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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动林长制 铺就三晋绿色发展路

发布时间:2023-04-14 14:32:00来源: 山西日报

  我省正处于加快建设美丽山西的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近年来,我省深刻认识做好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深入推行林长制的任务要求,以系统思维推进生态治理,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以治林兴林的实际成效助力建设美丽山西,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高位推动“管绿” “林”的主题不断集聚

  “十四五”以来,我省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植绿护绿,林草资源日渐丰富,保护和治理任务逐渐繁重。 从太行沿线到吕梁山间,从雁漠古城到黄河岸畔,枝叶扶疏的树丛中,总有一条小路若隐若现地延伸到山林深处。这些一人宽的小径是林长和护林员们日常巡护中一步步踏出来的。为让每一片森林都有“专属守护者”,我省以林长制平台为基础,发挥各级林长“抓总纲、解难题、压责任”的关键作用,落实林草资源网格化管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推动落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和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谋定长效。我省聚焦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凝聚各级林长工作合力,确定了省委书记、省长“双挂帅”省级总林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县、乡、村级林长,9个国有林局设局、场、站三级林长,其他各类国有林管理单位全部设林长的格局。同时,省、市、县三级全部出台林长制意见或实施方案,明确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沙化地治理率等5项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中长期目标。在全省设立11个市级责任区、 135个县级责任区、1426个乡级责任区、20214个村级责任区,由3.38万名林长共担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任务,形成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

  长尽其责。省级层面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山西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及林长会议、工作督查、部门协作、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六项基础性配套制度,政策制度体系基本构建完成。全省各市县参照省级制度出台林长制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制度,林长制呈现全面推开的良好态势。省级层面还建立林长发令、巡林督查、新闻发布等制度,推动林长履职尽责,规范林长制运行管理。去年以来,省级总林长就林草工作批示40次,签发总林长令2个。

  制出奇效。我省聚焦林草资源保护,继续强化林长制全局性牵引性作用,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启动林长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我省2013—2021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率提高了60多个百分点。

  突出重点“增绿” “长”的作用日益凸显

  “增绿”是生态高质量发展的家底。我省围绕推进科学绿化,压实林长绿化责任,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林地实现基本绿化的基础上,继续向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要空间、要覆盖,着力解决森林覆盖率不高的问题。

  以林为基。综合林草发展形势和要求,我省制定出台《山西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和林草“两屏三群四区”总体规划,明确“增绿、提质、防灾、创新”四位一体工作思路和任务体系,立足基本绿化,着力转型发展,重点实施大地增绿、草原增色、湿地增容等“绿满三晋十增工程”。

  以长为引。去年6月,省级总林长签发《关于确保实现“十四五”森林覆盖率目标的令》,要求各级林长坚决扛责,实现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省林长办综合考虑造林空间评估数据、林草湿数据和国土“三调”融合成果,科学分析森林后备资源现状,创造性提出“十四五”规划期最低新增成林面积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到县,并纳入年度林长制考核,以此压实各级林长绿化责任。在基本绿化的基础上,我省把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的重点放在未成林管护、灌木林改造、疏林地补植上,同步加强退化林分改造和中幼林抚育,整体提升全省森林质量,联动增强森林“四库”功能,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以制为规。去年,我省颁布《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加强源头治理,巩固造林成果。通过立法、发布总林长令、明确最低新增成林面积等措施,各地国土绿化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同时,我省着力推进9大省直林区和274处自然保护地双“升级”,加快太行山国家公园建设前期工作,把各类自然保护地打造成为美丽山西的亮丽名片,引领三晋大地呈现更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图景。

  协同创新“活绿” “制”的效能充分释放

  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林草局的部署要求,推动组织制度体系建设,凝聚各级林长工作合力,完善基本运行机制,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解决难题机制,强化监测监管机制,落实考核激励机制,形成全民参与机制,实现林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深度转变,开启了高质量建设林草生态的新篇章。

  发令护林。2022年1月,省级总林长签发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明确“对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在全国全省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市、县、乡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同时,我省聚焦资源保护、防火防虫等林草重点领域,启动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清零”专项行动,各级林长深入开展巡林督查,加强隐患排查,打击违规用火,全面加强林草防火工作,取得近年来火灾发生次数最少、资源受害率最低、12小时扑灭率最高、人员伤亡为零的好成绩。

  考核激励。坚持过程督查、结果考核、择优激励。2022年省林长办组织开展林长制综合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督查考核结果上报省委、省政府,省级总林长分别作出批示。推动林长制示范县、示范乡建设,省林草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西省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将1500万元林长制激励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激发调动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今年3月,评定完成首批林长制受激励的5个县、5个乡,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资金激励。

  创新机制。贯彻落实全省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协作、健全完善跨流域跨区域河湖长林长协作机制为抓手,建立河湖长制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创新“河湖长+林长+”机制,推动河湖林草共建共治。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发挥各级林长办协调作用。推动网格化源头治理,将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向基层前移、向源头转移,充分发挥基层林长和护林员在发现问题、前期处置、化解矛盾中的关键作用。加快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为实现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信息化、智慧化迈出坚实步伐。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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