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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雪域高原

发布时间:2022-01-14 20:59: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1月14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以来,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自觉把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西藏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全局中思考谋划,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为新时代西藏自治区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最大亮点。

  图为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甘肃、新疆六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在拉萨举行《关于建立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会签仪式

  截至2021年11月,共立案1792件、发出检察建议107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8件,均赢得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12112.26吨、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78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94公里、环境恢复590.33亩、补植树木41.3万株。清理废弃石材250立方,销毁不可降解塑料袋26.8万个;拆除违章建筑13处,督促行政机关恢复生态投入168.26万元。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公益保护需要凝聚社会共识、借助各方力量。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既坚持练好“内功”,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又注重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公益保护由“独角戏”走向“大合唱”。

  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制定了《西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和规范22条具体举措。还积极加强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协作,建立《渝川黔滇藏青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共同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建立《川藏检察机关共建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管辖协作机制》,推动解决川藏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问题,形成全流域、跨区划保护合力;与青海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青藏高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为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筑起检察法治屏障。

  此外,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牵头与四川、云南、青海、甘肃、新疆和兵团检察院在拉萨召开会议,会签《关于建立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旨在联合建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凝聚检察监督合力,共筑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切实增强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推进美丽西藏、法治西藏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和重要支撑。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将完善思路、强化举措、补齐短板,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媛媛 图片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责编: 王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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