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的几个着力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越来越重要。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2016年召开的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都强调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需要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要把城市民族工作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
城市是人类缔造现代文明的“大熔炉”。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加快,民族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大大提速,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口进入城市,城市已经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舞台。一方面,在城市多元多样的社会背景下,人们更容易打破传统藩篱,主动适应、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城市具有开放包容的属性,各民族文化都能在城市中得到传承、创新、发展,为城市的文化多样性作出贡献。在城市中,人们从单一、个别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到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对中华民族的理解更加具体和深刻,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更加自觉和巩固。
做好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一要有思想认识高度,把城市民族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做好顶层设计并一以贯之,对过去行之有效的政策法律法规要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二要有耐心恒心,城市民族工作的关键是争取人心、凝聚人心、温暖人心,在工作中要见物更要见人;三要有创新发展,在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和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要把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目标来抓
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是城市民族工作的基本要求。
“接纳”和“融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做好了“接纳”的工作,才能促进“更好融入”;只有做好了“融入”的工作,才能够实现“更好接纳”;“接纳”和“融入”最后都将统一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战略任务之中。
“接纳”不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责任,“更好接纳”是对新时代城市民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接纳”首先表明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欢迎的态度。城市寄托着各民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少数民族群众为了谋求更好、更多的发展机会进入城市,这是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共享城市文明的重要形式,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所以,“接纳”更是一种责任。在城市中,不同民族、不同文化频繁接触,难免会发生磕磕碰碰,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关键是如何去积极面对、科学化解、正确处理。为了实现“更好接纳”,必须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深化统一多民族国家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教育,使“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三个离不开”理念深入人心。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大力开展文化多样性的宣传教育,使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真正成为社会大众的自觉。
“融入”不仅要身在城市,而且要心在城市,“更好融入”就是要实现少数民族群众“进城方便、融入顺畅、生活幸福”。要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就必须创造“融入”的条件、提供“融入”的环境、解决“融入”的难题、提升“融入”的服务管理水平。
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要积极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法治化的环境,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要积极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城市服务管理部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
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民生改善。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关键是争取人心、凝聚人心、温暖人心。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就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去倾听城市各民族群众的心声。要组织开展民族联谊、传统节庆等活动,积极创造条件,让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到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之中,增进少数民族群众对城市的归属感。
要把社区和社团组织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着力点,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正确认识、全面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社区是城市社会的细胞,社团组织是城市社会结构的连接点,社区民族工作和社团民族工作是城市民族工作重心下移的基础性工作。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最关键的是做好社区民族工作,发挥好社团组织的积极作用。社区要解决“留得下”的问题,社团要关注“融得进”的问题。
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必须正确理解“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这两个关键词。“相互嵌入式”是指各个事物之间不分主次、不分强弱,彼此融为一体,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保持自身特性又亲密无间的效果。相较于“嵌入式”,“相互嵌入式”具有更加自然、和谐的属性。“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涵盖了形成城市社会关系方方面面的各种要素,既包含物质要素也包含精神要素,而不只是简单的居住方式问题。
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要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意见,合力推动。这就需要我们把握好条件、范围与限度。
社区是城市民族工作的着力点。社区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集聚点,是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后安身立命的重要场所。一个个社区便是一个个微型社会,可以说,社区和谐是城市和谐乃至社会和谐的基础。社区民族工作的重点是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和谐共处的氛围,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管理社区事务、参与社区活动,增强“我是社区主人”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使各民族群众都能在城市大家庭里相邻相伴、相亲相近,能够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
社团组织是城市民族工作新的支撑点。社团组织是人们参与构建和推动城市社会关系发展的重要渠道之一,是城市发展的动力源。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一方面要创造条件帮助少数民族群众通过各类社团组织参与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之中,从而更好地融入城市社会;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创新少数民族社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发挥其作为桥梁纽带的积极作用。
要把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城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
正确认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象。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增长了见识、增加了收入、带动了家乡的发展、给城市带来了活力,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给城市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此,我们在思想上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人口流动是城市的一个特性,是一种自然的、正常的社会现象,流动也是城市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城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也会不断提高。
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据统计,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2500万左右,在中东部很多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了本地户籍少数民族人口。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事关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两个大局,意义重大。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关键是要搞好流入地和流出地“两头对接”。要以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两头对接”机制为途径,实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双向服务、双向管理。在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建立了相关机制,形成了信息互通、人员互动、衔接互补、共同负责的工作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应该适时推动建立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流入地和流出地对接协作网络,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到位、服务到家。(作者系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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