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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渡:监察委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管

梁军 发布时间:2018-03-06 09:02:00 人民网

  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在会后人民大会堂北大厅设立的“部长通道”上,监察部部长杨晓渡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时说:“过去行政监察法只是针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公务员进行监督,实际上,还有一个广阔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地带,这个地带过去的监督是失控的。”

  杨晓渡说,党纪对于党员干部的监督实现了全覆盖。但是,除了党员干部和公务员之外,还有一个广阔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地带,“我们将对这个空白地带,运用国家监察法的授权,进行监督调查和处置,用国家监察的方式把这个地段监管起来了。”

  杨晓渡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总局以及全国检察院的反贪系统加入国家监察委以后,中央纪委、监察委机关和地方的纪委、监察委机关总共增加了10%的人员。将来职权的行使范围有所扩大,但是职权的类型基本上和过去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国家的行政监察工作的职权方式大致是相同的,并没有太多的扩权的行为。

  杨晓渡进一步解释了为何只增加10%的人却增加了极大的任务。他说,从各省实践的情况来看,大概要增加200%以上的工作对象。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的责任、担子是极大地加重了。但是,我们不是一个超级的权力机构,我们做的大量工作,大概是日常拉拉袖子、提个醒的工作,是监督的工作,是防止人犯错误,防止人由小错误变成大错误的工作。毋庸置疑,我们也会坚决惩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

(责编: 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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