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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民医院和昌都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发布时间:2018-07-12 15:07:00来源: 西藏商报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卫计委医政医管处了解到,经过全面综合考评,山南市人民医院和昌都市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且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确定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目前,拉萨市人民医院、日喀则市人民医院、山南市人民医院、林芝市人民医院、昌都市人民医院已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记者 王媛媛

西藏自治区卫计委医政医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行政许可事项,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三级医院评审结论改为备案管理。

“去年,我们根据《医院等级评审暂行办法》,制定《西藏自治区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通用版)》(试行版),该《标准》一共442个条款细则,用于全面评价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该负责人说。

按照医院自评、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预审,自治区卫计委终审的工作流程,4月16日至4月19日,5月14日至5月17日,自治区卫计委组织专家分别对山南市人民医院和昌都市人民医院开展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工作。

“此次对山南市人民医院和昌都市人民医院的评审,我们邀请了国家级的医院等级评审专家和区内评审专家联合组成评审专家组,通过对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访谈人员、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评审。”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评审现场各组的实际打分情况,并经自治区卫计委委务会研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山南市人民医院和昌都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综合医院评审工作有着严格的评审标准,通过创建不仅会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有明显的推进,其综合管理水平也将明显提升。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创建后医院每四年要进行一次复评,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也会按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的要求对其进行动态检查。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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