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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曝光虚假违法广告 宣称微量元素“硒”是抗癌之王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2-08-18 14:44:00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虚假违法广告,涉及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教育培训、房地产等领域。其中,重庆华艾锦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渝北分公司在推销保健食品时,宣称微量元素“硒”是抗癌之王,被处罚款3万元。

  重庆市忠县嵩山学校在万州区客运站候车大厅发布教育广告,含有“忠县嵩山少年军校按照新课标开齐高中课程,学生参加国家统一的毕业、升学考试,毕业能拿到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武术等级证书”等内容。经查证,上述内容均不属实,构成虚假广告。2022年3月,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565468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景辉珠宝首饰经营部在经营场所发布黄金等饰品广告,其背景为五星红旗,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2022年2月,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15万元。

  重庆市金科和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房地产广告,含有“来美邻汇孵化未来,小投资大回报坐等升值,烫金准现铺投资有金无险好钱景”等内容,宣传升值和投资回报承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2022年3月,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13万元。

  重庆九尾猫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九尾猫集团深耕元宝枫全产业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科产业发展的意见”等广告内容,页面显示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正在给树浇水和签名的图片,使用了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违反《广告法》第九条。2022年1月,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8万元。

  重庆华艾锦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渝北分公司在经营场所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含有“主宰生命的微量元素——硒,直接治疗40多种,间接治疗400多种疾病;肝病的天敌——硒,硒——抗癌之王”等内容,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021年11月,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3万元。

  重庆郑荃丽格青春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通过电商平台网店网页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含有“看看今天的案例,术前小姐姐双目无神,缺少朝气感,这下术后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拍照了”等内容,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2022年6月,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1万元。

  重庆珍爱卫生用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线上平台发布湿纸巾促销广告,含有“秒杀——1元/包的价格向粉丝销售原价9.9元的婴儿手口湿纸巾”等内容,既未在促销页面标注有效期,也未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及时更改广告宣传内容,违反《广告法》第八条的规定。2022年3月,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3万元。

  重庆市涪陵区宏润眼镜经营部在经营场所发布眼镜广告,含有“×××,右眼0.6,散光75度,左眼0.5,散光75度,经配镜训练45次,双眼提升到了1.0;×××,双眼0.6,训练3个月,双眼达到1.2,成功摘掉眼镜”等11个顾客通过训练、戴镜矫正后恢复视力的内容。经查证,上述内容不具有科学性,内容不属实,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5月,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3万元。

  重庆源升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线上平台发布养殖广告,含有“养一亩胜过打一年工、黄骨鱼价格持续上涨,养一亩鱼胜过养10头猪、神秘的工厂化科学化恒温棚养殖;小土塘养殖泥鳅,亩产过W斤,不钻土的泥鳅;一个大棚一W斤,一亩地三个大棚,我养了20个大棚”等内容,对种养殖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2年5月,重庆市石柱县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0.6万元。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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