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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未成年 斩断游戏租号背后的百万“生意经”

发布时间:2021-11-08 16:15:00来源: 中国青年报

  不久前,在江苏太湖的民宿里,某网络公司20多名员工正在“团建”。民警将这伙人全部控制。原来,该网络公司涉嫌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租游戏账号。自2020年以来,这一团伙通过控制500余个实名认证游戏账号向未成年人出租,获利300余万元。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抓获了这个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租游戏账号的犯罪团伙,并根据线索接连抓捕了另外两个犯罪团伙,涉案人数达40多人。

  “游戏平台不是有‘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吗?为什么我的孩子玩游戏可以玩一整天?”不久前,在南京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的一次网络安全宣传活动上,一位家长问。

  今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难道是有人在破坏计算机系统,向未成年人非法出租游戏账户?建邺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这一线索,就此展开调查。

  民警调查发现,有4家网店对外出租经过实名认证的网络游戏账号,且出租数量非常大,租赁人数众多。某网络公司正是这些网店的幕后经营者,该公司位于南京周边城市,对外宣称经营业务包括信息咨询、网络产品服务,但其主要业务只是对外出租游戏账号。

  据南京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驻建邺区大队民警沈澈介绍,对于游戏玩家来说,要登录游戏平台,需要进行实名验证和动态头像验证。这一团伙首先非法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照片等,通过非正规渠道收集多款游戏的账号,将账号与买来的信息进行绑定,使用配套的手机和软件制作动态头像,由此破解了游戏公司的“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再将账号对外出租,而出租账号的对象,大部分是未成年人。

  沈澈告诉记者,该公司旗下的网店在网购平台发布产品时,不会直接宣称出租账号,而是以卖游戏皮肤和金币来掩人耳目,但商品的标价远低于游戏皮肤或金币的市场价,价格根据游戏账号等级划分,一般为2-10元。

  “单价虽然不高,但24小时同时租出几百个账号,收入就十分可观了。”建邺公安分局双闸派出所副所长陈恩浩介绍,蒋某去年发现出租游戏账号有利可图,遂组建团伙,至今获利300余万元。

  该团伙分工明确,共有四五名技术人员和10余名“客服”。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维护,客服则负责接单、出租账号、后续服务等工作。若业务太多,他们还会把制作动态头像的“业务”在网上发包,由网友接单。此前,蒋某着急人手不够,影响业务扩大,正公开招聘“客服”人员。

  在掌握了涉嫌犯罪证据和嫌疑人行踪后,建邺警方开始收网。一批民警赶到该公司驻地,发现除了少数几人在公司,现场只剩下几台台式电脑,另一批民警则赶赴200公里外的太湖实施抓捕。

  9月16日夜里1时,南京建邺警方将该团伙成员全部抓获。由于业务需求量大,即便是休假期间,仍有几个男子随身携带手机和电脑,排班轮流“工作”。在现场,民警发现数十部改造过后的手机,蒋某的电脑中存储了3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据介绍,这些个人信息是他们花二三十万元从别人手里买来的。

  经查,蒋某还有上家,有人专门出售个人信息,广西一家公司出售定制手机,另外一家提供软件,提供非法技术破解手段。

  南京警方根据线索,继续扩大战果,于9月下旬派出百余名警力赶赴安徽、湖南,捣毁了另外两个从事相同业务的团伙,查获作案手机40余部、电脑30余台,涉案公民个人信息6万余条,查获近2000个非法出租和出售的游戏账号。他们分别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目前,涉案的40多人中,已有10人被南京建邺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苏警官学院心理学教研室主任马勇教授认为,青少年长期沉溺游戏暴露出家庭教育和监护的缺失,家长可以用孩子感兴趣的其他事来替代网络游戏,让孩子找到愉悦感、成就感、价值感和归属感,逐步建立起孩子和现实世界的连接,慢慢走出网瘾。

  江苏省委宣传部反非法反违禁处(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处长关泳波表示,江苏省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要求,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查处打击网络游戏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扫黄打非”“净网”“护苗”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的重要任务,积极营造良好的网上网下社会文化环境,特别是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江苏省各地深入推进“绿书签行动”,开展“网络安全教育进课堂”等宣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安全上网、合理用网,开展“护苗·开学季”活动3073次、“护苗·绿书签”活动4039场、“护苗·网络安全进课堂”活动5344次,办理涉网络游戏案件35起,涉及擅自出版游戏、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擅自修改游戏内容、传播有害信息内容等案件类型。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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