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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9月底前将出台"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

孟竹 发布时间:2019-07-31 18:42:00来源: 人民网-北京频道

  人民网北京7月29日电(孟竹) 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伟作了关于检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提到,北京道路停车改革和电子收费工作有序推进,城六区和通州区施划道路停车位4万余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介绍,“停车条例”自2018年5月1日施行以来,“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要求得到贯彻实施。一年多来,北京市道路停车改革和电子收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杜绝了乱收费、黑收费和议价现象,消除了社会对“路边停车费去哪了”的疑问,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路段不规范停车现象大幅减少,缓堵效果明显。

  “两条例一决定”是指北京在交通领域的三部法规,即机动车停车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三部法规都是去年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分别自2018年5月1日和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城六区和通州区施划道路停车位4万余个,自今年1月1日实施道路停车改革至7月中旬,在新施划的道路停车位停放过的车辆达到271万辆,累计服务车次1261万次,产生计费订单618万单,金额实缴率71%。同时,核心区胡同停车治理工作实现突破,采取了停车泊位错时共享、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推进胡同停车治理,王府井、南锣鼓巷周边等26条胡同实现了不停车,胡同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提升。居住停车区域认证工作取得进展,城六区为符合条件的2.96万辆车办理了居住认证。

  报告提到,“非机动车条例”和“决定”自去年11月1日施行以来,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和超标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政策稳步实施。实施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已集中发布3批产品目录,涉及187家企业506款车型,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截至到今年4月底,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标识229.6万副,目前北京市共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45.7万笔。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调控成效初显,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从2017年高峰时的235万辆调减至2018年底的191万辆,施划车辆停放区和禁停区共1.9万余处。电子围栏技术应用得到推广,已建成近4000处停放区电子围栏、107处禁停区电子围栏和482处蓝牙监测点。快递车辆实行了标识、编码、投保、技术要求和人员培训“五统一”管理。此外,“非机动车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共现场处罚各类非机动车、行人违法47.2万起,同比提升1.1倍。

  “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如何进行?

  人大常委会领导任检查组正副组长

  据悉,本次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检查,创造了三个第一次。即第一次对某个领域内多个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的组合式执法检查;第一次采取常委会领导全体参加、分组带队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第一次采取工作部署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启动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规格较高、覆盖面广、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

  201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两条例一决定”,分别自去年5月1日和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形成了地方性法规对北京全市动态、静态两大交通体系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两类重点交通工具的有效覆盖。

  “两条例一决定”实施第二年就马上开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推动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

  此外,本次执法检查规格较高,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专委会委员及市人大代表60余人组成。

  执法检查北京16区“全覆盖”

  今年4月9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两条例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启动,检查覆盖了北京市16区,一直持续到今年7月。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某个领域内多个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的组合式执法检查。

  作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议题,本次执法检查覆盖面较广,今年5月以来,7个执法检查小组赴城六区和通州区,深入街巷胡同、居民小区、交通路口、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共享单车停放点、快递外卖集散点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

  同时,本次执法检查是首次对某个领域内多个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组合式执法检查;首次采取常委会领导全体参加、分组带队的方式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也是首次采取工作部署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启动执法检查。

  此外,16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了“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同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第三方开展了调查,向市人大代表发放了“执法检查记录单”,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权威性。

  执法检查涉及7个重点方面

  执法检查发现五方面主要问题

  “两条例一决定”共有93条法规,执法检查重点主要涉及7个方面:对道路停车管理情况,特别是停车泊位规划施划和路侧电子收费情况;居住停车供给、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和违停执法等工作开展情况;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及登记上牌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对存量“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政策情况,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运行情况,包括投放总量控制、停放区域规范设置、停放秩序管理和损坏废弃车辆回收情况;对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情况;对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规范管理问题等。

  李伟指出,执法检查就是要发现问题,不能走过场。重点要发现那些影响法规实施、制约法规实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群众高度关注的道路停车秩序、居住停车供给和电动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递外卖行业用车管理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 ‘两条例一决定’涉及很多停车、非机动车管理方面的老大难问题,群众对这些问题意见较多。”

  记者注意到,执法检查报告列出了执法检查发现的五方面问题,包括停车资源挖潜不充分,违法停车现象时有发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缺乏有效监管,快递、外卖等行业用车闯红灯、超速、逆行等现象比较普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入、使用和管理还不够科学等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停车资源挖潜不充分 停车泊位利用率低

  “停车条例”规定“北京市推进单位或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并对闲置场所、地下空间资源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做了规定。此外,还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划将停车设施改作他用。

  目前,北京市还存在停车资源的盘活利用不够充分,社会单位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没有得到有效共享利用等问题。有的地下停车设施收费较高、引导利用不够,甚至出现了闲置和挪作他用的现象。第三方调查显示,八成以上受访人认可和期待公共建筑停车位共享。东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社会单位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夜间空置率在60%以上,停车泊位错时共享仍有较大潜力可挖

  违法停车时有发生 执法力度不够

  报告中提到,当前,医院、学校周边等停车秩序亟待治理,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被非法占用、临街商户占用公共用地施划停车位以及违法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等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出现了私圈停车场乱收停车费的现象,执法力度和覆盖面还不够,未能形成持续性的执法震慑。

  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了《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规范(试行)》,共调整车位2409个,清理违规车位5000余个,复划车位2万余个。严格开展执法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停车286.8万起、同比提升10.7%。

  目前,二环路内基本杜绝违法停车,努力实现三四环范围内规范停车。提高处罚标准,对设有禁停标志、标线区域违法停车的,一律按照违反禁停指示标志、标线从严处罚,处罚200元,记3分。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缺乏有效监管

  “决定”规定,“北京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按照国家和北京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这类车辆(含老年代步车等)因大多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北京已禁止销售。

  目前,群众中仍有大量已购车辆在用,物流寄递企业和部分单位也在使用,既没有按机动车实行牌证管理,也没有对驾驶员实行资质管理,违反通行秩序的现象比较普遍,易发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突出,社会反映强烈。

  快递、外卖行业用车规范管理不到位

  “决定”规定“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的管理办法由市商务、邮政、交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行政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目前,行业用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企业落实行业用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用车规范管理还不到位。一些企业还在大量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驾驶人闯红灯、超速、逆行、不主动避让行人等违反通行安全的现象比较普遍。

  对此,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工作思路、鼓励重点企业发起成立“北京末端配送服务企业联盟”,联盟将出台快递电动三轮车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争取对用于生产生活必需品和日常消费品运输需求的新能源货车给予五环内通行便利。

  损坏、废弃共享单车未及时回收清理

  “非机动车条例”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秩序”。当前,有的经营企业还存在不能及时退还押金情况,有的运维管理投入不足,对于损坏、废弃车辆,没有做到及时回收清理,还存在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的现象。

  在一些居民小区、公交地铁站周边,停放区域设置不足,一些使用人缺乏遵规守约意识,乱停乱弃车辆,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对此,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在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要求企业拿出有效的资金储蓄方案,维护好用户合法权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建议:

  “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需在9月底前出台

  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李伟指出,目前,“停车条例”明确要求制定12项配套制度规定,已经出台9项。2019年9月底前,要出台发布“停车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办法”,进一步盘活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出台发布“公共建筑配建停车泊位的标准”,缓解路侧停车压力、保障路面通行能力。要在2020年出台发布“停车信用机制实施办法”,尽快构建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

  涉及“非机动车条例”和“决定”的配套制度办法共4项,已经出台3项。2019年10月底前,要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需求制定出台“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管理办法”,既要有利于保障民生,又要推进行业规范与交通法规相衔接相配套。

  以上配套具体规定,如不能按时制定发布的,市政府应按照《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

  同一车辆同一地点多次违停拟纳入停车信用机制

  执法检查报告建议,明示禁停区域、禁停路段和禁停时段,采取联动执法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违停车辆要及时清拖,提高违停成本。对同一车辆同一地点多次违停的,要纳入停车信用机制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消除停车乱象。

  非机动车违法面广量大,要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和对闯红灯、逆行、未申领临时标识上路等多发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执法,以执法促守法。快递、外卖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意识,督促行业所属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车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消除安全隐患。

(责编: 胡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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