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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林农捧牢生态“金饭碗”

发布时间:2023-05-08 10:01:00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一线讲述】

  让林农捧牢生态“金饭碗”

  讲述人: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官庄国有林场场长 谢汝根

  1981年,刚毕业不久,我就被借调参与了林业“三定”工作。1984年,我回到林业系统正式入编,从此与林业改革结下了不解之缘。21世纪初,福建推行“分山到户、均林到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和同事走遍了明溪林场经营区所在的30个行政村,借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机会,耐心地向村民解释林权发证的优势和集体林分山到户的好处,让林农吃下定心丸。在这过程中,我也深深感受到了林农与山林之间的深切情感联结。

  分山到户后,随着林业生产关系、林农林权利益发生重大调整,出现了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状况分散化、林业管理复杂化等一系列新情况。2015年,我调任沙县水南国有林场场长。沙县区林地存在一定的失管现象,许多林业经营主体缺乏资金和专业经营技术,导致林地收益不高,这也影响了业主投资林业的积极性。

  林区人民拥有绿水青山的生态宝藏,林场的发展应当从森林资源上做文章。当时,沙县区推行的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给了我施展拳脚的空间,我开始探索与村集体合作,利用国有林场的技术、管理、资金等优势,整合林场周边分散、零碎的林业资源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管理,将林地亩均出材量从6~7立方米提升至12~13立方米,足足翻了一番。

  2017年调任官庄国有林场场长后,我总结在水南国有林场时的成功经验,创新推出“以场带村联户”合作机制,形成合作造林、现有林合作经营、森林资源托管等合作模式。同时创新林票、碳票制度,使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林农个人形成更加紧密、和谐的共同体。

  以夏茂镇梨树村交给我们托管经营的643亩杉木幼林为例,村占股85%,林场占股15%,村所占现有林价值为130万元,并以林票形式发放到村民手中,每人第一年就分到了400元。到了主伐期,林场以每亩13立方米的出材率对林地的杉木进行兜底收购,以现有价值算,保底有600多万元收入,届时村民手中400元的林票就变成了近2000元,同时实现了国家得绿、村财增收、农民致富三个目标。

  目前,官庄林场场村合作签约面积达14.6万亩,新增蓄积27.7万立方米,并与沙县夏茂、高桥、富口、青州等15个村合作,制发林票面积1.5万余亩、金额2775万元,受益农民3万余人,实现碳汇交易418吨。

  改革的脚步从不停歇,这个过程离不开科技创新。近年来,官庄国有林场大力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经营,采取树体矮化、辅助授粉、测土施肥等技术,培育良种矮化精细化管理示范片,通过林场科学经营和高效培育,有望在现有集体经营水平的基础上增加生产率30%以上,亩均增收3500元。

  2022年,林场与北京林业大学、福建林科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牵头创建以“一核四区九基地”为功能结构布局的福建三明国家林业科技园区,争创“三明乡土树种培育国家林草科技推广转化基地”和“林场与种苗融合发展全国试点”两个国家级平台,让科技成为林农可以依靠的“大树”,助力更多林农捧牢生态“金饭碗”。

    (光明日报记者张诗瑶、冯家照采访整理)

(责编: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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