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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西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发布时间:2021-12-01 09:57:00来源: 拉萨日报

  11月2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五年来西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就。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一级巡视员、妇儿工委副主任李桑通报了相关情况。

  据介绍,自2016年西藏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颁布实施以来,西藏妇女儿童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适应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方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广大妇女儿童在共建共治中全面提升素质,共享发展成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

  五年来,妇女儿童政策法规保障不断健全。在卫生、教育、法律等多个领域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妇女“两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西藏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法规。

  妇女儿童卫生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目前全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1661个,医院172个。孕产妇和新生儿重症跟踪监测实现区市县三级全覆盖,妇女“两癌”筛查纳入政府民生工作,“两癌”筛查覆盖范围不断拓展。经国家验收,包虫病、大骨节病、先天性心脏病、白内障等西藏的“地方病”得到了历史性消除和防治,西藏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2.19岁。

  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2020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3195所,在校学生88.92万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03%,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历史性实现动态清零,全区主要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达到10.2年,包括妇女在内的全区人口文化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不断提升。全区妇女积极参与经济建设的广度、深度不断扩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在二、三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创业就业的妇女人数和比例明显增加。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女高校毕业生、农牧区留守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就业创业培训和援助力度,妇女就业规模持续扩大。

  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程度不断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妇女踊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较往届均有显著增长,全区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热情显著提高。村(居)妇联主席100%进村(居)“两委”班子。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自治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禁毒宣传工作五年计划》等多项政策法规,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在农牧区土地确权登记制度中明确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使妇女儿童维权体系不断加强。全区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56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31个、少年法庭(含少年合议庭)34个、青少年维权岗20个,以及在全区110便民警务站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860个,74个县(区)开通“1233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网络基本形成。

  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得到改善。美丽西藏建设持续推进,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更好的生活环境。如今,全区城市建设绿化覆盖率38%,城市污水处理率96.2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63%,农牧区饮水安全人口普及率达到100%,全区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9.07%和99.2%,从珠峰之巅到金沙江畔,从羌塘草原到边境村镇,“互联网+公共服务”手段融入妇女儿童生产生活。

  妇女儿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随着西藏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女性人数大幅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达92.63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数20.1万人,失业保险女性参保人数14.8万人,工伤保险女性参保人数18.9万人;儿童文化设施得到完善,儿童文艺作品、出版物有所增加,儿童福利机构不断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享受到了最全面、最特殊的社会保障体系。

(责编: 陈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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