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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为建设美丽西藏提供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2022-03-18 09:28:00来源: 西藏日报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的领导下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安排,包括领导机制、主体职责、治理机制和治理能力的总和。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支撑和建设美丽西藏的制度保障。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和制度的形成与执行能力是地方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后,第一个专业领域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系统集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对新时代全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勾勒出更加清晰的顶层设计。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强调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特色标志和显著优势,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强调多方共治推动环境治理。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视角和方法来看,所谓“国家治理”就是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基础上,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彼此耦合互动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通过梳理和规范政府、企业、公众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边界,厘清主导、主体、参与的角色分配,形成环境治理的协同行动和良好互动。

  三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强化法治手段的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大力发挥经济手段,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创新治理模式。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推动生产服务绿色化,强化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在继续发挥行政手段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各类专项督察的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注重基础能力建设。基础能力是制度发挥治理效能的必要条件,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通过强化决策监管能力、支撑环境治理的投资能力以及产业技术支撑能力,提升环境治理制度执行能力。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把“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纳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把“生态”作为西藏工作“四件大事”之一,把“确保生态环境良好”作为“四个确保”目标的刚性要求,强调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为新时代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环境治理也面临新挑战。我们要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发挥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对建设美丽西藏的制度保障作用。

  一是强化顶层谋划和示范引领。明确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鲜明特点,要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领导责任体系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企业责任体系方面,要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在全民行动方面,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管理单一化向治理多元化转变。探索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评价体系,健全完善评估奖励机制,把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制度化。

  二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进一步完善责权相匹配的政府责任体系,健全重大决策造成环境损害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量化评价和质化评价相结合的分级管理制度。健全立法、司法、执法体系,提升区域、流域、地方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众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企业环境信用与信息公开制度、生态环境舆情应对机制。

  三是加大政策法规标准支持力度。开展相关法规的生态化改造,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进行修订。推进绿色生产消费、生态环境教育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统一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开展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低碳认证制度。制定重点领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推动排污权交易抵质押融资工作,推进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工作。

  四是积极推动全球环境治理。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和世界未有之大变局,要进一步强化战略定力,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国乃至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主动分享治理经验。继续推进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的合作,主动承担同区情、发展阶段和能力相适应的环境治理义务,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西藏智慧、西藏方案。

  (作者单位: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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