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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举办

韩海兰 发布时间:2019-12-03 09:05:0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11月29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在天文公园举办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城乡各类劳动者等200余人参加活动。

  今年8月,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提出西藏将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争取3年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1万人以上。其中,针对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专业培训,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3年培训新型学徒600人以上;针对农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两后生”、登记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针对有创业意愿的人群,开展创业培训,并且完善创业培训服务平台,到2021年建成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10家。

  在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现场,自治区就业局现场受理了三家企业的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西藏自治区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西藏技师学院和企业代表(拉萨市康达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新型学徒制培训协议。

  西藏技师学院的援藏教师孙凯燕告诉记者,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全面推行的,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学徒培训制度。

  孙凯燕表示,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开展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并且你是与企业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或转岗等人员,那么就可以被列为培养对象。“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至2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年。”孙凯燕说。

  自治区人社厅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董青阁表示,企业开展的很多培训都可以纳入补贴培训的范畴,如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企业的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各地符合相关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都可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职工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西藏拿出了4.1亿元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可以领取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原则。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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