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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许可证到期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办理可申请顺延

发布时间:2022-08-17 15:50:00来源: 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8月17日电(李博)8月17日,北京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举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邓慧敏介绍,针对企业许可证到期,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延期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推出许可证顺延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邓慧敏介绍,疫情期间为保障餐饮类企业顺利开业经营,针对企业办理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但无法进行现场核查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推出食品经营许可远程核查服务。通过“视频+网上审查书面材料”等方式,对企业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和卫生条件等进行核查,坚持核查标准不降低,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可控,远程核查符合要求的即可依法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市场监管局还进一步提升了食品经营许可在线咨询、网上申报、全程网办服务水平,提供双向寄递服务,实现办事更便捷。

  针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企业可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延期申请并作出承诺后自动顺延;非特殊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可在线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许可证有效期顺延6个月;封管控区内特殊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到期无法及时换发新证的,有效期顺延至封管控解除后30日。邓慧敏介绍,目前,己有45家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有效期顺延。

  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出台了《北京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因受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经营困难的,可自主决定歇业。歇业期间,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不视为违法行为。企业可通过“e窗通”平台或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备案申请书和承诺书,登记机关即时将市场主体调整为“歇业”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届满前,市场主体可随时申请恢复经营;歇业期限届满,视为自动恢复经营,无需另行申请。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信息推送至北京市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市场主体无需向税务等部门另行报告歇业信息。

  为解决疫情期间市场主体无法按时年报或暂时失联等情况,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免予相关行政处罚、采取审慎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措施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快速恢复正常经营。

  对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申报2021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免予相关行政处罚。市场主体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即可不予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或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进一步简化移出程序。市场主体已变更地址或完成年报的,市场监管部门直接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出,无需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对于市场主体能够通过提供有关材料证明其在原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的,自查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移出。市场主体可向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也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线上提交移出申请。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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