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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0:54:00来源: 西藏日报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索达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具有非凡而重大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西藏视察指导,为我们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一年来,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和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扎实落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坚持审判执行和队伍教育整顿“两手抓”“两促进”,有力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全年共受理案件76197件、审执结66434件,同比分别上升51.87%、46.48%,审限内结案率99.46%,高院受理案件1103件、审执结867件,全区法院在收案数增长2.6万余件的形势下,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民法院智慧和力量。

  一、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讲忠诚作为第一要求、第一标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相互贯通,深化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高院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邀请专家讲座、专题研讨16次,开展知识竞赛、理论测试6次,组织支部晚读班41期861场,以伟大建党精神滋养初心、坚定信念、淬炼灵魂。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区党委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办法,出台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共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案件、重要工作、重大事项650余次。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实施意见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实施办法,把党中央和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实处。坚定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组抓意识形态、管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决同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作斗争,勇当司法审判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忠诚捍卫者。落实“三同步”原则,发布各类信息2.4万余条,举办6场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为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把履行职责使命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四件大事”

  (一)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承担着拱卫祖国西南边陲的政治责任”的重要指示,持续在维护祖国统一、筑牢国家安全屏障上用心用情用力。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新时代西藏工作新的战略定位和新特征新形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认真落实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审结刑事案件3684件4641人,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分裂活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西藏。依法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08件287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94件961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55件146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1228件1243人,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2名罪行轻微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免予刑事处罚14人、宣告无罪11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减刑541人,对3.33万件“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坚决纠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9件;指定辩护720余人次,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大腐败犯罪惩治力度。加强刑事司法与纪检监察有机衔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5件73人,其中原厅局级7人、县处级25人、政法干警21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执结案件22322件,执行到位金额21.83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5171例,司法拘留48人,罚款27.22万元,在新收案件增幅达75.36%的严峻形势下,“3+1”核心指标保持平稳运行,6项指标排名全国前5位。强化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坚持首访即办、领导包案、实质化解,推动完善管控责任移交机制,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562次,化解涉诉涉执信访案件140件。提升法治宣传实效。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及自治区实施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分裂斗争、新旧西藏司法制度对比融入普法教育,以民法典宣讲为重点,丰富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3800余场次,以“小案件”彰显法治“大道理”。高院获评“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二)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的重要指示,持续在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上用心用情用力。坚持服务重点工作。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将“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三级法院班子成员紧扣服务乡村振兴开展蹲点调研,现场督导人民法庭、车载流动法庭和驻村工作,审结各类涉农案件1654件、巡回办理案件10154件,助力市域、县域治理现代化。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民企”活动,审结买卖、租赁、运输、建设工程施工、承揽等合同案件20850件;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0件,审结民间借贷、网络借贷案件4598件,维护金融市场法治秩序;审结破产案件20件,推动企业优胜劣汰、优化市场资源高效配置;探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结案件276件,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动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审结案件249件,着力实现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以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贯彻民法典这一“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审结民商事案件38621件,同比上升40%,一审结案标的额82.7亿元,审结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涉民生案件8536件,审结侵权责任纠纷、物权保护纠纷1223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老弱妇幼病残、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群体司法保护,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人,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559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薪酬”1785.4万余元,审结婚姻家庭、抚养、涉未成年人案件2785件;出台司法救助工作规则,办结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14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64.06万余元,缓减免诉讼费651.44万余元,以温情司法温暖民心。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联动,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设立146个调解室,诉前化解矛盾纠纷6750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257件,调解结案11723件。细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台12项便民利民举措。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增设投诉举报功能,确保立案渠道畅通,着力破解“立案难”;全区法院集约送达平台投入运行,近80%的案件实现电子送达,平均周期缩短为2至7天,有效破解“送达难”;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兑现涉民生案件执行款6244.94万余元,用力破解“执行难”,各族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护航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确保生态环境良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的重要指示,持续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上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美丽西藏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实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落实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依法审理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62件,办结公益诉讼案件17件,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红线和高压线,为西藏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提供司法服务。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准确把握环境资源案件的特殊性,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专业素质。立足审判职责,与宣传、检察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积极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抓住“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节点,开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自治区条例等精准普法活动2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2万余人次,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典型案例讲解,让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四)助推加快边境地区建设,确保边防巩固边境安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边境地区是国家安全屏障的第一道防线,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沿阵地”的重要指示,持续在守边固边兴边上用心用情用力。切实担负责任。把加快边境地区建设、夯实守土固边基础作为为党分忧、为国尽责的具体行动,作为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助力强国梦复兴梦的生动实践,大力开展“送法进边境村居、乡镇”活动,开展出境入境管理法、边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9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出动860余人次参与边境口岸疫情防控。发挥审判职能。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下倾,加大边境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投入力度,为边民设立绿色通道,开展上门服务、就地开庭,边境县法院办结案件7212件,边境乡镇法庭化解纠纷597件,有力彰显国家司法管辖权。服务国防建设。加大军人维权力度,审结涉军维权案件13件,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60余场次;与拉萨军事法院开展联合执法,执结涉军案件19件,军事法院办结军人维权案件25件,军地法院共同维护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助推“五共五固”军民共建。

  三、把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作为基础工程,激发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突出改革科技双轮驱动。深化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落实“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让监管成为“牵住牛鼻子的缰绳”,全区法院院庭长办案25003件,占32.81%,法官人均办案70件。拓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审执工作新模式,网上立案8977件、跨域立案767件、网上调解6721件。依托“四大公开”平台直播庭审10322场,观看量达1138.04万余人次,发布裁判文书15507份,推送审判流程信息4.92万余条、执行信息3.73万余条,让阳光下的正义可触可感、可评可督。突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加大换届协管力度,协助完成推荐考察69人次,确保下级法院班子过硬、增强整体功能;着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择优选升8名法官,法官交流任职63人,211名法官入额履职。突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开展案例研讨、卷宗评查、技能比拼、优秀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比,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各类培训班22期、参训干警1443人次;选派261人驻村、67人担任“第一书记”,让干警在基层一线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探索“小组团式”援藏模式,邀请对口援助法院16批55人次进藏指导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执行等重点工作,派遣21批152人次赴区外法院跟案学习,切实把全国法院支援优势转化为提升能力素质的实际成效。突出廉洁司法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彻底肃清孙力军等人流毒影响,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把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作为强化条线指导重要抓手,组织对拉萨、昌都法院开展巡查督察工作,督促整改97项问题;出台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有效防范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等风险;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46人,给予第二种形态及以上处理33人,一体推进“三不”。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导向,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推动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有效;加大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业务培训、经费保障、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投入,51个中级、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成运行,完成“智慧法院”配套项目建设及审判支持系统升级改造,基层办案条件、司法能力有效提升。

  四、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自觉行动,凝聚守护公平正义强大合力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人民司法过程中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逐项办理人大代表所提14条意见建议;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617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100余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活动410余次,养成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学习贯彻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35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2件;联合建立民事、行政调卷机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93人次;举办法检系统专题讲座,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2021年,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巨大鼓舞和伟大建党精神深刻感召下,全区法院广大干警用服务大局书写忠诚,用司法为民诠释担当,用公正司法彰显使命,32个集体7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入选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篇。全区法院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自治区人大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援藏法院、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凝结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过去,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还有欠缺,政治建设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对司法审判服务“四件大事”“八大任务”“四个确保”思考研究还不够深入精准,司法措施结合度有待提升;三是执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展不平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足,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够,影响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四是有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自觉性不强,协调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主动性、创造性不足;五是干警政治思想、履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新要求,司法辅助人员紧缺、法官断层,高层次人才储备不够,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盯问题不放,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做好人民法院工作重任在肩、使命如山。全区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和孔繁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立足治藏稳藏兴藏工作大局,锚定“四件大事”,落实区党委“八个必须”“六个表率”要求,坚持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坚持突出强基导向,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坚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原法院铁军,在谱写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担当作为,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职责本分、政治操守、忠诚诠释,坚定坚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从中悟方向、悟思路、悟格局、悟办法,永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本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守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更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

  二是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紧扣服务保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坚定坚决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始终保持对分裂破坏活动高压严打态势,旗帜鲜明地消除十四世达赖利用宗教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助推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紧扣服务保障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服从服务于“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激发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保驾护航,助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紧扣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围绕贯彻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索“三合一”审判方式,推动机构运转实质化、集中管辖协同化、环境司法智慧化、司法协作常态化、纠纷解决多元化,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紧扣服务保障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国门意识、国防意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涉边境犯罪,加强军地共建,以司法审判方式服务兴边富民行动和守土固边工程,为构建边民生活有保障、致富有渠道、守边有动力、发展有支撑的新格局提供司法支持,助推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走在全国前列。

  三是围绕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深化双轮驱动。持续巩固司法责任制、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改革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持续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不断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互联网司法模式,严格执行在线诉讼、在线调解规则,用信息化跑出审判质效“加速度”,为人民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四是围绕打牢根基、提升能力,坚定不移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扎实开展驻村工作,助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领群众致富、维护社会稳定、守卫边疆领土、开展反分裂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注重在基层一线、审判一线发现培养选拔干部,树立重基层、重实践、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以人民法庭为点、车载流动法庭为线、基层法院为面“点线面”相结合、全覆盖司法服务网络职能优势,增强司法能力、治理能力、服务能力,以公正裁判维护社会公平、树立行为规则,在服务保障大局、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是围绕忠诚干净担当,坚定不移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强警,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法院实际贯彻落实区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部署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不断提升队伍思想境界、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作风形象,让各族群众充分感受到全区法院经过教育整顿洗礼后展现出的新气象新作为。

  各位代表,2022年,全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决议,以生动司法审判实践答好赶考路上新答卷,为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再立新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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