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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警局处置一起国际海缆保护区随意抛锚案

发布时间:2023-11-14 16:42:00来源: 人民网-广东频道

  据广东海警局消息,近日,广东海警局处置一起国际海缆保护区随意抛锚案,并依据中国海警局、自然资源部印发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对擅自拖起海缆的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日前,广东海警局95110海上报警服务平台接到汕头国际海缆登陆站报警称,位于国际海缆亚欧S2段附近海域,一艘渔船船锚疑似钩住海底光缆,请求海警前往处置。接警后,广东海警局迅速派出汕头海警局警力前往目标海域进行处置,并要求该渔船前往指定地点配合调查。

  经查,该艘渔船船长杨某乔驾驶渔船在国际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进行抛锚并钩住海底电缆,期间未向海上行政主管部门、海底电缆所有者报告,擅自钩起处置,其行为违反《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第八、十三条规定,依据《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广东海警局依法对杨某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就保护海底设施进行教育。

  广东汕头海警局、汕头国际海缆登陆站提醒海上从业者:一是在途经海缆保护区前,应检查所驾驶的船舶锚机相关部件是否完好。

  二是按时更新并正确使用海图。

  三是航行过程中,注意观察航行速度、机器负载的变化是否在正常范围。

  四是禁止在海缆保护区进行抛锚、作业等。

  五是在意外钩挂海底设施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切勿擅自处理。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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