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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校毕业生4月起可申请市场就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0-03-25 09:38:00来源: 西藏日报

  4月1日起,西藏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为便于用人单位申报补贴,依据社保经办权限,符合条件的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吸纳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区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向社保缴纳地市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中央驻藏企业按注册地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记者 李海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就业创业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就业优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各经办兑现补贴部门办事效率,缓解受理窗口压力,减少往返次数。根据《关于做好西藏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和自主创业补贴网络申报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西藏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实行网上申报、审核。

  记者了解到,吸纳西藏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区内各类企业,由企业统一通过登录“西藏公共就业服务网大厅”(网址:http://218.206.180.132/)网站,点击“单位”,注册成功后进入“区内企业就业补贴申请”模块,申报区内企业就业补贴。

  到区外就业的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生个人通过登录“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服务号,点击“办事大厅”进入“区外就业补贴申请”模块,申报区外就业补贴。

  在西藏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西藏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在高校申请,依据当地省、区、市文件执行),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享受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毕业生本人通过登录“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微信服务号,点击“办事大厅”进入“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为便于用人单位申报补贴,依据社保经办权限,符合条件的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吸纳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区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向社保缴纳地市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中央驻藏企业按注册地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各级人社部门通过申报平台对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个人务必将纸子版材料报相应人社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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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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