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当前,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是以正确政绩观为导向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的重大部署。正确政绩观既检验自我革命的实际成效,又为自我革命提供明确的价值导向和实践指向,二者在逻辑上相互贯通、在实践上相互促进。立足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深刻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深刻内涵、逻辑生成,并将其与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统一起来,对于不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在坚守正确政绩观中把握自我革命的深刻内涵
自我革命是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去腐生肌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过程,而正确政绩观正是贯穿其中的价值坐标。正确政绩观与党的自我革命具有内在统一性。在价值取向上具有同源性,即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在目标指向上具有同向性,即从根本上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政治基础。在运行逻辑上具有同构性,即体现了破与立相统一的辩证思维。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要构建协同发力的践行路径。须以思想淬炼筑牢行动根基,以建章立制强化行为规范,以落实落地体现干事效果。同时,以正确政绩观持续引领党的自我革命,需要在常态化学习教育、体系化监督制约和合理化纠偏容错中形成有机衔接的保障机制。
自我净化是党去腐生肌、保持政治本色的重要方法。自我净化,就是要经常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冲掉附着的“病菌”,始终保持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以自我净化为前提,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检验着一个政党的执政宗旨,决定着干事创业的根本方向。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树牢正确政绩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尺,就是自我净化在政绩观层面的具体体现。从青海实践看,树牢正确政绩观,必须持续查纠“特殊论”“补偿心理”等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把为民造福这个最大政绩写在绿水青山间、刻在百姓心坎上。
自我完善是党修复肌体、健全机制、丰富功能的内在要求。自我完善,就是要注重抓“短板”,补“缺陷”,治“未病”,始终追求思想、道德、制度机制等各方面的完善。以自我完善为路径,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体系。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青海持续推进“一把手”政绩观考察,探索“红黄蓝”分类预警机制,着力引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倾注在办实事、解民忧、谋长远上,让“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成为政治自觉。
自我革新是党与时俱进、自我超越的动力源泉。自我革新,就是要敢于改革,勇于创新,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开拓前进。以自我革新为动力,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脚要踩在大地上。我们干任何事情都有内在规律。推动自我革新,就要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因地制宜、按规律办事。对青海而言,生态环境保护是工作的根和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青海的生态价值具有不可替代的全局性与战略性,任何可能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都须被视为必须坚决纠正的“乱作为”,要警惕的是,那些看上去光鲜的“政绩秀”,实则透支发展根基、损害民心公信。
自我提高是党增强执政本领、永葆生机活力的关键所在。自我提高,就是要不断提高理论、品格、知识、能力等各方面的素养,决不满足,决不懈怠。以自我提高为目标,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到履职担当、干事创业上。党员干部把创造政绩的本领提上去,本身就是自我革命成效最直观的体现,也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支撑。青海推动广大干部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任务中锤炼本领,补齐能力短板,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落到实处,让自我革命的成果转化为干部干事创业的志气、骨气、底气,真正实现以能力提升保障政绩成色,以过硬政绩彰显自我革命的实践价值。
在把握正确政绩观时代要求中深化自我革命的逻辑生成
正确政绩观蕴含着鲜明的辩证唯物主义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正确处理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做到自觉按规律办事。真抓实干的本质,便是对客观规律的系统把握与自觉运用。在青海,政绩观正确与否首先体现在生态优先的战略自觉上。习近平总书记为青海锚定的“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要求党员干部超越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简单对立的传统思维定式,把生态效益从经济发展的“外部性”提升为政绩评价的“内核性”标准,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正确政绩观体现了“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政绩观的人民性本质,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为一域增光,是守土有责的基石;为全局添彩,是胸怀大局的远见。每一名为政者,都要把握好“小我”与“大我”的关系,增强战略清醒、战略自觉、战略主动,统筹局部与整体,在服务国家战略的宏大坐标中找准定位,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特别是要坚持从“国之大者”的高度树牢正确政绩观。青海被誉为“中华水塔”,是稳疆固藏的战略要地,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接续储备地,因此谋划任何工作都必须跳出青海看青海、立足全局谋发展,观大势、谋全局、抓大事,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造福人民、泽被子孙,彰显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
正确政绩观是对新时代新征程现实发展需要的有力回应。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青海对此有着清醒认识和坚决行动: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让踏实干事、勤劳干事、廉洁干事成为青海干部的鲜明标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打造绿色算电协同发展“青海样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任务出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并将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作为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重点,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对照巡视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例,筑牢防范和纠治政绩冲动的堤坝。
在践行正确政绩观实践中彰显自我革命的哲学基础。发展意味着变革,变革意味着旧的落后因素被逐渐破除,新的进步因素逐渐得以确立。党的自我革命正是在破除落后因素、确立进步因素的过程中不断推进的。在2025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指出“自觉按规律办事”“所有规划都要实事求是,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这正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看待事物发展规律的生动体现。在青海,各地实践有力证明了这一规律。比如,西宁市聚焦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中心城市定位,在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中不断加大生态保护考核评价力度,提升生态保护类指标权重,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其深刻表明,政绩贵在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思想自律,也要靠制度他律。以自我革命完善制度体系,就是要从长效上为正确政绩观保驾护航,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制度支撑。特别是要以严的基调强化监督执纪,向政绩观偏差带来的顽瘴痼疾亮剑,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清障护航。唯有如此,才能让政绩实实在在,经得起实践检验。
(作者单位分别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青海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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