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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6月底前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发布时间:2022-03-24 09:21:00来源: 中国新闻网

  3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在介绍增值税留抵退税有关情况时指出,在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前,集中办理微型、小微企业存量留抵退税,不折不扣兑现小微企业6月底前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承诺;在9月30日、12月31日前,集中办理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确保切实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增量留抵税额根据纳税人申请按期退还,持续释放留抵退税制度性效应。

  王道树补充说,各个节点的集中办理并不是说“过期不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以上节点后仍能按规定申请退税享受红利。(记者 刘超 制作 李佳励)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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