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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住“牛鼻子”,着力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

发布时间:2022-04-06 09:41:00来源: 光明网-学术频道

  作者:郑家鲲、冯俊翔(上海体育学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提出了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任务与举措,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体育权益,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提出“打造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拓展全民健身新空间”等,这为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问题提出了新思路、新举措,有助于促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

  健身空间是人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重要载体,是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21年年末,全国体育场地面积34.1亿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41平方米,在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0平方米的基础上又有提升,但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而言,健身场地设施还存在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失衡、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人民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意见》提出“打造绿色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牵住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为破解“健身去哪儿”这一事关全民健身基础性、关键性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具有重大意义。

  一、《意见》着力补齐短板,满足群众健身的基本需求

  尽管我国健身场地设施数量迅速增长,但囿于发展基础薄弱、人口基数大等现实因素,与英、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长期困扰全民健身蓬勃开展的场地设施短板依然存在。与此同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离不开经济的支撑与保障,经济社会不平衡不充分的阶段性发展特征自然映射到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之中。区域间、城乡间的健身场地设施发展不平衡,人民群众健身权益的公平均衡尚未完全保障。《意见》对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进行了明确,推动各地区在摸清健身设施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制定、落实补短板计划,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意见》再次明确新建居住区公共健身设施的配套标准,通过“纳入施工图纸审查”等方式保障配套标准的落实、落地,着力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参与健身运动的基本诉求。

  二、《意见》立足多元拓展,打造全民健身空间新格局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呈多层次、多元化发展态势,这对健身场地设施的多元化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见》支持依法利用林业生产用地、登山步道、山地森林、河流峡谷、草地荒漠等多元化土地资源建设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健身空间,拓宽了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来源;支持气膜结构健身馆等具有建设成本低、空间利用高、维护使用简单、可反复搬迁等优点的新型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为各地区建设工作的开展降低了门槛,提供了多元化选择;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有利于形成多元主体参与、资源优化整合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格局。

  三、《意见》重视完善服务,提升户外运动的便捷性与安全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生产方式的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现代人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与大自然的距离越来越远。越来越多的人希望通过户外运动,回归自然,放松身心。随着户外运动参与者的增加,户外运动空间不足、配套设施不健全等问题逐渐显现,人们参与户外运动的便捷性较低,服务获取难度大,运动安全缺乏必要保障。《意见》提出加强冰雪、山地等户外运动营地及登山道、徒步道、骑行道等设施建设,要求在交通、通讯、卫生、生活服务等方面完善户外运动空间的配套设施,落实设立预警设施和标识、应急救援设施等安全举措,这能够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户外运动的可达性、便捷性与安全性。

  四、《意见》坚持生态为先,推动健身场地设施集约化转向

  依赖资源大量投入的“粗放式”发展模式,能够促进体育场地设施数量的迅速增长,但该模式的投入产出效益较低,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对生态环境造成消极影响。《意见》要求控制大型综合体育场馆的规模和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高品质专项运动场馆。以引导各地区以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为方向,建立适合本地特点的场地设施,避免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降低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将资源投入落到人民群众的健身“实效”。《意见》明确设施建设不能逾越生态保护红线,体育场地建设要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环境相协调,并通过制定绿色体育场馆运营评价通用规范,为相关工作的推进与督导提供遵循,能够进一步推动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由“粗放式”模式向经济实用、绿色生态的“集约化”模式转向。

  五、《意见》聚焦实际效益,提升健身场地设施开放水平

  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目的,不在于数字的增长,而在于为人民群众的健身运动提供空间载体,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健身获得感。当前,我国健身场地设施广泛分布在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归属于不同的系统和主体,共享、开放率较低,导致场地设施闲置与群众健身空间不足的情况同时存在。《意见》引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学校等加大健身空间的开放力度,并针对保有量最大的学校场地设施提出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支持第三方对区域内学校体育设施开放进行统一运营”等开放举措,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行免费和低收费政策,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等等。这些举措将能够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盘活存量,提升现有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益。

  此外,《意见》提出加快运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场馆管理和赛事服务,建设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这些举措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推动实现健身场地设施的技术赋能。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融入应用,能够精准、及时地监控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情况,降低人力成本,提升管理、运营、维护效率。信息服务平台的线上接入,使人们通过手机便可方便快捷地查询、获取包括场馆信息公开、位置导航、场馆预订、赛事活动报名、健身指导预约等在内的各类服务,进一步缩小健身服务供给与群众健身需求的“时空”距离,提高群众健身服务获取的便捷性与匹配度,有利于群众健身需求的更好满足。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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