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全力营造网络市场放心消费环境
中国西藏网讯 随着网络消费总量快速增大、范围不断拓展、形式更加多样,网购商品瑕疵举证难、“霸王条款”泛化、个人信息被滥用、虚假宣传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网络直播带货的兴起,网络购物纠纷越来越多,网络消费已经成为消费维权工作的重点领域,直接关系民生。
据了解,2022年,西藏全区12315系统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126件,同比上升71.81%。
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元贵介绍说,2022年,西藏全区12315系统受理网络购物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主播或是平台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等问题。如对商品作不实描述,夸大产品功能效用;承诺的优惠、赠品不兑现等;二是一些电商经营者拖延或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如随意砍单拒不发货、销售商品货不对板等。三是有些电商经营者不承担售后服务义务。如不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不履行“三包”义务等。
针对网络购物引发纠纷后当事人应通过何种途径维权,黄元贵介绍说,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平台商家进行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处理消费纠纷也是商家和第三方平台的法定义务。因此,消费者应该先与商家或第三方平台沟通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平台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是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拨打当地的12315热线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会第一时间接收办理,转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维权调解工作。同时,对于网络交易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黄元贵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尽量选择正规、有资质认证的电商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下单前要看清商品详情、促销规则、退货退款方式及售后服务政策等,不要轻信商家广告宣传或带货主播的煽情鼓动,避免冲动消费、激情消费。同时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交易平台,查询经营商家的经营资格,了解购买商品的真实属性,并尽量保存好相关交易记录、宣传记录、服务承诺等内容,保留销售凭证,避免出现问题时举证无力。(中国西藏网 记者/贾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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