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落实的重大课题。高水平法治宣传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法律知识普及,而是以法治为根本遵循,以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为实践指向,以提升农民法治素养和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为核心任务,把法治精神、法治规则、法治方式融入乡村生产生活全过程,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政治引领,以法治思想筑牢乡村振兴法治根基
高水平法治宣传,首要在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乡村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做好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法治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引领性作用,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共同价值追求,使依法办事成为基层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方式。
从法理上看,法治宣传教育具有规则传导、价值塑造、行为引导和秩序生成的复合功能。乡村是国家治理的“末梢”,也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单元。加强乡村法治宣传,就是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制度和群众现实需求贯通起来,使人民群众在处理具体问题中理解法治、信仰法治、运用法治。
同时,高水平法治宣传,要抓住基层干部这一关键群体。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能否落地,基层干部是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至关重要。要把法治宣传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履职考核和日常管理全过程,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服务。基层干部带头尊法守法,群众才会真心信法用法;基层治理依法规范,乡村振兴才能行稳致远。
服务中心大局,推动法治宣传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
高水平法治宣传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彰显价值。乡村振兴是系统工程,法治宣传要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法治宣传越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就越能感到法治有用、管用、好用。
要围绕产业振兴开展精准普法。农业现代化离不开稳定透明且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电商直播兴起以及乡村文旅开发在迎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伴生复杂的合同纠纷与市场风险。法治宣传应走进田间地头,把相关法律法规讲清楚,把合同风险防控讲透彻,使法治成为产业兴旺的“稳定器”。
要围绕生态振兴开展常态普法。绿色是乡村发展最靓丽的底色,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具竞争力的宝贵财富。在加强人居环境整治、耕地保护以及水资源保护等工作中,法治宣传不仅要解读法律条文的刚性约束,更要阐释生态价值的长期利益。向群众讲明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真正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要围绕文化振兴开展融合普法。法治宣传应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移风易俗以及文明乡风建设同频共振。针对旧规陋习等不良风气,法治宣传既要明确法律底线,也要发挥道德感召力,把法治内涵融入村规民约,发挥乡贤文化的浸润作用,让法治精神内化为群众的道德素养和行为自觉,不断涵养文明乡风与淳朴民风。
聚焦农民主体,推动法治宣传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
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法治建设的归宿是保障人民权益。高水平法治宣传富有成效的标志,不是农民被动地接受了多少法律知识灌输,而是他们能够主动转化为乡村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与受益者。
要大力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扎根乡村的法律人才,是连接现代法律制度与传统乡土社会的关键纽带。应当建立分层分类培训体系,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政策水平与沟通能力,使他们能够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述法律,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析法明理,推动法治宣传进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
要把法治宣传有机融入基层协商与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乡村社会具有显著的熟人社会特征,利益冲突往往交织着情感隔阂。法治宣传不能仅限于“事后补课”,更要通过“前置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要在基层自治中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群众在民主议事、民主监督的过程中体验法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完善制度机制,构建高水平乡村法治宣传保障体系
构建高水平乡村法治宣传体系,关键在于筑牢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保障。必须统筹责任落实、形式创新与资源整合等核心要素,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乡村法治宣传由阶段性安排向常态化运行转变,由粗放式宣传向精准化服务转变。
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应当将普法责任清单化,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以及法律援助等具体执法司法环节中强化释法说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形成合力,将法律适用的过程转化为共识构建的过程。通过说理式执法与以案释法,让每一次执法活动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同时,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洗礼。
要统筹载体和内容创新,全面提升乡村法治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应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利用短视频、云直播等新兴媒介,推动法律知识更加精准、更加便捷地走进群众生活。同时,要立足乡土实际,通过戏剧、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将抽象条文转化为生活场景。要推动法治文化与乡土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相结合,使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浸润人心。
乡村法治宣传是贯通国家制度与乡村社会的桥梁,是衔接政策供给与群众需求的纽带,更是融合治理现代化与农民日常生活的关键。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将高质量法治宣传深度贯穿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以及基层治理的各环节与全过程,将法治的规则导向转化为群众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从而不断夯实乡村社会长治久安的善治根基。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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