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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3家“黑民宿”被警方取缔

王巍巍 发布时间:2018-05-14 15:56:00来源: 西藏商报

随着拉萨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每年来拉萨的游客不断增加,民宿逐渐受到了广大游客的喜爱,拉萨的民宿也越来越多。根据相关规定,民宿在投入营业前,经营户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在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而且要依法做到“四实”,即实名、实时、实数、实情。

然而,还是有人无视这一规定,挑战法律的底线,最终为他们的“任性”付出了代价。近期广场派出所民警开展清查工作时发现,位于某单位生活区某单元内经营着3家精品民宿,这3家民宿均无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民警立即将民宿负责人李某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李某交代,其在某单位生活区内3家民宿在未取得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方式主要是将民宿挂在去哪儿、小猪等APP上,等待游客下单付款,通过这种渠道从事经营活动。

这3家民宿在未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未安装旅馆住宿登记系统的情况下,擅自接待游客,收取房费,广场派出所依法对民宿负责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3家民宿予以取缔。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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