自治区交通厅、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古近代交通史》,第241页。

  (122)格勒:《藏族早期历史与文化》,第249—334页。

  (123)有关早期人类进入西藏高原的时间与路线问题目前学术界有不同的意见,但一般认为始于距今约5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可备一说。

  原载于《中国藏学》2013年 第二期

(责编: 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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